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供应商月度考核表供方名称考核期间供方地址电话供应产品评价内容评定意见标准分得分实物质量50交货完成期及履约情况20服务能力1530生产和检验能力150总分100部门采购部技术部质量部生产部会签/日期评审标准
1、实物质量进货检验时,产品合格率达100%不扣分;产品合格率在100%以下,95%以上,扣5分;产品合格率在95%以下,90%以上,扣10分;产品合格率在90%以下,85%以上,扣20分;产品合格率在85%以下,80%以上,扣40分;产品合格率在80%以下,扣50分
2、交货完成期及履约情况在商定的交货期内交货,不扣分;延期1-2天,扣5分;延期2-3天扣10分;延期3天以上,全部扣除
3、服务能力1标准分为15分时,提供的服务好,不扣分;一般,扣5分;差,全部扣除2标准分为30分时,提供的服务好,不扣分;一般,扣5分;差,全部扣除
4、生产及检验能力标准为15分时,资源充足,不扣分;稍有不足,扣5分;不足扣10分;严重不足,全部扣除标准分为0分时,此项不作考核说明
1、标准分100分
2、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且实物质量分在30分以上的可评为合格供方
3、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或实物质量分在3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供方4若供方为非生产型的单位,则上述评价内容中“生产和检验能力”一项不作考核,标准分由原15分变为0分,而“服务能力”一项由原15分变为30分评审结论70-100分,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审核意见总经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