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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租赁合同(精选16篇)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1)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2、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0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3、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田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4、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5、合同的转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7、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给甲方,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归还给乙方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租金的%计罚经甲方追收,超过当月日乙方仍未全额缴纳当月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由乙方自负,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3)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建设的,必须征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同意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建设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符合法律及政策的有关要求及条件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该地块的相关手续(包括报建、水电、消防、开户、营业执照等),但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租赁期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在该土地内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包括国家或地方政府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等)由乙方负责支付同时,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有关管理要求做好安全、环保、消防、防噪音等工作,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产生责任事故的,该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租赁期内如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该土地的,不属甲方违约,甲方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做好搬迁工作,同时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做好清拆、搬迁工作合同终止时间为乙方配合政府征收(征用)之日
6、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
(1)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包括房屋、门窗、水电、排污、各种线路及管道等电源线路等)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异议
(2)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
7、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保证金双倍退还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同时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不包括生产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8、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9、合同生效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5)甲方乙方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黄河土地亩经营权交给乙方甲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二、合同期限从年一月一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总计元,在年月一日前—“I次科^“青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五、如因国家工程需要变更土地用途,长期占用,一次性赔偿金应归滕庄村民所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口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6)甲方名称乙方名称(承包方)(受让方)地址地址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10年,从年月曰起,至年月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络、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流转给乙方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支付乙方每年2月1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甲方元/亩,合计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受让方)乙方签字(承包方)年月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年月日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7)甲方(出租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承租方)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土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出租标的情况
1、位置、面积、范围出租地块位于市区,面积约三千平方米(不包括地上现存房屋临时建筑一栋,约100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本合同附件一之“地籍图”为准;
2、自然状况该地块为空地,已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
3、法律权属状况出租地块土地由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地用途,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地号,地籍图号,出租地块属于该土地证部分土地,整体土地已向银行抵押;本合同出租地块原出租给第三方,再该地块上建有临时建筑约100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租赁合同存在,甲方与原租赁人因本地块租赁合同纠纷正在诉讼中商未结案,因此双方暂不处理地上建筑物,乙方仅在空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甲方与原租赁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4、附属设施状况己通水电,工业用三相电源(V)用户名,水表用户名,其他设施;第二条租赁用途及期限
1、用途,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计收租金
3、租赁期满如乙方有意续租,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合同,如双方在期满前未就续租达成新协议,则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搬迁,并交回土地及建筑物,逾期按照三倍租金计算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实行分段计算前三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每平方米4元,每月租金一万二千元;第四年至第六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每平方米5元,每月租金一万五千元;第七年至第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每平方米元,每月租金元
2、租金支付时间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按照每日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加收滞纳金,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3、租金支付方式A、现金,由乙方交到甲方,同时开具收据;B、转帐或乙方直接存款,甲方指定帐号为C、如以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确保当月5日前到帐,款到帐才视为支付,甲方开具收据【土地租赁合同样本】土地租赁合同样本如果没有书面委托,乙方不得将租金交给其他人,否则甲方不予认可第四条租赁押金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之保证金;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上述押金扣除乙方未付的租金、费用、滞纳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等款项后返还乙方
3、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违约行为,或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乙方须在甲方没收押金后十日内补交同等数额的押金,逾期拒不补交的甲方可解除合同第五条税费负担
1、土地增殖税、出租土地的营业税、所得税由甲方向税务部门申报交纳,其他税费不论是向甲方还是乙方征收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在该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或经甲方同意转租经营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所有的水、电、电话、网络、电视、燃气、物业管理.、治安等设施安装、维护、使用费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亦由乙方负担;
3、乙方利用该土地搭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开办工厂、仓库、转租或其他经营行为,以及因存在消防、安全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罚款、征收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上述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被有关第三方或政府部门向甲方征收,乙方应全额向甲方返还,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地上建筑及其他设施租赁期间如需新建或改建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设施,必须首先取得甲方同意,并按照甲方同意的设计方案施工,如需经政府部门批准的乙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法律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经营需要申请新装或改装水、电、电话、网络、电视、燃气等附属设施,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将有关文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有关手续办理给予必要的协助;
3、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后,地上添附之建筑物及固定的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搬迁时不得拆除,甲方亦无须补偿乙方
4、乙方应当确保租赁期间建筑物及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强制性要求,甲方有权检查监督,如乙方不符合有关规定被政府部门责令整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期内,如发生政府征地、拆迁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灭失,对于乙方建造的建筑物的补偿金、赔偿金,按照未到期的时间除以合同期的比例归乙方,其余归甲方土地补偿及其他补偿、赔偿均归甲方
6、如甲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建造的建筑物的原造价,按照未到期的时间除以合同期的比例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建筑物归甲方文章土地租赁合同样本出自期间有关建筑物及设施的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第七条土地转让、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转让土地及地上附属建筑、设施的,乙方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转让后本租赁合同在乙方和新所有权人之间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租给第三人应经甲方同意,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因第三人的行为或转租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即使甲方同意转租,乙方给予第三人的权利不得超过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租期不得超过乙方租期
4、接受转租的第三人的行为视为乙方的履行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第三人的原因作为其违约的抗辩理由第八条租赁物的交付
1、乙方支付全部押金后,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可以使用租赁土地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在五日内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迁,则每拖延一日按月租金的10%加收租金,甲方亦有权强制乙方搬迁乙方可以取回办公、生产设备,但不得拆除建筑物及固定于建筑物的设施,对建筑物造成损害的须赔偿甲方损失第九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有关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2、如发生政府征收、拆迁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按照甲方通知立即办理搬迁、交接手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互不追究
3、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A、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B、乙方未按照第四条第3项规定补交押金;C、建筑物及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规定被政府部门责令整改,乙方经通知仍不改正的;D、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E、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或私自转租的;F、乙方超过期限一个月仍未交纳押金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土地租赁合同样本】合同范本因甲方原因该土地被第三方强行侵占或被法院、行政机关查封,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土地合同解除后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适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对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确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文书的送达地址为甲方乙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日期日期电话电话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8)甲方xx集团有限公司乙方XX乡XX村组村民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乡XX村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XX村XX区范围内水田面积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三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xx乡人民政府、xx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9)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为了充分发挥土地效益,根据国家土地承包有关文件精神,甲方愿意将自家位于的稻田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50年,时间从20xx年9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承包面积为亩
二、承包费共计1000元,一次性付款
三、承包土地界限上至;下至;左至;右至
四、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的土地界线必须属实,地界模糊产生的矛盾纠纷,甲方负责协调,如由此造成乙方的投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在年内赔偿
2、协议签署后,甲方不能以增加租金等种种理由收回乙方所承包经营的土地如甲方强行收回土地,甲方负责在2个月内赔偿乙方的投资和效益损失
五、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内,乙方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可以种植、养殖及加工各种原料和产品,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行为
2、在承包期内,乙方及其子女享有财产继承权和经营转让权
六、其他约定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20xx年9月日20xx年9月日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10)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出租面积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省市县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出租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H止
二、出租价款出租土地的租金为每年元人民币(其中不包括依法由乙方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和时间支付租金
1、现金或转账(一次或分次)支付租金的方式,
2、支付时间为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3、甲方有权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并负责及时办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协议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辂权
7、乙方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改造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协议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则可办理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须提前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协议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元(整)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因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签订地点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11)甲方(发包方)委员会乙方(承包方)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甲方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开协商方式将—山(—村级用地老林场)以租赁经营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乙方将租赁转的土地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土地租赁时限土地租赁期限—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更改土地租凭年限不足—年时,甲方应用另立合同的方式无条件向乙方补满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赁租金
1、租赁期限内,土地租赁总租金人民币合计万元
2、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承租权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五、土地租赁租金支付方式土地租赁租金已于20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租赁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租赁土地为—山(—村级用地老林场),面积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类型%:荒山
七、租赁土地交付在20年月日前,甲方应当将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按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赁租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貉权和收益权,无论种植、养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预;
②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③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出租或发包给他人经营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对租赁土地,乙方有权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规范经营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与此同时,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全部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租赁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础设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H■i
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乙方投入额的十倍予以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属土地发包方所有
2、乙方对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筑物、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路权,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3、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苗木、果树等难以移植的,由布•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4、对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具体以审计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准)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9、本合同未尽事宜,善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年月曰年月日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2)甲方(发包方)委员会乙方(承包方)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甲方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开协商方式将—山(—村级用地老林场)以租赁经营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乙方将租赁转的土地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土地租赁时限土地租赁期限—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更改土地租凭年限不足—年时,甲方应用另立合同的方式无条件向乙方补满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赁租金
1、租赁期限内,土地租赁总租金人民币合计万元
2、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承租权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五、土地租赁租金支付方式土地租赁租金已于20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租赁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租赁土地为—山(—村级用地老林场),面积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类型为荒山
七、租赁土地交付在20年月日前,甲方应当将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按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十四、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如果乙方从事农业经营项目,争取的国家政策扶持及有关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赁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方(签章)鉴证经办人(签章)年月日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12)甲方(发包方)委员会乙方(承包方)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甲方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开协商方式将—山(_村级用地老林场)以租赁经营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乙方将租赁转的土地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土地租赁时限土地租赁期限一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更改土地租凭年限不足.殍时,甲方应用另立合同的方式无条件向乙方补满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赁租金
1、租赁期限内,土地租赁总租金人民币合计万元
2、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承租权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五、土地租赁租金支付方式土地租赁租金已于20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租赁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租赁土地为山(村级用地老林场),面积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类型为荒山
七、租赁土地交付在20年月日前,甲方应当将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按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赁租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貉权和收益权,无论种植、养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预;
②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③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出租或发包给他人经营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对租赁土地,乙方有权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规范经营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木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乂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与此同时,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全部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租赁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础设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H、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乙方投入额的十倍予以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属土地发包方所有
2、乙方对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筑物、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辂权,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3、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苗木、果树等难以移植的,由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4、对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具体以审计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准)
十四、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果乙方从事农业经营项目,争取的国家政策扶持及有关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赁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方(签章)鉴证经办人(签章)年月日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现西边;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年不变,即从年—月一日起至年一月一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一年,由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年,但因乙方己于年实际上己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权利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义务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承包金为每年万元,在每年月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万7G©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十一、特别条款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一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万元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13)甲方(出让方)乡镇村组(户主姓名)乙方(受让方)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甲方采用转包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山地、鱼塘流转给乙方经营
三、流转工地的用途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
三、土地流转时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亩、鱼池亩、山地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现金人民币贰拾壹万元计算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土地流转费以现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转费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_年春节之前付陆万以后每年春节前付万,直至付清贰拾壹万
六、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
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路权和收益权;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
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
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流转土地复耕;
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不按约定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方承担
2、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4、木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泽县棉花原种场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
1、流转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签章)联系电话乙方一(签章)联系电话鉴证方(签章)鉴证经办人(签章)年月日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1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而国表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现将甲方农村土地向乙方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信守
一、土地基本情况该块土地位于县乡村队,位置地名东西长―米,东至—,西至—,南北长—米,南至,北至,土地面积亩
二、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办法
1、期限一年,从一年至一年
2、租绘粮食一斤/亩年/现金一元/亩年,合计粮食一斤年/现金元年
3、租金缴纳方式于每年阳历12月31日前根据双方约定缴纳粮食/现金按年一次性足额缴纳
三、双方权责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按年向乙方收取,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向乙方随意增加/减少租金
2、如遇地震、旱灾、冰雹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经济受损时,承包租金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现场划定土地界线,甲方向乙方对该块承包土地界线进行交底
4、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责任对该块土地进行界线管理,不得由他人抢占,如遇地界纠纷及时向甲方反馈情况,由甲方协商处理“
5、承包期内如乙方原因无意向承包时,应在每年秋收春耕前向甲方提出请求,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与他人承包事宜,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出退包请求,导致该块土地荒耕,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一年的粮食/租金
6、承包期限内如乙方未按时交纳或未足额缴纳租金的行为,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租赁土地
7、承包期内如遇国家矿产资源开发或国家征收时,地上附着物赔偿属乙方所有,其他赔偿属甲方所有
8、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协商承包事宜并续签承包合同
9、承包期满乙方无意向续租,如数交还该块土地,并保证土地地界清楚,如有土地被抢占或缺损,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照农村土地赔偿标准给予赔偿
四、违约责任
1、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土地仅作耕地使用,不可另作它用,如乙方违约,则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罚没该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
五、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村民委员会协商解决或向靖边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日期年一月一日年一月一日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15)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甲方(出租方)镇村组(户主姓名)乙方(承租方)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租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租赁方式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乙方只能将租赁的土地用于
三、土地租赁时限从年月—日至年一月—日止
四、土地租赁面积,承包费付款方式及时间甲方将亩土地租赁缎带乙方经营,乙方按每亩每年元承包费付给甲方,承包费以现金或实物折价(现时价)每年月日之前付清租赁土地上有下列附着物o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附着物采取方式处置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取土、葬坟、建窑、抛荒、开挖,不经甲方及鉴证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土地转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
2、乙方在生产经营人不得破坏原有水利、电等公效力设施
3、在租赁期内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生产、使用、处分收益权
4、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5、在合同期间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方享有
6、履约保证金
7、必须按约定期限租赁,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8、到期后,该地上所rr建筑物都归乙方所m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02、乙热背合同条靛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甲方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再由双方一致达成协议,现补充如下
1、乙方不得使用任何手段和势力威胁甲方,双方必须在平等互助的情况下履行合同
2、甲方的土地租赁时间为五年
3、五年租赁金额双方协定为保护价格每亩900元,不允下调
4、乙方在土地租赁期满后必须无条件地将甲方土地恢复原样,使得甲方的农田作物正常生产
5、乙方在五年的租赁期满后场地建筑物不拆除影响甲方的粮食作物生产的,甲方有权自行拆除
6、本合同必须有政府部门签字盖章方可有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鉴证方(签章)村组印章年月日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16)新版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农村的土地在经过村民大会的投票表决后可以以租赁的方式承包出去,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承包合同,喜欢的来阅读哦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甲方(发包方)委员会乙方(承包方)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甲方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开协商方式将山(XX村级用地老林场)以租赁经营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乙方将租赁转的土地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土地租赁时限土地租赁期限XX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更改土地租凭年限不足XX年时,甲方应用另立合同的方式无条件向乙方补满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赁租金
1、租赁期限内,土地租赁总租金人民币合计万元
2、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承租权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五、土地租赁租金支付方式土地租赁租金已于20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租赁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租赁土地为山(XX村级用地老林场),面积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类型为荒山
七、租赁土地交付在20年月日前,甲方应当将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赁租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路权和收益权,无论种植、养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预;
②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③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出租或发包给他人经营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对租赁土地,乙方有权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规范经营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与此同时,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全部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租赁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础设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H
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乙方投入额的十倍予以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属土地发包方所有
2、乙方对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筑物、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珞权,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3、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苗木、果树等难以移植的,由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4、对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具体以审计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准)
十四、其他约定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按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赁租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络权和收益权,无论种植、养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预;
②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③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出租或发包给他人经营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对租赁土地,乙方有权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规范经营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与此同时,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全部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租赁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础设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H、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乙方投入额的十倍予以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属土地发包方所有
2、乙方对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筑物、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路权,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3、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苗木、果树等难以移植的,由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4、对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具体以审计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准)o
十四、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如果乙方从事农业经营项目,争取的国家政策扶持及有关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赁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方(签章)鉴证经办人(签章)年月日关于土地承包管理合同范木发包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发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乡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O附图己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一月—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附土地平面图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土地承包管理合同范本阅读发包方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乡村面积一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示包给乙疗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0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一月—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如果乙方从事农业经营项目,争取的国家政策扶持及有关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赁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方(签章)鉴证经办人(签章)年月日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3)甲方(发包方)委员会乙方(承包方)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承包方式甲方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以公开协商方式将」Il(一村级用地老林场)以租赁经营方式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租赁土地的用途乙方将租赁转的土地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土地租赁时限土地租赁期限一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更改土地租凭年限不足一年时,甲方应用另立合同的方式无条件向乙方补满不足的年限
四、土地租皆租金
1、租赁期限内,土地租赁总租金人民币合计万元
2、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承租权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五、土地租赁租金支付方式土地租赁租金已于20年月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六、租赁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租赁土地为—山(一村级用地老林场),面积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类型为荒山
七、租赁土地交付在20年月日前,甲方应当将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租金;
②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按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与乙方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的土地;
③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租赁租金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在租赁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路权和收益权,无论种植、养殖、起土、建房,甲方不得干预;
②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③可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出租或发包给他人经营
2、义务(6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②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对租赁土地,乙方有权重新进行规划改造,规范经营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与此同时,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全部投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3、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该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租赁期内地上青苗、附着物基础设施及土地改造投入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H■■
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乙方投入额的十倍予以赔偿,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属土地发包方所有
2、乙方对投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筑物、附属物、附属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和处辂权,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3、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种植的经济作物、苗木、果树等难以移植的,由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予以现金收购
4、对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进行更新改造,由甲方对乙方予以合理补偿(具体以审计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准)
十四、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在不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如果乙方从事农业经营项目,争取的国家政策扶持及有关资金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双方约定本合同不因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解除
5、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乙方租赁本合同的土地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县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方(签章)鉴证经办人(签章)年月日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一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东至现西边;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年不变,即从年—月—日起至年一月一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血、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叫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血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娶桓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订立木合同的背景一年,由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年,但因乙方已于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权利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⑵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义务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⑷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权利⑴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⑵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承包金为每年万元,在每年月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万元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宜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而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十一、特别条款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己报请一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万元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承包土地租赁合同
(4)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1、租赁土地情况甲方将位于的一块土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用途使用(经营项目要列明细),该土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具体以测量图为准),土地的性质为土地证号为该土地租赁后用于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交付时间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FI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4、租金计算、付款方式及保证金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赁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从第二年起每殍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建议年增幅应不低于3%或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应不低于10%)各年租金详见下表年度租赁单价(元/平方)月租金(元年租金(元)
(2)租金支付乙方须在每月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村的收款收据
(3)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