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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工作
三、隐患排查治理应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四、应加强管理人员、驾驶员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增强从业人员识别、判断、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的能力
五、安全生产隐患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包括公司安全体系建设、规章制度落实执行、营运车辆性能、管理人员和驾驶人日常工作和驾驶行为、车辆行驶路况、天气因素等内容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式分自查(即个人自查、科室自查、公司自查)和不定期检查(自查)、定期检查(自查)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自查)由公司安排相关人员进行
七、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每个月不得少于1次,经理带队排查每个季度不得少于1次,分管安全副经理全年排查不得少于6次,安全科长全年排查不得少于12次每年“春运”、“十一”、“汛期”等重大节假日和安全事故易发季节,应开展全面排查和不定期排查
八、建立健全并规范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按一般隐患、重大隐患给予认真记录,对隐患存在的具体原因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给予分析隐患责任人、排查人员、带队负责人均应在排查登记表上签字,做到“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九、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给予立即整改的,应责令责任人立即整改,排查人员应现场督促整改,整改完毕后应立即给予检查验收;对排查出的隐患若不能立即整改的,应明确规定整改期限,督促责任人24小时内给予整改;对于短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排查人员应责令责任人停止对隐患设施设备的操作使用,并按隐患大小下达期限整改通知书提出应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目标、验收标准等要求责任人在完成隐患限期整改后,应主动向排查人员申请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排查人员消除安全隐患,批准责任人使用其设施设备
十、对于排查发现的隐患,应当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上详细登记,以书面文档表格的形式如实及时上报所属运管、交通、安监等主管部门,并将隐患如实上传至四川省企业隐患排查系统
十一、公司车主、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切实履行操作驾驶车辆安全隐患自查责任,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均应对车辆关键部位进行自查
十二、对查出隐患的车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做到原因、整改、处理都有记录
十三、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任务分解到个人、科室,对安全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相关设施设备,应在显眼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于重大隐患易造成的安全事故应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有备无患
十四、如排查人员责任心不强、排查工作不认真细致存在隐患未排查到的;对于排查出的隐患未通知责任人整改或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未如实记录、上报安全生产隐患的公司将严格追究排查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申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公司车主、驾驶员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隐患自查主体责任,未及时对车辆关键部位、运行状态进行自查的;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对检查成员提出的安全隐患未按时限、要求整改的,公司将视情节扣除责任人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十六、建立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鼓励从业人员和群众积极举报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公司应立即核实真伪,若举报隐患属实,应当按照公司举报奖励制度给予举报人相应的经济或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