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开具日期致(买方)本保函作为贵方与(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号合同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10%并以此约定如下A、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只要贵方确定,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B、本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税费、费用或扣款,均不能从本保证金中扣除C、本保证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他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款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证函项下的责任D、本保证函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28天内完全有效谨启出证行名称出证行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