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3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租赁汽车协议(精品20篇)租赁汽车协议
(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个人汽车租赁需遵守以下协议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个人汽车租赁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个人汽车租赁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年,自年一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霓
六、个人汽车租赁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租赁汽车协议
(2)承租方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O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赁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经办人年月日租赁汽车协议
(11)出租方承租方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第五条租金、保证金.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第六条意外风险.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小尔在群田翥八条要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
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1提供虚假信息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第九条担保条款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第十条特别约定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住所住所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租赁汽车协议
(12)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租金:共计元(人民币一万一千一百—拾一元)押金:元(人民币一万—千—百—拾—元整)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行驶里程二车辆允许行驶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币yLo行驶区域在范围内起始地点返还地.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第二条甲方的义务.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第三条乙方的权利.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第四条乙方的义务.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第五条免除或减轻责任.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⑴提供虚假信息;⑵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⑶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⑷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乙方租赁汽车协议
(13)经营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合同范本《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发车—年—月—日—时一分还车一年一月—日—时—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日期租赁汽车协议
(14)经营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合同范本《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发车—年—月—日—时—分还车一年—月—日—时—分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租赁汽车协议15出租方电话承租方电话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O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一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隹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出租方代表人年月日承租方代表人年月日租赁汽车协议
(16)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租用甲方型、颜色为小轿车(面包)车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向甲方提交保证金元,租金于月日结清
4、租车时间为天,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5、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
1、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2、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3、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罚金
4、保证爱护车辆以及车内设施,坚持例行日常保养长期租者应服从甲方的规定定期回公司进行保养凡无故损坏车内的任何零件及设施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依据损坏程度外罚500—1000元处罚金
5、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⑴违法、违规活动;⑵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⑶盈利性运输;
(4)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⑸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元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口寸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租用车辆为每日24小时限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元人民币,4小时以内按半个计算日计算,4小时以上按一个计算日计算
3、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元罚金
4、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租赁汽车协议
(17)甲方乙方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加强租赁汽车行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协议
一、注意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挂靠在甲方从事租赁业务乙方用于挂靠车辆为牌小汽车,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O车辆产权仍属于乙方本合同不属于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人员不属于甲方工作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期限乙方挂靠甲方从事业务,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规税费用的承担乙方需自理费用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营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二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理费用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租赁汽车协议
(3)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经双方协商就合作的相关事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条例》、《旅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定之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的车辆,必须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车计划
二、甲方用车必须通知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工作对接人员分别是机场接送用车手机号固定电话传真散客团队用车手机号固定电话传真由乙方安排车辆和驾驶员接送机、接送站,若私下联系驾驶员用车接送机、接送站,所出现的任何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为甲方接送机、接送站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干净卫生
四、乙方车辆必须按规定购买保险,否则发后安全事故后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遵守道路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在车辆显著位置明示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识,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人信息、道路运输管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事项
六、乙方驾驶员在接送机、接送站过程中应做到安全行车、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车、不分心驾车,确保游客的安全如违反安全驾车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七、乙方只提供甲方所需的接送机、接送站服务(注机场一一酒店、酒店一一机场、机场一一景区、景区一一机场、机场一一阳朔、阳朔一一机场)
八、乙方驾驶员在接送机、接送站过程中必须做到车况洁净、衣着整齐、举止文明、讲究职业道德、为游客提供最佳服务如因乙方服务质量造成游客投诉,甲方有权视厉果轻重扣减乙方的车费
九、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的司乘人员要首先保证游客的人生及财产安全,协助有关部门救助游客及保护其财产
十、甲方未经协商不得要求乙方(或司机)改变合同约定的车辆、用车时间、行车路线及提出违反有关规定的行车要求
十一、司机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接机接站,送机送站时必须提前2小时到达约定地点接到游客,并送至机场、车站若因迟到延误接送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车队承担(如甲方或游客没有遵守约定时间,产生误机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冬夏季,司机必须在客人上车前十分钟打开空调,保持车内清洁卫生,若因空调、车况、司机态度、景点路线不熟等因素造成的投诉由司机利乙方车队承担乙方及所雇佣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本A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四、风险的分担客户妨碍车辆安全行驶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妨碍车辆安全行驶的,对该行为造成的驾驶员或车辆损害,由客户承担法律责任,如乙方因此发生任何损失,由甲方协助乙方向客户主张责任客户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乙方如确不知情,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人员如知情,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其他行为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生其他如遗留财物、强令违章等行为事件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甲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外部风险凡是在易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缴纳风险金的人员(一次缴纳一个月200元,三个月400元,六个月600元,一年1000元),被交委处罚,第一次公司支付罚款的100%第二次支付罚款的80%此风险金缴纳期限为一周期交通违章违法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法律固定而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或处理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或者人员(包括司机和乘客)遭受损害的,乙方应首先使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乘客的各项人身或财产损失,对于因车辆安全使用性能出现问题而发生的事故或者意外,乙方应负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其他非乙方车辆原因发生的事故或意外,由相关责任方承担各自的责任违法犯罪活动在提供车辆服务过程中,如遭遇抢劫、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车辆和人员(包括司机和乘客)收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约定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要款履行本协议书
六、争议的解决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租赁汽车协议
(18)经营方(甲方)乙方(签字)年月日签订地点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汽车租赁协议书5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车的用途只限于0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而,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年一月―日年一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租赁汽车协议
(19)甲方乙方为进一步促进省旅游业的发展及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自驾车租赁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租车价格如下机场I费用已含燃油费I及司机费注(I)市内、市内指机场公司10公里内,超出部份按元/公里计算;
(2)按送机服务以两小时为准,如遇误点,超出时间按元/小时计算(每超出20分钟按1小时计)
二、车辆预订、更改、取消和责任
(1)乙方在客人要求预定车辆时,必须注明客人人数,用车要求、车型、使用天数、结算方式及标准,送车地点等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工作
(2)乙方如无特别要求,一般预定只保留至约定时间延后3个小时;节假日期间,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交纳所订车型及所租用天数的租车预订金(预定金不少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约定提车,甲方不退还预定金,预定金不计利息
(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预订,平时须提前6个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定
(4)乙方的任何预定在甲方未确认或已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对甲方均无约束力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执行的租车价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场门市价
(6)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节、十一国庆节)预定须提前3—7个工作日办理预定手续
(7)节假日期间价格按协议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据当时公司规定的市场价以电话或传真为准)
(8)租车押金及租金在租车时一次性付清,具体规定以《机场公司汽车租用合同》及《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后,根据乙方或客人要求,在离甲方办公地点十公里内免费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或将客人接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手续
(10)乙方代为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按甲方租车标准严格审核租车人的资料按甲方要求填写租赁合同书并提供担保
三、租车优惠
(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价格优惠、优先办理,租车紧张时优先安排等服务
(2)乙方租车累计积分达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费机场接送,享用完此优惠,重新累计(免费接送机路线指市区一一机场、市区~~机场
四、结算方式甲方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为乙方代收超额部份,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订传真件与甲方财务部门核算,月底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此超额部份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税金
五、违约责任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在其他补充条款项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条款租赁汽车协议
(20)汽车融资租赁协议范文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以租给乙方使用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为甲方购买提供货运汽车,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第二条租期共计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车辆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第三条甲方应当合同生效日起当日内向乙方提供租赁车辆,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运输费用第四条车辆租金为月租金元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月初10日支付运输费用按市场价格结算,运费结算时间为每月30日,支付时间为下月月初10日前第五条对租赁车辆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汽车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车辆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2)租期内租赁车辆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车辆,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车辆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3)为了保证租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和车辆发生的燃料费用均由乙方自付
(4)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车辆的处理A、续租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车辆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第六条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车辆使用的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内未能交付租金,或违反租赁车辆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
(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第七章合同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年月曰年月曰
十三、如遇爆胎、车辆故障等不能正常运行,乙方车队必须及时换车,否则引起的后果由车队负责
十四、确认后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形式甩客,拒绝游客上车,不得刁难、干扰导游的正常工作,否则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五、乙方司机开车时严禁打电话(特珠情况需打电话必须配耳机、同时需要做到长话短说,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声音不可过大)
十六、乙方司机对客人合理要求应尽量满足,对客人要热情,当客人上车时应和导游一样站在车门口,微笑迎客
十七、乙方司机任何埋怨团队客人的话不能在车上讲或在客人面前讲.应避开客人私讲如果司机迟到,包括套车迟到,需亲自向全体客人表达歉意,以示礼貌
十八、甲乙双方商定车费结算时间为次月25日前结清,例如1月的车费需在2月25日前结清(如甲方没有遵守结账日期乙方可取消对甲方的任何优惠政策)其他约定
十九、双方在接行中如发生争议及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关法律部门处理
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2016年11月日至2017年H月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确定延长执行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租赁汽车协议
(4)出租方承租方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由南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车的用途只限于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方提出侪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份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年一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租赁汽车协议
(5)甲方乙方(车主)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将购置的车辆持靠甲方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3、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车牌号自有车辆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理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4、协议期间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做记录车辆租赁期满一月后付清乙方当月租金
5、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甲乙双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损耗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事项安租赁合同条款执行,甲方不承担期间的任何费用及责任
6、甲方安租赁费的20%收取管理费用,如经营过程中出现无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甲方按收取管理费比例的2倍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承运人责任险、盗抢险等全车保险,车辆手续必须齐全如由于乙方未交上述险种,而无保险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只负责给乙方联系客户,签订租赁合同车辆在租赁过程中如果遇到车辆毁灭,被盗或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由承租人或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乙方车辆在租赁过程中,车辆外表及各部件有损坏如果是承租人人为的损坏由承租人承担,剩余车辆的保养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车辆费用
10、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曰租赁汽车协议
(6)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XXX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元整(¥元),承包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月起付,每月份的—号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7、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8、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9、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0、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3、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计算
14、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一月—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租赁汽车协议
(7)出租方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司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租赁汽车协议
(8)甲方乙方经乙方委托,我(甲方)定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婚礼用车服务,为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服务项目如下租赁车型和价格头车―价格跟车—价格―计费方式头车公里内;后面每超出一公里,付费一元;跟车公里内;后面每超出一公里,付费一元;头车小时内;后面每超出小时,付费一元;跟车小时内;后面每超出一小时,付费一元行驶区域费用合计大写小写预收订金大写小写
1、甲方应完成乙方所签定而公部服务,甲方派往服务乙方的所有婚车,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及时到位,不得延误
2、婚庆车队应整洁漂亮,驾驶人员需精心操作,服务到位
3、婚礼用车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乙方应付给甲方总费用的20%款项,做为预付订金即可筹划操作,若乙方中途违约,此订金甲方有权不再退给乙方
4、当天用车完毕后,余款现金结算
5、从乙方领车起,车队归乙方安排使用,但必须在双方协商的行驶区域内,严禁违规指挥,违章停车,违章行驶,否则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应互助互谅,密切配合,办好婚庆,若有不妥之处,应协商解决,车子当天如有问题,甲方应派后续车型(同等价位)代替
7、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共同按照签定协议内容严肃执行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定日期—年—月日租赁汽车协议
(9)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汽修厂是甲方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决定将汽修厂交由乙、丙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3、乙方、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方、丙方经营,由乙方、丙方纳税,甲方不得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每月份承包金为人民币—元整(¥元),承包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月起付,每月份的x号为主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丙三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工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作出清单并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恢复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附清单上的资产,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或其它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甲方也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他人借贷,由此产生的债务,乙、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在与他人交易时,有作此申明的义务
7、所附清单上的资产,乙方、丙方在经营期间有谨慎维护的义务,但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8、合同期间汽修厂重大变更事项,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9、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作出清理合同签定之日为合同生效日,合同生效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均与乙方、丙方无关,也不承担连带责任合同生效日后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10、乙、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乙、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方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中止,三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搬迁、继续合作还是分割拆分等事宜
13、各方均不得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计算
14、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一月—日止,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乙方日期租赁汽车协议
(10)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型号车辆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色,车辆发动机号为,厂牌号为,车架号为
2、该车辆车牌号为,行驶证号为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租金个月计人民币元;押金计人民币元即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元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和驾驶证(准驾车辆与所租车辆类别相同)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⑴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⑵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⑶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⑷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11111111111111111租车:1111111)6小时以内1111按半天收费11II111111111111111111112)日租24小时1111日限400公里|1II11111111111111111111租用2天以上1111不限公里数I।।।1111111111111111—113)燃油费自理|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接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