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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附件全省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为仔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四项排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平安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依据全省集中开展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总体支配,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全省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及石油自然气企业的平安隐患,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平安保障实力,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成功召开创建良好的平安生产环境
二、平安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一)平安基础管理
1、是否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平安管理机构、平安管理制度、平安技术规程和岗位平安操作规程
2、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3、是否落实平安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有无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
4、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平安教化培训,企业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特地的平安教化培训和持证上岗
5、是否执行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制度
6、作业现场管理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7、是否与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平安生产责任并纳入统一的平安管理
8、是否落实防汛平安责任制以及汛期等特殊时段平安生产防范措施
9、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制订符合企业实际状况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是否依据平安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并坚持持续改进
(二)地下矿山
1、是否建立并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2、平安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是否依据规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动
3、是否依据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是否相符
4、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比照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线路图等图纸资料是否保存完好,井上井下比照图是否按规定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
5、是否按规定配备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6、是否严格落实入井考勤制度,是否存在超实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7、民爆器材库是否存在违规、超量和混存现象
8、矿井平安出口是否畅通牢靠,避灾线路是否清楚
9、提升系统是否平安牢靠,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运行管理是否到位,主要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是否定期检测检验,钢丝绳是否实行全过程管理
10、机械通风系统的通风实力以及风速、风量、风质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11、顶板边帮是否稳固,是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12、采空区管理是否到位,地压监测措施是否落实,地表塌陷区是否设立明显警示标记及阻隔人员进入的栅栏,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按要求进行封堵
13、地表水灾、井下水害、火灾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井下排水设备是否满意要求
(三)露天矿山
1、是否按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分台阶(或分层)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2、是否按规定对采场工作帮进行定期检查,露天涯坡稳定性是否进行定期监测
3、是否按规定运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机械二次裂开
4、爆破作业是否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爆破平安距离是否符合《爆破平安规程》规定,以及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是否造成影响
5、排土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
6、矿区运输道路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7、新建矿山是否开展平安标准化建设,年内是否达标
(四)尾矿库
1、是否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尾矿库的坝体稳定性、排洪设施和防洪实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筑坝材料、筑坝方式、子坝高度、内外边坡角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是否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年度作业支配进行尾矿排放作业,有无超强度排放尾矿状况
4、坝体是否有裂缝、渗漏以及滑坡迹象,是否查明坝面浸润线出逸点位置、范围和形态,排渗设施和坝肩截水沟、坝坡排水沟等坝面爱护设施是否完好
5、库内水位观测标尺、正常水位以及警戒水位标记是否清楚醒目,是否建立相对应的监测系统并开展监测工作
6、停用、废弃尾矿库是否按要求进行闭库
(五)石油自然气企业
1、是否建立并运行HSE管理体系
2、井场布置是否满意防喷、防爆、防火、防毒、防冻等平安要求,是否按设计要求安装井控装置,并进行试压、运用和管理
3、油气站场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平安距离等是否满意生产工艺特点、火灾危急性等级要求,站场内设施是否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4、动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干脆作业环节的作业许可、平安防范和现场监控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5、管道平安爱护及检测报警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和调试
三、方法步骤各地在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明查暗访和重点督办等方式,全面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平安隐患,解决突出问题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前)各地依据省局非煤矿山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落实到基层和非煤矿山企业
(二)企业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至10月20日)全部非煤矿山企业要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平安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自查技术力气弱的企业要聘请专家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平安隐患,要建立档案,并依据整改“五到位”的要求刚好整改到位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专业力气,对辖区内非煤矿山自查自纠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重大隐患没有解除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或依法关闭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各级安监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的基础上,仔细组织检查督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同时,对本地区开展平安隐患排查状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确保平安隐患排查取得实效各市安监局于10月31日前将平安隐患排查工作总结上报省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相识,加强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相识开展非煤矿山平安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明确目标,刚好把排查工作要求传达到基层安监部门和每个非煤矿山企业全部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本企业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细心组织,深化排查各级安监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周密支配,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指导和帮助非煤矿山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并把平安隐患排查工作与行政许可、平安标准化以及“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以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平安隐患排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级安监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对检查中发觉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刚好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要制定并落实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挂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整改不到位的非煤矿山企业,各级安监部门依法暂扣其平安生产许可证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抄送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2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