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机动车管理
1、上班时间内,因公动用车辆,使用人应事先将车辆去向告知综合部经理
2、下班后及节假日公司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驾驶员不得擅自动用车辆,违者罚款300元若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示综合部经理,方可动用车辆
3、公司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和保养
4、机动车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人员
5、机动车辆日常清洁卫生由驾驶员自行打扫和保持
6、酒店对车辆实行责任人制度,责任人为本车驾驶员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
1、驾驶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的罚款,一律由个人负担
2、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车辆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向酒店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若违反此项规定,造成车辆更大伤害,根据具体情况由驾驶员承担维修费用的10%—80%造成责任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3、驾驶员要强化安全意识,爱护车辆,使机械部分灵敏可靠、车况良好、并努力提高自身的技能及遭遇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保证行车安全和酒店财产不受损失严禁酒后驾车,违者罚款200元
4、无论在何地发生交通事故,除保护好现场外,应立即报告酒店车辆管理人员并通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到现场,开具证明,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有关手续,使酒店损失降到最低
5、若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驾驶员承担酒店实际损失的20%—80%
6、酒店对安全行车驾驶员实施奖励,具体办法按保险公司安返费的40%—80%给予驾驶员安全奖
7、实习驾驶员有正式驾驶员陪伴下方可出车违反此项规定,罚款200元
8、主办缴纳酒店所有车辆有关费用及手续的驾驶员,要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如养路费、保险费、安全学习费等)如因自己的疏忽未及时缴纳有关费用被处罚的滞纳金和有关部门的罚款,概由主办驾驶员负责,保险期满未续办保险手续期间发生事故,所有的经济损失概由主办驾驶员负责,同时,酒店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