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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社区门前五包责任书篇一XXXXXXX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为切实加强我社区环境综合管理,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人居环境,人人参预,携手共创,夸姣家园”的良好氛围,共建和谐社区,文明城市根据《XXX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我社区居委会特与临路(街)所有单位、门店、住户(常住户、租住户)签定“门前五包”及“门内达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区域各居住户房前屋后(凡未明确划分的以“约定”界限为责任区;明确划分有责任区的,以划分界限为责任
二、责任事项
1、各单位、门店、居住户要严格做到“门前五包”,即包卫生达标、包美化绿化、包堆码(含建造材料、柴草、其他杂物等)规划有序、包无乱设摊点(无乱支帐蓬)、包无乱停车辆和“门内达标”(门内卫生达标、安全达标、家什杂物整洁堆放有序),自觉维护、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管理的一系列举措;
2、门店不得存在店外经营现象,门店招牌设置最多一店一牌,不得将广告牌设置在经营范围外;
3、门脸、楼道、墙壁上不得有小广告、牛皮癣,如发现,请各单位、门店、居住户自行铲除;
4、爱护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自觉维护居住地点、经营场所及周边地区卫生
三、处罚办法
1、对于第一次不遵守相关责任规定的,社区城管爱卫办将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赋予告诫;情节严重的下发《XX环境综合管理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及时整改;
2、对于屡次不遵守相关责任规定的,将上报xx环境综合管理办公室依法依归进行处罚或者撤除;
3、损坏xx环境综合管理公益设施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有故意行为的加倍赔偿,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XX社区居委会城管监督电话XXXXXXXX篇二门前五包责任书“门前五包”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商家店铺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意识,深入推进园林城市创建,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特签订本责任书、责任区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责任区域单位及其所属宿舍区周边至道路中心线和所开辟的商业房门前至道路中心线,沿街商户门前至道路中心线,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包绿化美化亮化、包卫生整洁、包乱停乱放、包乱贴乱画、包店外经营“门前五包”综合整治责任
二、“门前五包”内容和标准
(一)包绿化美化亮化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绿化树草,不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废弃物,不在树木上牵绳挂物、晾晒帚布和衣物;有义务劝阻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横栋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者举报;搞好沿街建(构)筑物和庭院绿化美化,做到因地制宜,与道路绿化相协调;沿街建(构)筑物要按照要求安装射灯、霓虹灯等,户外广告一店一牌,保持外形完好、结构安全、色采协调、整洁美观、灯饰显示完整、无残缺
(二)包卫生整洁责任区地面整洁卫生,无纸屑、烟头、痰迹、污物等废弃物和污水、积水、积雪;责任区内的临街建(构)筑物、围墙、灯线杆、牌匾、灯饰、橱窗等保持完好整洁,无乱贴乱画,牌匾无掉字、错字;“门前五包”责任区要全日保洁,冬季及时清扫积雪,并制止乱吐、乱扔、乱倒等不良行为;沿街建(构)筑物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美观,设置围挡或者围墙高度不低于L8米并对沿街面进行彩化、美化
(三)包乱停乱放责任区内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上无乱停放车辆;车辆沿停车线摆放整齐划一,并保持车身完好、车容整洁;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由公安交警、城管部门划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人行道上无停车线的道路车头向外沿路沿石摆放整齐
(四)包乱贴乱画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干上没有乱贴、乱画、乱刻及乱挂广告;制止沿街散发广告行为;发现责任区内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及树木等有乱贴乱画的,应即将予以清除门牌号、门前店招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有大屏幕或者LED电子显示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播放公益广告
(五)包公共秩序责任区内无箱筐、货物和流动摊点,无店外经营和店外作业责任区内不得堆放、搭、挂、晾有碍容貌观瞻的物品,不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责任区内公共设施无破损、毁坏情形,发现破损毁坏的,及时报送有关单位进行修复
三、“门前五包”监督管理.对城区经营业户“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保证金制度县城管执法大队对单位(户)“门前五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门前五包”各项的落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处罚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罚款从各单位(户)的保证金中扣除.对城区单位“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挂牌制度对重视程度高、措施得力、“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好的单位,挂设红牌,通报表扬;对被动对付、达不到“门前五包”要求的,挂设黄牌,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检查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挂设黑牌并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暴光,记入单位年度城市管理考核成绩.劝阻和制止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521342E
4.在处以罚款的同时,应当赋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监督单位(章)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篇三门前五包责任书鸭溪镇门前五包责任书二零一二年鸭溪镇“门前五包”责任书为有效维护鸭溪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依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门前五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本单位沿街建造物、构筑物及产权属地区域的总长;纵向为建造物、构筑物至人行道与车行道交壤处
二、“门前五包”的具体内容
1、包卫生达标负责清扫门前地面,清除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制止随地乱扔瓜皮、果核、烟蒂、纸屑;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动物体等行为,制止临街摊晒锯末杂物、煤块等,确保门前卫生清洁
2、包绿化美化按照集镇绿化、美化要求,负责管护好树木、花草及装饰、维修临街建造物的墙面砖或者霓虹灯、反射灯、轮廓灯;制止攀折树木、损坏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3、包市容整洁负责清除店外店,制止乱堆乱放物品、乱摆摊设点(担)、乱搭乱建和电杆、灯杆、树木、墙壁(围墙)上乱张贴、乱书写广告标语及乱挂等行为
4、包车辆有序负责催促门前所有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地点整齐有序停放;制止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门前停留揽货、候客
5、包设施完好负责硬化、修补门前人行道路面并购置更换门前路沿石及门前水沟盖板;制止损坏环卫、市政、交通等公共设施行为及其它违章行为
三、监督处罚“门前五包”管理人员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未达到“门前五包”责任要求的,依据《鸭溪镇“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罚对首次查处未达到“门前五包”责任要求的,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再次未达到“门前五包”责任要求的,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赋予书面警告;第三次未达到“门前五包”责任要求的,对法人单位或者法人分支机构处500元罚款,对其它责任单位处2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已受罚款后再次发生不履行义务的情形,对法人单位或者法人分支机构处700元罚款,对其它责任单位处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如在一个责任年度内连续2次以上处罚仍不改正、拒不履行义务的处1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四、“门前五包”责任人或者责任单位发生变更的,须在30天内重新签订
五、“门前五包”责任人或者责任单位应主动接受“门前五包”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监督单位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监督人责任人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