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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汇集15篇)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1)甲方身份证号乙方地址丙方地址鉴于
1、甲方向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第一条甲方于年月日在处购买汽车一辆车辆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第二条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第三条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年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o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a)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⑹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本担保书受法律管辖并按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c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一月—日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6)向信托投资公:司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抵押给放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借款单位放款单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7)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借款用途o
(二)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还款方式(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年—月—日归还元;—年—月—日归还元;一年一月—日归还元)
(四)利率为月息—%按—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风险提示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贷款人借款人日期日期保证人日期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8)字
(20)第
(01)号借款方担保方经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借款方因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向贷款方请借款人民币万元整借款方保证严格按照银行《借款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借款方在贷款方发放贷款前向担保方支付担保手续费双方同意的担保手续费计算方法为借款担保额乘担保月数乘千分之的积(借款担保额X担保月数X%o)o担保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三、在担保方与贷款方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借款方应当履行借款方应当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办理反担保的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四、借款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不得改变贷款用途若违约,借款方应向担保方支付违约金按担保金额的日1%,且担保方有权通知贷款方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发生工商变更、重大经营决策、诉讼事项或可能影响贷款方债权实现情形的,应当提前通知担保方,并落实还款义务;借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提前通知,应当及时告知担保方;借款方未履行本条义务,应一次性向担保方支付担保总额的3%的违约金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和担保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间的担保手续费按借款担保额(不包括认缴基金)x延期担保月数X3%
七、在银行贷款到期日之前无条件地将借款本息足额归还贷款行如果逾期不能归还借款而由担保方代付,自代付之日起至借款方偿还或第三人代为偿还之日止借款方应按担保方实际代付总额乘逾期天数乘千分之一所得之积(实际代付金额X逾期天数XI%)计算向担保方支付违约金
八、若担保方替借款方代偿相关费用,则担保方有权向借款方追偿并处置借款方所有财产,收回替借款方偿还银行的借款本息和逾期罚息、、违约金以及追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为实现追偿时诉讼费、聘请律师的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
九、担保方为借款方提供担保期间,借款人提前清偿债务或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已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签订后,担保方有权对借款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借款方定期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借款方应如实提供,如果借款方不能定期如实提供,担保方有权要求借款方提前偿还债务
十一、借款方认同担保方的担保流程并严格遵照《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实施细则》予以操作
十二、提示担保方在与借款方签订本协议时,已提醒借款方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全面、详细、准确的理确,借款方及担保方对本协议内容理解一致无异议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协议壹式份,借款方、担保方双方各执正本壹份
十五、本协议书自各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借款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日期——年一月—日担保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日期__年—月—日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9)合同编号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内容.贷款总金额元整.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执行.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次提取.贷款白勺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年月So.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第二条抵押物事项.抵押物名称O.制造厂家o.型号o.件数o.单件o.置放地点o.抵押物发票总金额o.抵押期限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乙方的义务.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甲方的义务.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示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第四条违约责任.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五条其它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⑴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⑵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⑶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系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10)贷款人(以下称甲方)-一借款人(以下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座机担保人(以下称丙方)住址身份证号手机座机担保人承诺担保人同意为乙方担保,对乙方的借款向甲方保证全额还款,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至此笔借款还清为止贷款种类保证贷款根据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在丙方提供担保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现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Y元)第二条实际借款日期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条借款用途第四条贷款期限借款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五条贷款利率按利率计息第六条结息、计息方式固定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付息
1、按月付息日利率二月利率/30天计算逾期不还,计收罚息、,按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o
2、利随本清一次性还本付息给甲方逾期不还,计收罚息,按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o第七条还款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壹次还本给甲方,并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利息第八条保证条款
1、乙方以个人财产和经营收入全额保证,足额还款
2、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以借款方所签借据日期壹日内将款支付给乙方
3、丙方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及收入,为乙方提供全额保证第九条特殊约定
1、乙方在使用本借款时进行非法活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付息
3、乙方同意将此借款转入此帐户(或注明现金支付)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共二页,手填和打印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日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11)编号经中国布业银行县支行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o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借款方借款单位(人)(章)负责人(章)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12)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借款用途O
(二)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O
(三)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还款方式(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一年—月—日归还元;—年一月—日归还元;—年—月—日归还元)
(四)利率为月息—%,按—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一年—月—日至年—月—日风险提示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⑴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后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⑸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⑹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年—月—日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13)有关担保贷款的合同模板甲方(开发企业)乙方xx担保有限公司为促进甲方(项目名称)的开发与俏售工作,支持居民购买其中物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开发上述建设项目进行公积金担保贷款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原则甲乙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第六条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第二条乙方同意对购买甲方下述物业的购房人在符合担保条件的前提下,为其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物业概况物业名称位置总建筑面积申请按揭面积及总套数房屋用途交付使用时间申请按揭楼号第三条甲方承诺甲方为确保与乙方的顺利合作,承诺如下
一、甲方如实向乙方提供开发建设上述物业的有关批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如下;
(1)企业自身
1、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技术代码证;
4、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5、贷款卡;
6、公司章程(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7、法定代表人的简历
(2)项目方面
1、立项批文;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产证);
6、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以上证件,甲方提供两套复印件,供乙方备案
二、甲方保证所开发的房屋已具备预(销)售条件预售的期房主体已经封顶(主体验收合格),保证房屋建筑质量合格,并按时完工,完工后及时将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给乙方
三、保证金甲方同意对购买其物业并获得公积金担保贷款的业主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及保证并在乙方存放不低于贷款额5%的风险保证金在放款同时甲方直接交付保证范围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保证期限自借款人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产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止保证期间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履约,乙方有权从甲方保证金内直接扣收
四、甲方应为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交由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受托银行执管受托银行收到房屋他项权证后向业主发放按揭贷款,并一次性划入甲方在受托银行设立的销售专户内
五、购房业主首先与甲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交齐不少于30%首付款,方可就购买上述物业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
六、受托银行与购房业主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后,甲方保证购房业主将与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合同项下之房地产物业全部抵押给受托银行,保证受托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七、甲方保证已出售房屋不再重复出售、抵押等另行设立他项权利预售所得贷款只能用于以上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在甲方保证期间,甲方应妥善保存抵押物,防止受损,因甲方的责任或过错造成抵押物受损,致使其价值不足以作为履行担保责任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八、为更好维护各方权益,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应在与借款人签订的《购房协议》中明确,如借款人不按期履行借款合同,甲方有权力对所售房屋进行回购
九、保证期间甲方应按季向乙方提供财务数据按月向乙方提供销售进度表和建设进度表,对按揭资金作到专款专用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甲方未将资金用作按揭楼盘,而挪作他用,由此影响到工程质量和工期影响到业主的正常还款,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单方面停止执行本协议或将此后发放的按揭资金全部转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作为质押
十、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需履行保证责任第四条乙方承诺乙方为确保与甲方和借款人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对甲方推荐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有关部门审查完毕,作出是否提供担保贷款的决定
二、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期限和比例最高比例70%最高额度30万,最长期限20年
三、对担保服务费的收取,严格按照XX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及未尽事宜,双方承诺友好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如若一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协议时,应提前通知另一方第六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XX市仲裁委员会或XX市XX区人民法院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仍按本协议条款履行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曰年月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14)关于担保贷款合同贷款抵押人(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代表人贷款抵押权人(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代表人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内容.贷款总金额元整.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一个月,即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执行.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一次提取.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一年—月—日.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第二条抵押物事项.抵押物名称o.制造厂家o.型号o.件数o.单件o.置放地点o.抵押物发票总金额o.抵押期限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第四条违约责任.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五条其它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登记生效)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甲方公章代表人签字来源乙方公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15)抵押担保贷款合同范本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担保贷款合同范本经(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至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o借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大写)利率用途二ZZZZZZZZZZZZZZZZ日期本金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o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件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祺管(或公证机亲彳呆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借款方贷款方借款单位(章)贷款单位(章)负责人(章)审批组长(章)经办人(章)信贷员(章)公证单位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第八条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昆明市人民法院管辖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甲方(签字及按手印)甲方配偶(签字及按手印):身份证号乙方丙方年月日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2)借款人名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开户金融机构账号电话XX编码贷款人名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电话XX编码:保证人名称(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电话XX编码签订合同日期签订合同地点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资金本金(大写)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和罚息第二条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俏,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第五条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⑴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⑵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3)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借款用途O
(二)贷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还款方式(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一年—月—日归还元;—年一月—日归还元;—年—月—日归还元)
(四)利率为月息—%按—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风险提示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⑴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后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⑸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⑹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年月—日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借款人担保人贷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保证共同遵守,特签订本合同第一部分贷款条款第一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必须合法使用第二条贷款金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元(大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第三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借款利率贷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第五条还款方式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全部本息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2抵押物毁损、灭失,不足以达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担保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L如实提供相关证明、凭证等材料,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确保这笔贷款不用于非法活动;3•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贷款本金,并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资金来源合法;.按照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贷款本息,并有权按约定行使担保权第二部分保证条款第九条保证人:为保证借款人妥善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自愿以其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全部财产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担保担保人保证被担保的自有财产符合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但是,保证人承担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第十条担保范围:贷款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有其他担保,贷款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形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借款人提供的文件和证明是虚假或非法的,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相应利息,并依法行使本合同项下被担保产品的其他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本金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3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支付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额外支付贷款本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保证人隐瞒抵押物被分享、有争议、被查封、被担保或被出租,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散和终止.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意向表达均真实有效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后,本合同终止3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应共同达成书面协议借款人(签名或盖章)贷款人(签名或盖章)担保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5)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元传款(贷款)C看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
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1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⑹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f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但无论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a担保人是依照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⑹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法庭执行;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⑴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g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⑴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⑴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a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d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⑴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