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技术管理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分管领导、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技术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决议、通知、技术规定
3、参加科室组织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及设计方案的研究与审查工作
4、参加安全办公会和有关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组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5、参加年、季、月度计划的编审和三类工程技术平衡会及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有关技术会议
6、经常深人基层,检查工程质量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
7、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8、定期进行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技术工作总结
9、协助科长工作并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科长因事外出时,行使科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