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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经营合同(汇编6篇)合资经营合同第1篇第一章总则、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第二章合营各方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电话,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中国(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电话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中国(以以下简称丙方),在登记注册,英文其法定地址:英文: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第二条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合资经营“(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外文名称为O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O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第六条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和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只公文箱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美元第十条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
7.2公司经营范围还将包括
13.L1条中提出有关业务活动3进出口业务公司按照中国正辅的《合资法》规定有权直接进口与公司产品有关的元器件、零件、原材料和设备并出口公司的各项产品第八章技术转让初期的技术转让包括附件1所列明的技术内容2方的服务在开始的个月里,方向公司提供的管理、技术、采购和符合逻辑的支持服务的费用均包括在技术转让费里个月后,公司将每年向方支付以上全部的费用元元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一名全日制总经理的工资;一名全日制工程师的工资;一名全日制管理人员的工资;4进出口许可证服务;5质量保证服务个人月;6产品的全部工程改变和更新;7所有现行操作系统的更新和培训;8全部现行实用软件更新和培训;3附加技术;双方在条款、条件和价格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公司可以从方得到需要的附加技术4第三方技术公司可以从第三方面获得技术,特别是软件方将协助公司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但是公司必须支付所要求的提成费5商标假如公司生产的产品达到方的设计、质量和可靠性的标准,公司可以使用的商标和标志,公司不可以在损坏名誉的情况下,使用的名称或商标的商标用于公司产品内销时公司不支付使用费、产品外销时,商标使用费另行议定第九章产品销售1中国国内销售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及保修和维修服务业务,将由公司委托中国有关机构进行初期年阶段方将负责安排在中国市场的销售2中国国外销售公司产品向中国境外销售,需经方同意,方应在第年后负责公司产品的外销外销的产品额不低于公司年总产值的%外销产品的价格可按照方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内部结算价格,或也可以其他更好的价格销.3销售价格公司外销产品价格将视国际市场情况以取得有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内销价格视中国国内市场情况以取得国内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第十章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采购原则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应尽可能在中国购买,对于在合营期间中国暂时不能供应的部份方应以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优惠价格予以供应公司也可按照方标准在国际市场上直接采购提高国内元器件自给能力方将尽其所能,通过公司协助的元器件、配套外设工厂引进有关的制造技术和基本设备,使能生产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元器件和零部件来供应公司第H—章技术培训I1方应派遣技术、管理人员指导和帮助公司技术和业务的发展并培训公司的人员包括公司派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去参与有关产品的开发工作以利于公司今后技术的发展在产品进行商业生产达到国标标准后,在必要时方仍将继续接受公司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到方培训公司应向方支付有关费用,具体条款参见本合同环件1第十二章工厂筹建工作1现存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投资双方初步商定将向厂租赁市原厂和厂的厂房作为合资公司使用的房屋方将根据方制订的房屋技术改造方案,改建房屋房屋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将列入公司的开销中第十三章外汇管理及平衡1外汇平衡
13.
1.1双方认为公司的外汇收支应争取保持须差,为此公司可逐步开展下列业务,以取得公司的外汇平衡1公司开业后的第年返销一定数量的产品;2建立中国国内的支持工业,减少元器件、零部件、外部设备的进口量;3成立软件开发中心,出口软件;4设立维修服务部,为在中国的外国单位维修服务;5开展技术服务以赚取外汇;6为在中国的外国用户提供应用软件服务
13.
1.2为了增加公司的外汇收入,经政府批准公司将按照规定手续采取下列方法1在中国国内以外汇形式出售公司产品;2同方出口批量手工艺品,其他小礼品,以及办公室用品;3在中国境内处理工作,支付的款目一律用币支付这些付款包括工资、税收、关税、租费及诸如此类的费用2公司外汇收支管理均应按照《合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办理第十四章利润1利润分配公司所获得的年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应扣除一定比例的储备资金,企业发展资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有关三项基金的具体提取办法由董事会决定扣除上述三项金额后的净利润由董事会根据投资双方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2利润支付公司对方分得的利润,应由公司自有外汇支付,按照中国正辅有关税法规定和扣除税款后,由公司按时汇入方指定的开户银行方表示公司开业的头年里,不汇出分配的利润,年后方将汇出累积利润的%以后每年按本合同第
14.1条之规定分配利润第十五章财务和审计
15.1会计制度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折旧率等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公司可以附加记录以沟通国应用的一般会计制度,公司将向投资双方提供月报,月报以中英文书就采用人民币为单位,折成美元作为附注公司的一切报表均用中英文书写
15.2记帐货币公司记帐单位用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的兑现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
15.3审计公司帐目任何时候都向合营双方和各自的国内审计师公开年度决算报告聘请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会计师审核公司应负责向董事会提交营业报告和年度决算报告(包括整年度内经审查损益表和资金平衡表),并附有独立会计师的审查报告年报用中英文书就
15.4开户银行公司应在中国银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号,并接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分局对外汇收支的检查5财政年度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的日历年制,即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时考虑到乙方会计年度的惯例,公司将向乙方提交一份以会计年度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财政报告第十六章税收优惠
16.1税收的减免公司可以向中国正辅申请从获利年度开始享受年所得税的完全免税,以及至第年的%的减和公司对利用任何利润在中亩焉内的再次投资享受温血税优惠公司按合同和可行性报告规定的内容作为投资,而进口的各种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均按有关规定享受免税待遇,所有进口零部件的关税将按照中国当时制订的进口关税标准办理公司进口物资中用于出口产品部分,可由公司向海关申请,退回海关税收第十七章保险
17.1投资保险和付款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若有中国保险公司不能进行保险的项目可以到外国保险公司投保第十八章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
18.1雇佣公司可以同工人达成全日、临时、非全日工的雇用合同,这些合同可以规定长达天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任何工人可以被解雇而无需提出任何理由雇用合同通常为年期限,双方同意可以续约,对于一些享受方或公司提供培训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雇用合同期限一般都会超过年劳工合同由公司和个人签订签订后报年劳动局备案方也可向合资公司推荐雇员2解雇根据中外合资企业的劳动管理法规和劳工合同,可以解雇部分职工,被解雇的中国籍职工由市劳动局或方另行调配,方推荐的受雇人员由方负责调配3辞职公司职工可按公司劳工合同规定要求辞职第十九章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1一般职工劳动费用公司一般职工的劳动费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公司允许各管理职能部分直接向每个雇员发放奖金,鼓励贡献较大的雇员2高级职员工资
(1)公司的高级职员正副总经理,正副总工程师,正副总会计师由董事会直接任命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2)公司职工工资,由合资公司支付,必须使用非人民币货币的有关职工其剩余的人民币,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市分局申请,以当日牌价折成美元从公司外汇帐户中汇出3职工福利及奖惩公司职工的所有福利,奖励和处分按照上述劳动管理法规在劳动合同予以规定第二十章双方的责任1方的责任方同意在公司合同有效期间和合同延续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向公司提供足够的工具、设备、零部件、资源
(2)确保公司得到技术转让合同中所述的技术和信息、,帮助公司建立生产过程,确保公司能够有效地生产符合方标准的高质量产品年后与方和公司一起制定创造外汇的计划,解决公司外汇的平衡
(4)以可能的最优惠利率向国外银行贷款
(5)建立精确的会计系统,向公司提供管理,财务和市场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6)帮助公司开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以外的产品,服务或软件出口的市场
(7)帮助为公司业务而去国的雇员安排旅行或住宿2方的责任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延续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确保为公司设施提供水、电和燃料及现代化的电话和用户电报服务
(2)确保公司内有适当数量的各级合格雇员,不随意调换受过公司培训的雇员,使公司的利润受到损害
(3)以最有利可行的利息率,帮助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
(4)安排准备厂房和公司所需的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公司租赁厂房和设施的改造5协助公司获得中国正辅或地方当局所要求的任何批准许可证,以开展公司的业务和扩展业务6帮助在中国境内为公司工作的方的雇员办理多次签证,并安排适宜的住宿7方的雇员在中国为公司工作时,由于在为公司工作中出现的行动或而被扣留时,方将保证在法律允许下帮助其取得有资格的法律顾问8解决前年的生产所需外汇第二十一章审批及注册1审批本合同及附件,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经投资双方签字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程序向政府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他协议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注册投资人接到上述批准后,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合营公司即宣告成立第二十二章合营期限1合营期限投资双方同意合资经营期限为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在期限结束前的天前提出终止,还可以自动延长年合营期2终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提前终止合同,解散公司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弥补不可能时,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2当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对方有权提出终止3遭受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4如双方同意终止符合双方最大利益时提前终止时,要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送政府批准3结业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一切结业程序按《合资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二十三章不可抗力1双方在改造本合同义务时,如果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阻碍和延缓,那么一旦这些因素排除后,双方必须尽可能快地恢复履行义务第二十四章保密1保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公司的业务经营,技术资料销售及财务情报,不得泄漏给投资双方以外的局外人用在向投资双方上级组织呈交的报告中所需资料则除外,除非是早已公开的情报,此外,根据合同和合同附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方所提供的技术和技术知识也要保密,未经方同意,不得泄露给其他方,除非这些技术资料方已经向大众公开为了完成合资合同规定目标,有些技术知识和技术资料需要提供给原材料供应商和用户为了保障安全,减少干扰,公司的设备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让人参观第二十五章争端1由于对合同的解释或合同的执行发生争端时,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由一名中立仲裁员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第二十六章文本和通知1文本本合同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2通知投资双方之间的通知,公司董事会的通知和文件以及公司总会计师的通知和报表等均应用航空挂号或电报或电传向法定地址发送,如若地址有更改,须用书面通知他方第二十七章合同的生效1生效日期本合同与章程经投资双方全权代表在中、英文本上签字后,报请政府批准,自批准日期起生效2修改今后合资合同其他重要协议书等文件若需要修改,应根据规定要报送政府批准第二十八章附则1本合同及其附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附件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本合同由方和(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共同签署鉴于方和公司从事设计、制造和世界上销售数据和字处理设备和系统授权方签订本合同鉴于公司希望从方获得制造的专有技术及秘密资料,并以此作为方出资的一部分叠于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成为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拥有者,并已向转让o鉴于方a同意让公司的全部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及经方批准的出口商品使用已注册或已在申请注册的商标为此,基于本合同内双方的承诺和协议,方和公司订立以下条款,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定义定义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具有下述明确的含义“技术”是指的专利,专有技术,版权,以及与设计规范,制造、使用和销售型具有文字处理能力的微电脑,包括软件,测试诊断程序、技术图纸和零配件草图印刷线路板工艺,元器件技术规范和附件a所述的类似的有关特性和秘密专有技术有关的秘密的和专有的资料还包括生产型策电脑的方法和程序“地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O“商标”是指英文和中文的“”字以及明显的商号标志和任何其他文字形式用来表示和其子公司的产品.技术.1技术转让乙方授予公司“技术”在“地区”内有权使用此项技术,以及销售严格按照“技术”制造的产品,此项技术转让并包括自本合同日起3个月期间,由所提供的型号技术补充和改进,以后的补充和改进,则从管理服务费内提供.2使用、保密此项技术只转让给公司使用,除非事先得到方的书面批准,公司不能够转让或透露给其他任何人和机构、公司同意对转让的技术保密公司并同意尽最大努力使其董事及职员、子公司和用户同意对可能提供给他们的所有技术保密3注册在此合同实施后,公司应尽快对技术进行注册并采取其他任何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技术被“地区”内其他人非法使用
2.4出资根据上述第
2.1节中的权利,公司同意接受该项技术,作为对公司的出资,价值元并在公司组织记录中书明该项技术系方对公司的出资
3.商标许可1方在此同意公司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在该地区所有产品均使用批准的商标,但产品应是按方日后陆续提供的标准、技术规范及指示所制造的产品2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方陆续提供的标准,技术规范及指示制造产品若公司不切实遵守这一规定,方就有权立即终止本许可合同,并采取必要措施取消公司的该“地区”使用本商标的权利3公司允许方或其授权代表在适当的时间在公司的所有地检查成品及制造产品的方法4公司同意根据方不时的指示使用商标公司不得以乙方认为可能损害方或的形象或声誉的方式使用商标5双方互相理解并同意方保留其自己使用任何商标的权利,并允许“地区”内其他用户使用这些商标6公司未经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出口使用该商标的商品7由于本合同所授予的权力,公司同意支付方使用提成费,该费用为
(1)在“地区”内销售的产品一一不付费;
(2)在“地区”外销售的产品一一支付%的国际与公司转让价格提成费,按日历季度计算8在商标许可有效期为年,但若公司解散或公司未能切实遵守许可规定的义务,乙方可随时按规定的公司地址邮寄书面通知,取消本商标许可一旦本商标许可终止,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商标除本合同规定外,公司无权占有或使用商标当双方发生争执时,在争执未解决之前,乙方可暂停公司的商标使用权
4.总则1总则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就更改内容的书面签字不得修改或更改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合资经营合同第3篇第一章总则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营各方第一条本A同的各方为(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中国市区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O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外文名称为O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路号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生产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o产品品种将发展o(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元,占%;乙方元,占%第十一条甲、乙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厂房元;土地使用权元;工业产权元;工业产权元;其它元;共元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甲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乙方责任.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第七章技术转让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第八章产品的销售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内销部分占%(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甲方美元,占%乙方美元,占%丙方美元,占%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到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第十三条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它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其它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理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它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第十四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负责合营公司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方责任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第七章技术提供第十五条方为合营公司提供公文籍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的要求的,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方应按照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方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协助先进设备选型和购买,提供先进的技术第十六条合营各方密切配合应在合营公司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到%O第十七条产品质量标准,依照销售合同规定执行第八章产品的销售第十八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合格产品占年总产量的%第十九条合营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由方负责销售国外市场,合营公司参与俏售价格应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董事会制订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第二十一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产品销售及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其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O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O第九章董事会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第十一章设备购买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方推强,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第十三章劳动管理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第四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第十五章合营期限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第四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十七章保险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第五十一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第五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第五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第十九章违约责任第五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第五十六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第二十章不可抗力第五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二十一章适用法律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第五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而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二十三章文字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第六十二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营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一,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第六十四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第六十五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中国公司(盖章)代表(签字)年月日国公司(盖章)而表(签字)年月日合资经营合同第4篇目录序言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第四章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第七章董事会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第十章劳动管理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第十二章纳税第十三章保险第十四章违约责任第十五章不可抗力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七章适用法律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序言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1•1合营各方为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T方).1•2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外文名称为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3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1营业范围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2服务内容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2•2•1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2•2-2初步可行性分析2•2•3可行性研究2•2•4项目评价2•2•5选择土建施工部门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2•2•7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2•2•8技术转让2•2•9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3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其中甲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乙方出资元.占注册资本%3•2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甲方现金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共元.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其他元.共元.3•3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3•4•1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3•4•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4•1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4•2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5-1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5•2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5•3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6•1甲方责任6•1•1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6•1•2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6•1•3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6•1•4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6•1•5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6•2乙方责任6•2•1按照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6•2•2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6•2•3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6•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6•2•5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6•2•6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6•3免责范围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第七章董事会7-1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名.由方委派.7•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7-3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8•1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8•2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8•3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9•1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9•2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9•3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第十章劳动管理10•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10♦2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11・1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11•2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第十二章纳税12•1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12-2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第十三章保险13•1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第十四章违约责任14・1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14・2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4・3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第十五章不可抗力5・1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15-1-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15•1•3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15•2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16•1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16•2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第十七章适用法律17•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8•1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18-2-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18-2-2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18-2-3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18-2-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18-2-5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18-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18•3•1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18-3-2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18•4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19・1按本合同原疝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19•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19•3本合同于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国公司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甲方见证人(签字)乙方见证人(签字)年月日合资经营合同第5篇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集装箱运输合作经营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合作宗旨甲、乙双》将原有的车辆、人员、业务等所有资源进行整合,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业务、统一结算的原则,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作经营项目为集装箱卡车运输,经营范围以集装箱运输为主,其它普通货物运输为辅
三、合作份额、车辆所有权和合作债权债务
1、合作份额甲方投入合作经营集装箱卡车为五十台,乙方投入合作经营集装箱卡车为三十五台,双方组成联合车队,车队合作份额为甲方占%、乙方占%车队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
2、车辆所有权甲乙双方车辆的所有权维持不变
四、合作费用和开支
1、联合车队实行统一财务记账
2、联合车队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费、过桥过路费、提箱费、司机工资、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及其它用费,计入运营成本
3、车辆维修保养、配件、年审、季检、保险等费用,统一报销,统一记账,分开核算,不计入统一的运营成本
4、联合车队日常运营的流动资金全部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按合作比例支付甲方每月1%的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5、联合车队实行统一的出车和管理费用标准
五、合作利润分配
1、合作利润按月结算,每季分配一次
2、合作利润按各方所占合作份额分配合作利润为当月运营总收入减去本合同第四条第
2、
3、4项的支出后所余的收入
六、合作事务执行
1、联合车队的日常管理以乙方为主、甲方协助,乙方派员任经理、乙方派员任副经理,其余人员在现有双方管理人员中择优录用
2、双方原有客户的运输业务进行统一整合,实行统一接单、统一调度
3、联合车队财务管理由甲方负责、乙方监督,主要负责本合作项目的应收应付、账务结算和财务核算
4、联合车队的经营中双方必须友好协商,如未经对方同意,而私自决定项目的运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私自决定项目运营方承担,并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七、合作经营期限
1、合伙的经营期限暂定为贰年,从年月日至年月Bo
2、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后,如有必要,可续签合作协议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的权利
1、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2、享有退出合作的权利
(二)双方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安全、统
一、完整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力合作清宣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2、合作清算时,首先应以合作利润偿还合作债务
3、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如以合作利润偿还债务后仍不够偿还债务,各方应按所占合作份额以现金或其他财产偿还合作债务
十、违约责任
1、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解散的,应对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合作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作协议,一方擅自解除合作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全部损失H^
一、其它
1、对于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商定,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第九章董事会第二十三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第二十四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k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合营公司的解散终止;.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合营公司和其它经济组织合并对重大问题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调,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不属于重大权力问题,可采用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第二十六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为代表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主持,经任意两名董事提议,董事长或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一般应在市,必要时也可在中国的其它城市或国外的适当地点召开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记录签署后应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档第二十八条经各方同意后,由董事会聘请公证会计师一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公证会计师有权审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特邀代表列席董事会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首任总经理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第三十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第三十一条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或处分第十一章设备材料购买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方在国外市场购买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时,应邀请方派人参加,价格应经合营公司同意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7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合资经营合同第6篇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合同宗旨,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守
一、甲乙双方依法组成合作经营一台330挖掘机,经双方协商同意登记在甲方名下
二、双方自愿合作经营盈利,总投资为90万元(大写玖拾万元整),甲方出资45万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乙方出资45万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三、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共同协调经营管理事务
四、资金收入和支出、车辆管理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协调管理
五、经营过程中,盈利、亏损、事故风险、鼓掌维修、车辆保险、车辆保修等受益与支出,甲乙双方各按50%分配与承担以上按实际每月结算一次
六、若合作结束,车辆在处理上协商解决,或出售、或由一方按市场价格经营;若出售车辆总价款按甲乙双方前期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二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筹备组由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毕,筹建组即告撤销第三十六条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第三十七条、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工作第三十八条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第三十九条筹建小组根据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商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合同,按合同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第十三章劳动管理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具体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市劳动管理部门批准第四十一条中外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并付诸实行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但不得低于%)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记载;月终、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亏计算表,生产成本核算表)分别用中文和英文编写,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报告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方认为需要聘请其它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的财务进行审查,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方负担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夕卜市帐户,平时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记帐,年终以人民币进行会计决算第四十八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的合格产品出口,按规定可申请减、免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免征手续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五十条合营各方分得的利润用于公司再投资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缴回已退的税款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所得的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净利润按投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项基金金额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第五十二条方分得的利润汇往国外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和外汇管理条而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五十三条合营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结转下年度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缺少资金时,可按“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规定办法”向中国银行或中国的其它金融机构贷款,也可向国外机构贷款,筹措资金时,应考虑利率、期限等条件第十五章合营期限第五十五条合营期限为年,自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第五十六条合同期满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继续合营,可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它的委托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第五十七条出现下列各项情况时,合同也可提前终止.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或不能恢复时.遭受不可抗力的外来影响,合营公司经营发生困难而无法继续时.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使企业无法经营时发生上述情况,合营各方应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碍,避免终止合同第五十八条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提出结业申请证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授权机构审批第五十九条终止合同时,由董事会提出财产清理的方案,报请当地的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审核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公证会计师办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财产按投资后的比例折分方分得的资金可按“合资法”规定汇往第六十条合同终止,清理工作结束,必须向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向营业执照,停止一切营业活动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第六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十七章保险第六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第六十三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第六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第六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它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继续合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第十九章违约责任第六十六条合营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提交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合营公司其它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的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第五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六十七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合营公司几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方应付的责任第六十八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保书第二十章场地使用费第六十九条合营公司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政府缴纳使用费第七十条合营公司租用场地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合营公司租用方厂房、仓库暂定为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万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第七十一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用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其它各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的出具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二十二章适用法律第七十二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二十三章争议的解决第七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第七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第二十四章文字第七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第二十五章合同生效及其它第七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建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七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第七十八条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第七十九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签字甲方(盖章)公司乙方(盖章)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丙方(盖章)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年一月―日签订地点合资经营合同第2篇第一章总则
1.1合同双方本合同以(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以(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根据《合资法》的规定由双方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签订本合同
1.2法定代表和地址法定代表乙方姓名职称国籍地址甲方姓名职称国籍地址
1.3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投资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名称定为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以下合资公司简称为“公司”)地址
1.4公司组织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双方所负经济责任以各自认缴注册资本为限,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并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辖公司将不从事致使方违反国法律或有关出口许可证规定的行为5经营的范围和目的公司开创阶段主要在生产面向市场的计算机产品,并进行有关销售,服务活动,以及开展一些其他合理的有关业务,这些业务包括开发当地市场需要的应用软件公司可以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公司生产的第一个产品是方计算机,公司将采用方在工厂目前所用的最先进,高质量的自动化生产技术和测试设备,保证所有产品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世界标准公司在经营型微型计算机中取得了生产、销售,服务和主持的经验后,进一步生产系列等其他方的产品(有关这些产品的技术转让另行议订),同时公司可根据中国和国际市场的需要,开发新产品投资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及公司生产能力,共同拟定年《生产纲领》作为公司开业头年的目标以后生产计划按市场需要以及公司的生产能力进行安排第二章资本资本及投资比例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贷款可达美元,投资总额为美元,双方承担责任限于注册资本、投资比为方%方%今后投资额有变化时,双方投资比例始终布持不变投资各方注册资本的构成方现汇元技术出资作价相当于元,合作元方现汇元投资双方的注册资本可资,必须在合资公司注册登记后,经双方认定后日期一次或分期汇入合资公司开立的帐户内3出资证明书公司不发行股票,合资双方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第三章贷款和租赁贷款公司在需要时可以向中国银行或银行申请贷款方将协助申请取得中国银行贷款,贷款金额可达元2租赁公司所需要的部分生产设备将由—方协助公司向国际有关银行租赁公司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和办公、生活用房将由方协助向中国国内有关单位租赁第四章资本转让
4.1资本转让双方资本非经过他方同意,不得转让,除方转让于外合营一方如需要转让其出资额时,在同样价格条件下,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等于当时资产负债表上转让方面份额的资本净值进行上述资本转让应经审批机构批准,一经批准由受让方以元立即转给转让方2资本变更注册合营期内注册资本如增加或转让时,均应在一个月内报政府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第五章董事会董事会的组成自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人其中甲方人乙方人董事会包括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一名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2董事会职权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有关董事会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办理第六章经理部门1正、副总经理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均由董事会任命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开业后总经理先由方人员担任,副总经理由方人员担任在公司初期阶段,方将为公司提供各部门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将由总经理任命公司将亚力从开业之日起,开发和培养的管理人员和经理人员,以承担公司的各级职责
6.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正、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6.3任务及职权有关正、副经理任务和职权等均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规定
6.4正、副总经理的更换正、副总经理如有某种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由双方提出新的人选名单交董事会任命
6.5经理公司根据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可以设定经理若干人,在正、副总经理领导下进工作第七章主要业务活动
7.1业务活动内容公司将有计划地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初始阶段直接向方的供应商购买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在公司进行装配和测试公司将尽最大的可能,在中国市场向那些能够达到公司质量、数量、价格和交货要求的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等的供应单位购买方确保公司生产的第一批产品就必须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世界标准公司在开业头年,执行经董事会决定的《生产纲领》,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司商业成功的原则经董事会批准、修改生产纲领和扩大经营其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