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患者术前知情同意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要求各手术科室执行患者术前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一、目的临床手术是高风险医疗工作,手术的意外和并发症往往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甚至死亡为规范科室术前准备工作、落实术前各制度的执行,保证患者的手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手术科室对手术前知情同意落实情况的管理
三、工作制度
(一)、凡实施手术治疗患者,必须于下达手术医嘱前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知情同意书应由手术医师先签署,然后由患者或家属、授权委托人签署,签字需分别签署时间,精确到时、分
(二)、手术前谈话由手术医师进行,知情同意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三)、手术前应向患者或家属、授权委托人充分说明手术指征、手术风险与利弊、高值耗材使用与选择、手术并发症、其他可供选择的诊疗方法等
(四)、肿瘤手术需根据术中冰冻病理诊断结果调整手术方式的,在术前要向亲属、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充分说明,征得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术中需输血或使用血制品的,术前应向患者、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充分说明必要性、使用的风险和利弊、其他可供选择方法等
(六)、术中需变更手术方式、手术范围的,须由手术医师再次向患者家属、授权委托人充分说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七)、手术需进行观摩、教学或录音录像等可能涉及患者隐私的情形时,须术前向患者、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告知并征得同意
(八)、使用自费的医疗措施、药物、医用耗材和医疗用品,需在使用前履行知情告知程序
(九)、存在多种诊疗/手术方法,各方法间取舍困难时
(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确保手术知情同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