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一、清寒证明申请人家庭为低保户或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请提供2023年度出具的低保户或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复印件作为清寒证明(附件一)■低保户.本人或直系亲属所持2023年有效低保证之复印件■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
1.2023年乡村振兴局之原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防返贫监测系统上之本人信息截图+公章+日期■皆无以上证明
1.请提供2023年接受民政局低保金或乡村振兴局补助金之银行转账信息证明年月日
二、家庭情况(由申请人填写)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兄弟姐妹、或共同生活亲属)姓名与申请者关系年龄职业和工作单位家庭收入来源家庭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