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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美链条有限公司例会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督促公司对其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加强各部门工作的沟通,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分类
(一)中层管理办公例会
1、例会召开时间及地点定于每周一晚630在四楼会议室召开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事长若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时,则由总经理或生产厂长代行职权
3、会议参加人员办公室各部门及各车间负责人(李航、杜剑锋、施旷、冯鑫、吕菲、吕娜、王见刚、吕永大、杨广瑞、王景阳、吕岩贤、吕关林、黄生、贾晓荣)
4、会议内容A、听取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工作的汇报,针对完成有困难的工作任务集体协商沟通研讨,并寻找解决办法B、探讨公司经营活动的最佳方案,并对各阶段生产经营业绩及时总结,以达到整体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C、执行会议的各项决议及具体实施措施对上期工作总结,并部署下期工作任务D、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策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5、会议记录人办公室(吕娜)记录并整理、打印、分发有关人员
6、会后跟踪检查和监督人由办公室(冯鑫、吕永大、杨广瑞)对会后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7、会议纪律A、迟到、早退、缺席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到而人未到的,计为迟到,迟到1-20分钟罚款10元/人次;迟到21-30分钟罚款20元/人次;所有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凡无正当理由缺席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B、开会时不得在会议室接听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允许到会议室外接听,时间不能过长
(二)公司全体员工例会
1、例会召开时间及地点定于每月初第一个上班日下午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时间下班即开
2、会议主持人生产厂长主持
3、会议召集人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
(三)部门例会(包括各车间安全生产例会、质量例会)各部门主管召开本部门例会每二星期不得少于1次,时间本部门自定
三、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本制度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施行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