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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SP50/54□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XXXX—XXXX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理技术标准TechnicalCodeofCo-processingforRestaurantFoodWastewith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2022-XX-XX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6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运营人员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每日上报个人健康状况,存在健康风险的人员不应上岗7安全生产、劳动卫生应符合《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
(1996)第3号令)、《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规定运营管理运营管理人员应熟悉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熟悉设备运行技术指标,掌握其岗位运行维护要求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启动前应做好全面检查和准备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运行运行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当班所发生问题应及时处理,如未能处理对当班所遗留问题应在交接班时详细交代运营管理人员应定时巡检所操作或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应及时准确做好运行纪录;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应及时上报;重大工艺调整必须履行申报程序应建立规范的协同处理台账,餐厨垃圾协同处理与产生、收集、运输应实行联单管理制度;计量设施应运行规范,信息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和准确;应与监管部门联网,共同打造智慧化管理平台餐厨垃圾卸料间和预处理车间等场地,应定期采取灭蚊蝇和消毒等措施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应根据相关防疫要求做好科学消毒,设备进料口、出渣口、检查口等易造成泄漏的部位应重点加强消毒措施运营管理应做到安全生产制度明晰,生产、环保、消防和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执行严格,避免安全事故;应保持厂区整洁,安全警示标志清晰醒目;应做到防火、防爆和防雷电及防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完善,职责分明,定期演练维护管理运营管理人员应制订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包括设备仪器固定资产卡、部件保养记录和设备维修保养时间表等运行人员应定期对设备和辅助设施进行校验和检修维护,确保卫生防疫设备和防护用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协同处理工程在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故障检修停机期间,应通知焚烧厂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调整餐厨垃圾产生的剩余固相物、废水、臭气输送通道,确保焚烧厂运行稳定和避免环境污染协同处理工程在焚烧厂故障检修停机期间,应通知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调整其剩余固相物、废水、臭气输送通道、供热设施及公用设施,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12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置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和焚烧厂应联合成立风险管理小组和应急处置小组,制定组织结构,并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应根据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和焚烧厂协同运行的特点,制定风险点分析及预防方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应加强危险源辨识及风险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对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并记录保存检测内容、时间及人员应制定餐厨垃圾污染突发事件防范和重大传染病疫情专项的应急预案,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应建立易发事故点和面的档案及事故发生的分布图,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配套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应在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和焚烧厂之间建立联动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置,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应制定火灾预防措施,加强火源的管理,明确严禁烟火区域并设置警示牌,车间应加强通风,用火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应配备危险气体(CH、H2s等)和危险化学品的监测、控制与防护设施目次前言11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25基本规定26总体设计
26.1一般规定
26.2建设规模33选址
36.4总图设计37预处理31一般规定32接料与输送33杂物分离
47.4油脂提取48协同处理与利用41一般规定4剩余固相物处理5废水处理5臭气处理55热能利用56其它配套设施利用59辅助设施61建筑与结构62给排水6电气与自控6采暖通风与空调6消防76环境保护710工程施工及验收711运营维护
711.1一般规定7运营管理8维护管理812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置8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本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学会、光大环境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南京信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丹、张宇燕、陈逸东、李军、夏明、郑晓宇、王智、童胜宝、史东晓、何卫东、何晟、孙雨清、马永贵前言11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25基本规定26总体设计
26.1一般规定
26.2建设规模33选址
36.4总图设计37预处理31一般规定32接料与输送33杂物分离
47.4油脂提取48协同处理与利用41一般规定
48.2剩余固相物处理
58.3废水处理
58.4臭气处理
58.5热能利用
58.6其它配套设施利用59辅助设施
69.1建筑与结构62给排水6电气与自控6采暖通风与空调6消防76环境保护710工程施工及验收711运营维护
711.1一般规定7运营管理8维护管理812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置8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本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学会、光大环境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南京信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丹、张宇燕、陈逸东、李军、夏明、郑晓宇、王智、童胜宝、史东晓、何卫东、何晟、孙雨清、马永贵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理技术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规定、总体设计、预处理、协同处理与利用、辅助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运营维护、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置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协同处理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声环境质量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建筑地面设计规范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餐厨垃圾restaurantfoodwaste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杂、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预处理pretreatment为使餐厨垃圾满足后续的处理技术要求,对其预先进行的分选、破碎、脱水、提油等处理过程协同处理工程co-processingengineering由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以及其与生活垃圾焚烧厂(下文简称“焚烧厂”)共用的废弃物处理设施、热能利用设施等构成的工程残渣residue餐厨垃圾在预处理过程中分离出的含有有机颗粒的固相物剩余固相物residuaIsolids餐厨垃圾经过预处理分离出的所有固相物,包括杂物、残渣等沼渣soliddigestate餐厨垃圾在厌氧消化过程中产生的固相物,富含有机质、腐殖酸、微量营养元素等4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餐厨垃圾处理的法规和技术政策实现餐厨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规范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理工程(下文简称“协同处理工程”)建设,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协同处理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营协同处理工程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运行可靠、风险可控、环境友好、安全卫生、经济合理、管理科学,可实现降低“邻避”效应、协同高效、资源节约的目的协同处理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技术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5基本规定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大且已建、在建或拟建焚烧设施的地区,可因地制宜考虑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协同处理协同处理工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协同处理工程应做到技术可靠、运行稳定、排放达标、经济可承受,处理后的残余物应得到妥善处置6总体设计一般规定协同处理工程应由主体工程设施、辅助工程设施、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主体工程设施可包括计量、预处理、油脂储存、焚烧、垃圾热能利用、烟气净化、废水处理、除臭等设备和设施b)辅助工程设施应包括给排水、电气与自控、采暖通风与空调、消防、监测、冲洗、消杀、维修等设施c)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宜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协同处理工程宜包括餐厨垃圾预处理、剩余固相物协同处理、废水协同处理、臭气协同处理、热能协同利用等系统新建协同处理工程,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焚烧厂(下文简称“焚烧厂”)宜同步规划协同处理工程的建设,应考虑关键设备的备用性建设规模协同处理工程的规划建设,应根据当地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规划、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近远期预测产生量及收集率,并考虑焚烧厂协同处理能力,合理确定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与焚烧厂的处理规模与分期建设要求餐厨垃圾预测产生量,可根据当地实际统计数据及增长率确定,也可按人均日产生量进行估算,人均日产生量估算宜按《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执行选址
6.
3.1已建、在建、拟建焚烧厂的地区,宜在焚烧厂毗邻位置或焚烧厂内规划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建设时,应综合考虑服务区域、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能力等因素,适当预留扩建用地或主厂房扩建端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选址应结合焚烧厂协同处理衔接条件及交通运输、供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条件,合理布局,并应利于节约用地和成本,利于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建设时,选址应处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稳定的区域,应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及卫生等相关要求
6.4总图设计
4.1协同处理工程各项设施应按功能分区合理布局,平面和竖向设计经济合理,满足工艺流程的要求,用地指标应符合国家及当地土地、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4.2总平面布置应最大程度地减少垃圾卸料及处理过程中的臭气、废水、噪声等对厂内设施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4.3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与焚烧厂同址建设时,厂内通向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卸料平台的道路宜与焚烧厂共用
4.4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采用高台卸料方式时,如通向卸料平台的坡道无法与焚烧厂共用时,坡道应根据地形条件、物流需求合理布置,且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的规定
4.5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宜设置应急停车场,应急停车场应优先考虑与焚烧厂共用,不具备共用条件时,应急停车场宜设在卸料间物流出入口附近7预处理1一般规定餐厨垃圾预处理设备设施应具有耐冲击负荷、耐腐蚀、耐磨损、防粘黏、防缠绕等性能餐厨垃圾预处理生产线应做到全程密闭,无异味溢出餐厨垃圾预处理宜包括接料与输送、杂物分离、油脂提取等工序餐厨垃圾预处理应做到日进日清
7.2接料与输送餐厨垃圾应单独收集运输,不得混入有害垃圾、建筑垃圾与其他垃圾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进出料,以及其与焚烧厂协同处理的废弃物、协同利用的能源均宜分别进行计量,并规范建立相应台账
7.
2.3餐厨垃圾接料和输送过程中应避免餐厨垃圾抛洒和散落
7.
2.4餐厨垃圾卸料间应设置地面和设备冲洗及废水导排设施餐厨垃圾的接料应符合下列规定a)卸料平台尺寸应满足餐厨垃圾最大收运车的卸料作业b)接料仓底部应设置滤网,可实现最大限度滤水,滤网孔不得堵塞,保证输送机连续稳定和可靠运行c)接料仓应配置餐厨废水收集箱,餐厨废水收集箱能够满足接料装置排出的餐厨废水的收集和储存的要求餐厨垃圾的输送设施应全程保持密闭,并具有防漏水措施
7.3杂物分离餐厨垃圾的杂物分离宜采用分选、破碎、脱水等工序的一种或几种组合餐厨垃圾分选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分选系统宜根据后续提油设备及稳定运营的要求设置多级分选,多级分选可选用以下分选方式粗大杂物分选、重质分选(陶瓷、砂石等)、轻质分选(塑料等)b)分选后的餐厨垃圾中杂物含量应小于5%oc)杂物分选设备宜设置冲洗功能餐厨垃圾破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破碎系统应将餐厨垃圾破碎成一定粒度范围内的颗粒,颗粒粒径应根据物料性质和后续设备的处理需求而定b)破碎设备应具有防卡堵防缠绕功能,防止硬物及柔性杂物损坏设备c)破碎设备应便于清洗餐厨垃圾分离出的杂物中,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宜回收利用,剩余的宜进行焚烧协同处理除杂后的餐厨垃圾,宜进入后续油脂提取系统
7.4油脂提取
4.1餐厨垃圾的油脂提取可包括制浆、湿热处理、提油等步骤
4.2设置餐厨垃圾制浆系统的,制浆系统将餐厨垃圾破碎后的浆料粒径和含固率应根据后续设备处理需求而定
4.3除杂后的餐厨垃圾宜经过湿热处理后进入油脂分离设备进行提油湿热处理温度不宜低于70℃o
4.4餐厨垃圾液相油脂分离收集率不应低于90%提取到的粗油脂含杂率宜小于3%o
4.5粗油脂严禁以任何形式进入食物链,应交给有资质的油脂处理单位进行深度处理和利用
7.
4.6提油后的废水宜输送至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协同处理
4.7提油后的脱水残渣可进行焚烧协同处理8协同处理与利用一般规定协同处理与利用的环节宜包括废弃物(如剩余固相物、废水、臭气)协同处理、热能协同利用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如计量设施、办公设施、给排水系统)协同利用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剩余固相物、废水、臭气)可进入焚烧厂配套设施进行协同处理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产生的部分废弃物(剩余固相物、废水)经过厌氧消化、好氧生物处理或饲料化处理后,产生的二次污染物(沼渣、沼液、不可降解物)处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进入焚烧厂配套设施进行协同处理当焚烧厂满足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协同需求时,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宜与焚烧厂协同,协同工艺应同时满足二者的需求并达到环评批复的环保要求;当既有焚烧厂不满足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协同需求时,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应建设配套工艺2剩余固相物处理
2.1适合焚烧处理的餐厨垃圾剩余固相物的含水率不宜大于75%O适合焚烧处理的餐厨垃圾剩余固相物经统一收集后,宜先送至焚烧厂垃圾池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再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协同处理餐厨垃圾剩余固相物运送至焚烧设施的过程,应全程密闭,防止抛洒散落和臭气散发废水处理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产生废水的主要环节包括预处理过程以及餐厨垃圾收运车、卸料平台、接料仓的冲洗过程产生的废水经计量后,宜优先考虑经过适当处理后进入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系统协同处理,其进水水量和水质应满足焚烧厂渗滤液处理系统进水要求渗滤液处理系统应具有足够的抗冲击负荷能力如既有焚烧厂渗滤液系统抗冲击负荷能力不足时,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应配置出水调节设施作为缓冲渗滤液处理排放指标,应满足环评批复要求臭气处理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产生臭气的主要环节包括接料、输送、杂物分离、油脂提取等过程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产生臭气的各个环节应采取密闭措施,并应设置臭气收集设施不能密闭的部位应设置局部吸风装置具体措施如下a)卸料间和生产车间应保持密闭和整体微负压控制,并安装负压检测装置实时监控负压水平;b)接料仓应配置密封盖板和臭气吸风接口;c)关键过料设备均应采用全密闭设计,同时设置臭气吸风接口
8.
4.3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应优先考虑进入焚烧炉助燃协同处置
4.4当焚烧厂无法接收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全部臭气时•,餐厨臭气宜按高浓度、中低浓度分别收集,高浓度臭气应优先进入焚烧炉助燃,剩余臭气进入单独设置的臭气处理系统臭气协同处理应充分考虑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臭气的高温、含油特性以及焚烧厂的臭气接收能力协同处理工程应设置臭气应急处理系统,满足处理协同处理工程内所有臭气的需求,臭气处理后应满足环评批复要求热能利用
5.1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热能需求主要环节包括油脂提取、油脂储存等过程
5.2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应优先考虑利用焚烧厂热能作为系统热源,当焚烧厂以单台汽轮机抽汽作为热源时,应设置备用热源
5.3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与焚烧厂之间热能交换宜设置计量装置其它配套设施利用
8.
6.1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宜优先选择与焚烧厂共用进料通道、计量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可共用卸料平台,并应对交通路线进行统筹规划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应优先考虑与焚烧厂共用办公设施、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生活服务设施等公用设施9辅助设施建筑与结构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建筑的风格及色调应与焚烧厂内外环境相协调,造型应简洁大方、经济实用厂房设计布置应满足工艺设备安装、维护、检修、物料输送、污染控制等要求,各作业区应保证人流、物流分开设置,各自出入顺畅厂房楼(地)面设计,除满足工艺要求外,应符合《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应满足耐腐蚀、防渗水等耍求,对可能被腐蚀介质侵蚀的部位,应按《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执行相应的防腐措施对可能产生臭气的车间采取有组织收集达标处理,其他建筑物宜采用自然通风,窗户设计应有利于组织自然风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给排水
2.1厂内给水工程设计应符合《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餐厨垃圾预处理生产用水应包括工艺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地面冲洗用水、绿化用水及消防用水等,各项用水量应根据各工艺要求确定生产用水水源选择及供水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节水餐厨垃圾预处理过程中的工艺用水宜使用再生水,不宜使用新鲜水
2.4厂内排水工程设计应符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的规定电气与自控
3.1厂内电气设计应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的规定电气布置区域应采用防鼠破坏措施厂内自动化控制系统宜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宜包括计量系统、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通风除臭系统和其他必要的控制系统车间内应根据安全运行监控要求,设置必要的视频监控设施采暖通风与空调
4.1易产生挥发气体和臭味的部位应设置通风除臭设施散发较多挥发性气体和臭味的部位或房间应采用局部机械排风除臭的通风工艺散发少量挥发性气体和臭味的部位或房间,宜采用全面通风换气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设计应符合《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规定消防餐厨垃圾预处理设施和焚烧设施应设置室内外消防系统,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及火灾报警相关规范要求油脂储存区、废水收集池等可燃气体易散发场所的电气设备及装置应采用防爆、防静电设计油脂储存区、电气设备间和中央控制室等火灾易发部位或房间,应设消防报警设施环境保护
9.
6.1厂内各类设施的噪声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a)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降噪等措施具体措施如下分选设备、破碎设备、水泵、风机等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布置在密闭的建筑物内,并远离厂界布置;产生振动的设备应采用隔振措施b)作业区的噪声应符合《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规定厂内各类设施的环境监测内容应包括a)工作场所监测内容应包括噪声、有害气体(H2S、NH3等)等b)排气口监测内容应包括有害气体(H2SSO
2、NH3等)等C)厂界监测内容应包括噪声、臭气浓度、有害气体(H2S、S
02、NH3等)、排放污水水质指标(CODcr、BOD
5、NbN等)等10工程施工及验收协同处理工程应按工程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等组织施工和安装,对工程的变更应在取得设计方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后实施协同处理工程的各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时,不得实施后续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均应有技术质量鉴定文件或合格证明文件,安装前应进行验收协同处理工程验收除应按国家现行相关验收标准进行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a)各设备设施均分别进行空载和满载联动试运行合格,联动试运行一次持续时间应大于单班作业时间,并宜持续联动试运不少于3天b)处理量和各项技术参数均达到设计规定协同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前,严禁处理生产线投入使用11运营维护一般规定协同处理工程应根据工艺设备系统的结构和性能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工艺管理手册,定期对相关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满足生产需求协同处理工程运行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应按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施运行可靠,环保措施有效,污染物达标排放运营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车辆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持证上岗应加强“两票三制”管理,保障运行维护安全应在行业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建立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疫情安全防护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