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门诊保护患者隐私权措施
一、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化解医患矛盾,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二、门诊部医务人员要熟知并执行,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检查落实
三、制度内容
(一)尊重患者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尊重患者的宗教信仰
(二)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时刻为患者着想,尊重并保护患者隐私,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科学、规范的医疗、护理服务
(三)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不在公共场所讨论患者的疾病信息
(四)做好患者病历资料或健康信息管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透露或公开
(五)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诊查制度
2、诊室、综合治疗室应配置屏风、隔帘等私密性保护设施
3、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关闭房门,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4、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5、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