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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奖惩制度目录.编制目的
1.适用范围
1.管理职责
11.品质管理中心
12.城市/项目公司
13.监理单位
14.施工单位
1.安全管理规定
21.城市/项目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2.现场施工区安全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
33.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安全技术标准强制规定
34.实体相关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标准强制规定
45.安全文明施工
46.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47.安全管理控制指标
8.总包单位应急预案清单
89.建设阶段安全隐患判定规则
910.建设阶段火灾事故分类
11.建设阶段火灾事故处罚规定
12.处罚细则
12.质量管理规定
177.
1.工程质量总目标
187.
2.总承包商的职责
187.
3.检查考核
197.
4.奖惩办法
198.实施21建设阶段安全隐患判定规则建设阶段火灾事故分类注造成人员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由责任单位赔偿对业主造成的各类损失,并在火灾施工发生当期工程款中扣罚50万元人民币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伤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七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认定火灾财产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是指被烧毁、烧损、烟熏和灭火中破拆、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火灾间接财产损失是指因火灾而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现场施救、善后处理费用(包括清理火场、人身伤亡之后所支出医疗、丧葬、抚恤、补助救济、歇工工资等费用)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和火灾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人员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执行中部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5.建设阶段火灾事故处罚规定
6.处罚细则
①各工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员不戴罚款100元/人*次,施工班组长及管理人员不戴罚款200元/人*次;
②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罚款100元/人*次;
③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不符合标准的,罚款200元/人*次;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罚款200元/次;操作电夯、金属壳电钻、电锤等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水中操作电动工具不穿绝缘靴者,罚款100元/人*次;向下或向上抛掷工具、建筑材料、或重物者,罚款500元/人*次;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未按规定进行防护的,罚款200元/处;阳台、楼层、屋面、梯段等临边未按规定进行防护的,罚款200元/处;未采用TN-S系统,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隐患重大的,罚款1000元/处;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漏电保护器失灵或参数不匹配,隐患重大的,罚款1000元/处;违反“一机、一箱、一闸、一漏”,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无隔离开关或可见分断点断路器的,罚款500元/处电箱下引出线混乱,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罚款500元/处;13外电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现场照明不符合要求的,处以500元的罚款;14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拆除或移动安全警告标志、信号装置、照明装置者,处以500元的罚款;15未经主管安全保卫领导批准,在近火区或易燃易爆附近动火、焊接和在非专用库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处以500元的罚款;16非指定专业安装人员,私自攀爬吊架、乘坐卷扬机吊盘上下者,处以500元的罚款;17未经主管安全领导批准,私自拆除、移动关键、要害安全设施装置,脚手架主要部件设施者,处以500元的罚款;18施工单位对监理及上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停工整改整顿令,不执行、不整改、不反馈和主要隐患整改不到位者,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19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场所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5000元罚款;20基坑、基础施工未编制施工方案及支护、防护方案的,处以50000元的罚款;21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设施,积土、料具堆放和机械施工距坑边距离小于规定的,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22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或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处以不低于5000元的罚款;23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或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已施工的,处以不低于5000元的罚款;24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无垫板,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处以不低于5000元的罚款,隐患重大的,另给予停工处罚;25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模板上堆料不均匀,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的,处以500元的罚款;26浇筑混凝土前,未按规定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验收的,处以500元的罚款;27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混凝土强度未达规定提前拆模的,处以500元的罚款;28塔吊、施工升降机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安装单位无安拆资质证和安全许可证,操作人员(含安拆和司机)无证上岗,审批手续不全的,处以5000元的罚款;29塔吊、施工升降机基础制作不符合规定,未安装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灵、无效的,处以5000元的罚款,隐患重大的,另给予停工处罚;30塔吊、施工升降机金属结构扭曲、变形腐蚀严重,零部件漏装、错装、联接不符合规定,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架体与建筑物附着不符合要求,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的,处以2000元的罚款,隐患重大的,另给予停工处罚;31塔吊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的,处以2000元的罚款;32塔吊、施工升降机未通过检测验收就投入使用,使用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带病作业、维修保养不及时的,处以500元的罚款,隐患重大的,另给予停工处罚;33塔吊、施工升降机进料口无防护棚,卸料口无防护门,缺基础围栏、排水通畅,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处以500元的罚款;34脚手架无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批,落地式脚手架高度超过规定(50m)或悬挑脚手架无设计计算,处以1000元的罚款;35落地脚手架立干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立杆缺少底座、垫木,无扫地杆,无排水措施;悬挑脚手架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外挑杆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处以1000元的罚款,隐患重大的,另给予停工处罚;36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不按规定进行拉结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拉结严重不足的,另给予停工处罚;37脚手架架体杆件间距超过规定要求,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脚手板材质、铺设不符合要求的,架体封闭不严实,处以1000元的罚款;38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定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39脚手架搭设前不按规定进行交底,搭设完毕不进行验收的,处以500元的罚款;40附着式脚手架未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不具备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准用证,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含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41附着式脚手架主框架及架体构造不符合规定的,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42附着式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不按规定进行拉结的,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拉结严重不足的,另给予停工处罚;43附着式脚手架无同步升降或达不到同步升降的,无防坠、防倾装置或不起作用的,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隐患重大的另给予停工处罚;44附着式脚手架每次提升无具体检查记录;每次提升后,使用前无验收手续的,处以500元的罚款;45附着式脚手架脚手板材质、铺设不符合要求的,架体封闭不严实,处以500元的罚款;46附着式脚手架安装、升降、拆除时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操作前未进行技术交底的,处以500元的罚款;47现场不设建筑垃圾池,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及现场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到位的,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48模板、架子拆除后,必须7天内清理,码放整齐,违反此条规定者,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49总包对各分包队伍有管理、监督职责,各分包队伍必须服从总包的合理管理,违反此条规定者,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50总包对工地的所有成品(含甲方分包)保护负有全面责任,对单元门、进户门、窗、百叶、消防箱、开关、插座、上下水管、洁具、灯具、开关面板采取有效的保护,如有污染、损坏按最低100元〜损失价的2倍进行赔偿对地面污染、损坏,按每间100元〜损失价的2倍进行赔偿;51电梯前室、首层大堂饰面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墙面的阳角进行护角,地面采用夹板覆盖保护严禁在已装修好的电梯前室、首层大堂使用金属轮毂的手推车,违反此条规定者,处以500元的罚款
7.质量管理规定为保证总承包商能够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遵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业主与总承包商特就《华侨城施工总承包合同》(下称“合同”)签订施工量管理责任书,本质量管理责任书旨在加强总承包商质量管理工作,不免除双方正式工程合同中签订的任何总承包商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工程质量总目标
①负责承建的工程项目竣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②无重大质量事故总承包商的职责
①总承包商对工程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技术风险与管理风险,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②总承包商具有承建本工程施工资质
③总承包商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具有国家法定的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满足施工管理需要总承包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施工经历和业绩满足合同要求总承包商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目标考核制度@总承包商应按国家要求建立现场混凝土标准养护室
⑦总承包商必须按设计文件承诺的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场,认真按施工组织和阶段施工计划安排施工,合理安排合同工期因进场慢、组织乱、工期安排不当等原因引发的质量问题由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应自觉抵制非法转包和违规分包工程行为,对合同允许的分包劳务合作应加强管理,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编制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各城市/项目公司根据各自具体项目特点将相关要求、施工安全及质量责任书的签订等要求列入合同技术条款,以便于执行.适用范围适用于华侨城中部集团及其隶属管控的城市公司.管理职责行宣贯和讲解,同时负责制度的修订和最终解释
②负责检查和监督城市公司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对项目抽查以资料为主,包括不限于样板验收资料、影像图片、实物查验等
2.城市/项目公司根据各项目进度,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奖惩制度》监督监理单位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奖惩制度》进行现场排查,并做出相应奖罚
3.监理单位
①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奖惩制度》进行现场排查,并做出相应奖罚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此项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奖惩制度》进行现场排查,及资质,并获得业主的批准
⑨总承包商质量管理必须按照程序实行标准化管理,进场材料等必须标识明确,建立台帐总承包商必须保证进场材料的质量,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材料的进场验收资料及原始资料必须齐全⑩总承包商必须重视质量通病的研究和治理,保证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控制11总承包商应按合同要求严格执行监理指令12总承包商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13总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14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总承包商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业主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接受检查,要认真进行事故处理,积极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15竣工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有关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按规定向业主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结果及有关资料
7.
3.检查考核业主将不定期组织对总承包商所承担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7.
4.奖惩办法
①工程质量奖罚条款质量目标必须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符合当地业主工程质量标准总承包商应对工程的质量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进行如下处罚a.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相关的质量验收标准,将处以工程总额的5%的违约金并无条件返工至工程质量合格为止或由业主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费用(单价按业主发包单价三倍金额)由责任单位承担b.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总承包商对此问题未采取实质性的措施整改、拒不整改或在整改通知要求的期限内不能及时整改,扣除整改质量问题工程量3倍或05万元罚款,两者以较高数额为准,该款项从支付给承包商的进度款中扣除c.对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工程,业主有权提出停止或延缓支付月进度款,直至正常为止
②对出现严重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工程,当合同价款支付至85%时,暂停支付工程款,并根据合同进行索赔
③项目入伙至工程保修期满,工程质量有效的总投诉率应小于5%有效投诉率每多出一条,业主将给予总承包商300元的违约金,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当投诉事件转至综合服务部进行书面记录时视为一次有效投诉,有效投诉按次计算,即每发生一次投诉事件就记为一次有效投诉,总投诉率为有效投诉次数除以房屋总数)
④承包商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⑤承包商未按照要求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⑥承包商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违约金,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实施本规定主要是针对现场经常发生的违规行为而制定,未尽全面,望各城市/项目公司根据自身特点,编制工程安全质量奖罚制度,加强管理、注重落实如现场发生的违规行为,本规定未包含者,可参考本规定的处罚程度,由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时整改相应问题,避免处罚
②负责对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接受处罚,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进行整改或拆除
4.安全管理规定城市/项目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①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集团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并上报集团安全监督部备案;应严格执行与中部集团签订的《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书》;
③应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制订施工期间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足额投入措施费用中的安全施工费用,检查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④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对其日常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每月底对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片区负责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处罚涉及消防安全类的材料设备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对有防火要求的周转材料、临建等,在进场后第一时间组织检查,不合格的限3天内必须运出场外;每周必须由工程管理部组织1次安全联合检查,工程管理部总监每月至少参加一次;
⑧施工单位、材料设备招标必须符合合格供方品牌库相关规定现场施工区安全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
①正式建筑内不得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②现场临时建筑必须采用A级不燃材料搭设;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4米的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畅通;施工现场临时消火栓间距不大于60米、竖向每层设置消火栓在正式消火栓系统启用前,必须保证临时消火栓系统的正常使用;施工现场可燃、易燃材料堆放场地必须配置不少于4具灭火器;动火作业前必须开具动火证、清除动火区域周围(包括下层)可燃物、携带灭火器材、设置专人看火;施工现场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主管工程师每天巡视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须停工整改
⑨临边、洞口、作业面等部位必须防护到位;施工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各级漏电保护齐全;11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篮等大型设备必须经过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
3.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安全技术标准强制规定
①现场生活办公区临时建筑必须采用A级不燃材料搭设;
②生活办公区内必须设置临时消火栓系统,相邻消火栓间距不大于60米;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4米的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畅通;生活区宿舍照明使用安全电压,并统一设置专用充电插座
4.
4.实体相关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标准强制规定涉及消防安全类的材料设备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品质管理中心将对规定执行情况每季度进行检查;
4.
5.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物料必须堆放有序、整齐,并有明显的标志,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采取围挡、覆盖措施
②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垃圾堆放点必须具备遮挡措施对基础开挖部分应当覆盖密目网或洒水保持土质表面湿润
④施工现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硬化处理应保持道路、通道的经常湿润,清扫道路、场地时,必须做到先洒水后清扫室内、楼层内施工时要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建筑垃圾必须袋装清运,严禁将垃圾从楼层上向下倾倒
⑥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泥浆排放必须做到n级沉淀、iii级排放的要求,并对排水设施定期清淤
6.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①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承担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全部管理责任
②应制订和遵守符合国家和地方所有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总承包商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业主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
③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④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符合工程要求等级的施工承包资质,并保证责任期间内持续有效
⑤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⑦制定和健全满足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投入合理的安全管理资金,专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与应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等,不得挪作他用施工作业应做到(包括但不限于)a.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经过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b.施工组织设计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应当提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并组织专家论证C.施工前技术人员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d.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e.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应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暂停期间,应当做好现场防护f.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g.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h.对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i.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J.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k.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在验收合格后使用m.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取得竣工备案证日为止n.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9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o.严格执行当地政府法规规定需要达到的相关标准⑩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建立完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台账,及时整改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总承包商不能及时整改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而被总承包商或业主检查出安全隐患,总承包商或业主将向总承包商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根据安全隐患的不同等级对总承包商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11每季度至少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1次综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12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接受并配合总承包商及业主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如实向总承包商及业主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4建立安全管理考核和奖惩细则15每半月向总承包商提交检查记录,业主抽查
4.
7.安全管理控制指标
①杜绝因总承包商原因导致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发生1人(含)以上死亡或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的);杜绝因总承包商施工现场安全原因导致的现场整体停工7天(含)以上;控制现场发生人员重伤率
0.5%以内(以全部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为基数);
④总承包商、业主或当地政府部门指出的施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成率达到100%;
⑤分包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率达100%;
⑥预算安全管理资金投入率达100%;
⑦开工前投保完成现场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4.
8.总包单位应急预案清单
一、安全隐患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安全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
3、较大安全隐患
4、一般安全隐患
二、隐患升级原则存在5处一般安全隐患升级为较大安全隐患,5处较大安全隐患升级为重大安全隐患,5处重大安全隐患升级为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般工程实体建筑用材电缆、电线未达到《消防安全类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和现场燃烧实测要求•外墙、管道保温材料•装修装饰材料■工地周转材料安全网现场燃烧实测和材料检测报告不能证明材料为阻燃材料的•冬施保温材料证书资料住宅入伙前项目缺少3证(建设工程消防建审意见、验收意见,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证明文件)•临时消防设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通道未设置•堆放物料占用,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扑救作业要求•临时消防管网未设置•不能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进水干管直径〈100mm•24米以上的建筑未设置直径、100mm的消防竖管•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消防泵房、管道无冬季防冻保温措施(如需要)•两个相邻消火栓间距大于60米(相•邻消火栓间距每增加10%隐患等级提升1级)手提式灭火器地下室重点防火部位少于2・地上重点防火部位少于1组•现场可燃材料库房少于1组•工程实体内明火作业部位少于1组•手推式灭火设备地下室每个重点防火部位少于1组动火管理实施电气焊未按要求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1人标准)・现场动火作业无旁站看火人员、无灭火器、接火盆等防护措施••现场动火作业区域距易燃可燃材料区<10m•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或堆放处距离工程实体QOni■临时用电无方案或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非多级配电、逐级保护•配电箱和开关箱非“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在建工程外侧与高压线的距离小于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且无可靠的防护措施塔吊升降机、吊篮未进行检测、验收而投入使用•施工升降机防护门10%以内未设置或常开(每增加10%安全隐患提升一级)•作业人员无证上岗(1人标准)•基坑支护无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未按方案实施•未进行位移和沉降监测•基坑周边堆料距坑边距离V设计规定•脚手架无方案■安全网非阻燃材料•剪刀撑搭设情况、与建筑物拉接不符合方案要求・模板方案未按规定编制与审批,高支模、大跨度模板方•工程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剪刀撑搭设情况、自由端高度等不符合方案要求•安全防护作业面临边防护未同步(防护缺少20米以内为一般隐患,缺少长度每增加10米,安全隐患升一级)•“四口”无防护措施•“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施工安全行为对地下管线资料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位置不清或无保护措施擅自施工•未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上岗证过期(1人标准)•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未审批或未组织专家论证•建筑拆除施工单位无资质,未编制方案•序号火灾等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对公司影响1一级火灾事故重伤5人以上(含5人);直接财产损失300万元一500万元(含300万元);发生火灾事故或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给股份公司品牌、声誉造成特别恶劣影响2二级火灾事故重伤3人以上(含3人);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一300万元(含100万元);发生火灾事故或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给股份公司品牌、声誉造成恶劣影响3三级火灾事故重伤1人以上(含1人);轻伤5人以上(含5人);直接财产损失50万元一100万元(含50万元);发生火灾事故或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给股份公司品牌、声誉造成较大影响4四级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三项情形的火灾,为四级火灾1二级火灾事故非项目公司直接责任责任施工单位赔偿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并在火灾事故发生的当期工程款中扣罚15万元人民币2三级火灾事故非项目公司直接责任责任施工单位赔偿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并在火灾事故发生的当期工程款中扣罚5万元人民币3四级火灾事故非项目公司直接责任责任施工单位赔偿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并在火灾事故发生的当期工程款中扣罚5万元人民币4瞒报一级火灾事故责任施工单位在火灾事故发生的当期工程款中扣罚40万元人民币5瞒报
二、
三、四级火灾事故责任施工单位在火灾事故发生的当期工程款中扣罚30万元人民币分级预案事件演练频率第1级1)火灾、疏散逃生;2)触电突发事件;3)电梯、吊篮事故每季度一次第2级1)深基坑、塔吊、整体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坍塌;2)高处坠落事故;3)地震等自然灾害;4)房屋拆除事故;5)锅炉、压力管道等安全事故;6)食物中毒;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8)恐怖袭击事件每半年一次第3级1)建筑质量安全事故;2)突发性停电事故;3)中暑疾病;4)环境污染事故;5)道路管线事故;6)车辆伤害;7)其它不可抗拒的人员和财产受到伤害和损失的事件等突发事件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