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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月的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科负责监督、考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按照本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负责4内容与要求1厂安全生产科配合生技科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挂牌标识
4.2设备技术科协助使用部门在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结合其性能、用途配置监测、防爆、自动控制等相应安全设施;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3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确保其始终处于监控状态
4.4当班操作工和班组长要定时巡回检查,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4.5设备技术科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台帐和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月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应记录
4.6安全生产科组织技术部门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4.7厂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定点承包,并在承包点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
7.1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安全监督和指导责任A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B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C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D督促隐患整改;E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F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3安全生产科每季度对管理人员承包活动情况进行考核一次各部门应明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负责人;并对各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5相关记录《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明细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管理人员承包活动考核表》《安全作业证》《巡回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