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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管理与使用办法为保障教学的正常有序进行,合理、规范的管理与使用多媒体教室,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保障中心负责教室多媒体设备资产管理、维护和教师、学生的使用培训与考核工作
二、教师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多媒体设备;学生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多媒体设备协管员
三、仙林校区物管中心、校园管理科负责教室的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管理与钥匙收发,电池的充电与更换,故障报修多媒体设备钥匙领用地点仙林校区教2楼西区112室、三牌楼校区教学楼值班处
四、学生在多媒体教室上课应遵守《教室规则》,不得擅自动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不得擅自开关电源,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学校根据教学组织情况在仙林校区每个大班安排1—2名具有高度责任心、较强动手能力的学生担任多媒体设备协管员,协助上课教师管理多媒体设备负责多媒体设备钥匙的领取与归还,多媒体设备的开启与关闭,以及多媒体设备的简单操作、简单故障排除协管员须持证上岗
六、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学人员或协管员必须提前15分钟凭工作证或协管员证(学生证)领取多媒体设备钥匙,到教室预热机器,调好工作状态,做好准备工作,保证准时上课上课时如出现设备故障,与教学保障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5866185(仙林校区)、83492481(三牌楼校区)
七、除课程表排定以外,教师或其他教学人员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时,应事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安排、统一调度使用凭教务处批准的《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表》领取多媒体设备钥匙,使用结束后立即归还
八、本办法自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