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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平安管理制度1目的为细致贯彻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平安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和设备的损坏,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平安管理3职责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规范特种作业行为生产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帮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车间、班组负责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平安作业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a)年龄满18周岁;b)身体健康,无阻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c)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平安技术学问与技能;d)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取得平安生产培训资质证书的培训机构的平安技术培训并经平安技术理论和实际平安操作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a)年龄在18周岁以上;b)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c)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d)具有相应的平安技术学问与技能;e)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需经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通过设备平安作业学问、作业技能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作业管理公司办公室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管理台账平安生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辖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方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方法》帮助教化主管部门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a)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须要复审时,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平安培训并考试合格b)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a)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由运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平安操作教化,教化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平安状况等b)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需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有证但公司未聘用的人员或无证人员不得私自动用特种设备c)公司任何人也不得支配无证人员上岗作业d)每两年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预防禁忌症人员从事特种作业e)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平安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平安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运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