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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宣传片拍摄制作合同委托方(甲方)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设计(制作)内容名称、完成日期设计(制作)内容名称华能安徽分公司宣传片设计(制作)完成日期2023年12月31日前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及支付方式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上述价款为含税价款,其中包括不含税价款人民币元,以及增值税税款人民币元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发票支付相应的费用,并按以下
2.
2.2方式向乙方付款:
2.1一次性支付口本合同签订后/口设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个工作日内,且甲方在收到乙方符合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2.2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发票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口乙方全部拍摄制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发票后—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即人民币元)
2.4乙方出具给甲方的发票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全部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口支票口转帐口现金□其他o乙方账户信息为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上述合同价款已包括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除双方另有约定,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任何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涉及的违约金、滞纳金和赔偿金等金额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如果本合同价款增加或减少的,相应的增值税税款将随之增加或减少如果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退还全部或部分价款的,除有特别说明外,退还的价款含相应增值税税款,乙方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第三条设计(制作)要求设计(制作)要求华能安徽分公司宣传片节目策划、外景拍摄、演播厅录制、后期制作、定妆照等(如有详细要求,可通过附件形式列明)甲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交设计(制作)所需的材料3乙方应在约定的设计(制作)完成日期前天将设计(制作)完成的作品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设计(制作)作品后,可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予以修改,并将修改结果再次提交甲方,直至甲方最终确认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以及确认的期限包含在乙方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最终确认前均视为乙方未交付,且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不予顺延
3.4乙方设计(制作)的作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制作)要求的,并且在修改后仍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设计(制作)内容的最终确认2甲方有权对设计(制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3设计(制作)完成后,甲方可以对设计(制作)的作品进行修改并使用,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4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乙方设计(制作)费用
4.5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提供设计(制作)所需的材料(不包括乙方设计、制作过程中使用的耗材等设计用具),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并在乙方设计(制作)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设计(制作)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制作)所需的材料(不包括乙方设计、制作过程中使用的耗材等设计用具),并在设计(制作)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证明、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及存档4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如期完成设计(制作)
5.5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设计(制作)作品进行修改,并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5.6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并在交付设计(制作)作品或本合同终止时,按甲方的要求交还甲方或予以销毁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材料的毁损、灭失,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7乙方如需将部分设计(制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设计(制作)成果向甲方负责第六条知识产权甲方完整地、排他地享有其向乙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印发、汇编等任何形式使用,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甲方享有乙方提交的设计(制作)作品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复制、印发、汇编等任何形式使用,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为甲方设计(制作)使用的各项素材,包括广告创意、广告语、图片、文字资料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向甲方以外的任何他方提供乙方为完成设计(制作)而使用第三人作品的,应保证已获得该第三人的授权使用许可,并保证在甲方使用设计(制作)作品期间内持续获得授权使用许可;乙方应出示相应的授权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因乙方在设计(制作)中使用第三人作品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但乙方如在制作中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则甲方应对相应部分的材料的授权使用许可及可能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5乙方保证设计(制作)不构成对任何第三人的侵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如果第三人对设计(制作)作品提出控告,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保密义务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采取保护,如果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件,乙方有义务就此向甲方赔偿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应予保密,不得披露,且仅为实施本协议之目的使用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3本条具有独立性,并且永久有效,甲方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撤销、无效而终止第八条违约责任未经对方同意,任意一方终止本合同履行的,除应返还相应的款项和设计(制作)作品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所欠款项的
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设计(制作)作品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如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设计(制作)作品,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4乙方的设计或制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三条的要求),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乙方原因未积极采取措施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如乙方未采取措施,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重新设计、制作,如选择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如要求乙方重新设计、制作,乙方应继续履行,如发生迟延履行的情形,按照第
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第六条知识产权和第七条保密义务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6甲方发生上述违约责任需支付违约金或滞纳金等形式的赔偿款或补偿款的,乙方应于甲方支付款项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本合同标的货物/服务内容以及适用的税率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日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未及时开具或交付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还该全额款项7乙方发生上述违约责任需支付违约金或滞纳金等形式的赔偿款或补偿款的,甲方对取得的上述款项,无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1因新冠疫情、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地震、战争及其他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合同成立后,本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甲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甲方明显不公平的,甲方可以与乙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甲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十条税务及发票条款1税务一般性条款本合同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按中国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缴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走私等行为甲方不因签署本合同而导致连带承担乙方的税务责任,如果因此而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应补偿2发票开具方式条款乙方应根据现行增值税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按照本合同标的货物/服务内容以及适用的税率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3发票交付条款
10.
3.1乙方应当在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票接收人员交付增值税发票
10.
3.2乙方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向甲方交付增值税发票,甲方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是否按时取得增值税发票如果双方发现存在增值税发票遗失的情况,应当共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进行发票遗失处理
10.
3.3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任何延期开具和交付增值税发票的情况,甲方有权就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要求乙方按实际损失金额支付赔偿
10.
3.4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并及时交付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者乙方虽按约定向甲方交付增值税发票,但所交付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存在问题致使甲方无法认证和抵扣相关进项税款,甲方将不予支付全部款项若甲方因抵扣乙方开具的非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遭受损失或被税务机关处罚的,相关损失金额应从甲方应付乙方的合同总价中扣除,或由乙方向甲方单独支付相应的赔偿款具体赔偿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10.4发票退回条款如果乙方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甲方对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甲方将在认证失败或得知发票无法认证的情况时通知乙方,并将发票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在取得甲方所退回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重新开具和交付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0.5红字发票开具条款如果出现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价款减少等原因,需要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普通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开具并交付合法有效的增值税红字发票甲方将配合乙方开具上述增值税红字发票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双方当事人由可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由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依据提交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裁决另有裁定的除外;
(2)由\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补充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盖章)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