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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合同9篇汽车销售合同1甲方(买受人)国籍乙方(出卖人)注
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标的物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生产国别或生产地生产厂名称排气量首选颜色次选颜色迟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洪水、地震、暴乱、爆炸、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或在乙方供应商的工厂内发生的罢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6、滞纳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市及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佛山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1向佛山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双方不能共同确定检测机构的,则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第十三条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详细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间)(夜间)传真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详细地址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日间)(夜间)传真号码:工作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双方以上的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只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讯息传递之用,建议不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变通讯方式,令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甲方提车的,乙方有权保留甲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乙方可以不为甲方保留车辆,不退还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第十五条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合同附件附件
一、商品车辆交接书(共2页)附件
二、代办上牌办证服务委托书(共3页)附件
三、代办上牌手续车辆交接书(共2页)其他附件(共页)甲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约日期年月日汽车销售合同2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试销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试销地区及期限甲方同意乙方在地区对产品进行试销推广,试销期限为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
二、试销价格试销期内甲方以元套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此价格不含安装费及税率,如需开普通税票另加的税金
三、试销的基础条件乙方注重产品质量,认同甲方产品卖点及经营理念2乙方提供不少于面积的货柜用于甲方产品的集中展示3乙方组织不少于人的专职人员含营业员,业务员技术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工作,首批进货不低于套
四、甲方的义务试销期间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知识,安装技术的培训支持2免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宣传喷画3根据乙方的进货量,合理安排产品颜色
五、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规定集中展示产品2规定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市场最低限价权3要求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
六、乙方的义务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2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按协议的价格支付货款3按甲方的规定面积集中展示甲方产品4不在甲方产品集中展示区展示与甲方产品相类似的非甲方产品及宣传物品5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6配合甲方开展各项促销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试销期后优先获得甲方代理权2在不违反最低销售价的前提下自主定价3获得甲方对其业务员,施工技术员的各项培训4试销期后如乙方经过积极推广后产品仍出现严重滞销情况,且经甲方调查属实,在乙方没违反甲方所定价格政策及货物完好的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货,甲方收到产品后两个月内将货款返还乙方
八、本协议附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产品专利报告3支持用品表4代理申请书5代理商价格体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汽车销售合同3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第二条、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
(2)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第六条、甲方须保证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第七条、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卖方(甲方)买方(乙方)见证人(丙方)日期年月日汽车销售合同4甲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汽车品牌;发动机号;车架号;车价O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下列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按揭%金额(大写)o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1、车辆成交单价元,大写O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台
2、其他费用由方承担运费元,由方承担出库费元,由方承担
3、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第三条付款方式甲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元,大写o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合计人民币元大写O2年月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元,大写O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甲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汽车销售合同5汽车销售合同模板一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汽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车价O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下列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农*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按揭%金额(大写)o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甲方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汽车销售合同模板二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联系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乙方为共同完成皮毛服装原料的购买和成品服装的销售事宜,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销具体内容服装原料的购买和服装成品的出口销售第二条购销形式.甲方负责出资600万人民币,供乙方购买服装原料狐狸皮、水貂皮等乙方与原料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须经甲方的审核和确认.乙方负需要对服装原料进行加工,制成成品服装,在此环节甲方出资400万人民币作为乙方的加工流动资金.乙方待服装加工完成后,委托甲方办理出口销售事宜委托事项具体详见双方签订的委托出口代理协议.为了保证此购销合同将来债权债务的实现,乙方愿将坐落于区路号厂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抵押给甲方,具体内容详见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第三条时间此购销合同的期限自年月日始,预计完成期限为年月日第四条双方主要义务.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购销项目进行出资;.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购买服装原料,并对服装原料进行加工,保证符合出口要求,并按照约定及时供给甲方,以便出口.乙方需和甲方签署《抵押合同》,并及时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第五条工作配合和资料保密.双方应当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在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完成此次购销事项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参加购销项目,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共同解决合作中发生问题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都已双方书面确认为准.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在本协议之外的任何不当用途,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在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第六条给付每批服装出口完成后,买方会将款项打到甲方账户上甲方按照每美元收益为
0.15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取代理费,剩余部分打到乙方指定账户具体约定,详见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第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或生产,造成购销事项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总额的违约金;造成合作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投资总额
0.5%的违约金.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第八条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九条合同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和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授权代表(签章)签约日期乙方授权代表(签章)签约日期汽车销售合同模板三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北旅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1.0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京-铃轻型客车
1.02乙方的代理区域为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这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一万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个区域销售(该市场年月日以前的供货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作为o可以抵作车价款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o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元大写o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元大写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4其他约定
4、其他付款方式o第四条质量及相关要求: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1.03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辆(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04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0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1.06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2.01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2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2.03北旅汽车系列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2.04乙方为销售北旅系列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2.05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第三条运输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5.01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5.0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5.0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第六条违约责任
6.01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每单车一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6.02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每单车五千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6.03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6.04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第七条售后服务
7.0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7.02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03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7.04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7.05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北旅汽车商务制度》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北旅*车制造有限公司乙方北京达惠*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代理商授权书2北旅汽车商务制度3顾客档案表4进销存报表5市场信息调查表6订货单注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汽车销售合同6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
3、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辆(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6、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o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1、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3、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4、乙方为销售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5、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第三条运输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第五条、工业产权和保密
1、合同特指产品、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2、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3、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第七条售后服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2、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3、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5、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汽车销售合同7购车方(以下简称甲方)销售方甲乙双方就销售服务汽车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下列汽车产品
二、汽车质量、品质及配件备件,均以车辆出厂标准为准
三、交车地点、方式、日期.交车地点.甲乙双方约定的交车日为合同生效后工作日若因汽车资源紧缺,办理各类手续或供应商遇客观因素逾期到货,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交车,甲方允许乙方书面通知变更交车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交车,甲方允许乙方延期十个工作日交车,超过十个工作日仍无法交车则乙方退回甲方所交款项
3.车辆到店后,甲方需在乙方电话或短信通知后三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乙方处办理该车付款提车等手续如逾期,乙方每日将收取合同车款5%作为合同违约金,超过15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利处置该车,所收款项(定金或预付款等)不予退还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提车方式(在口中打“选择)□甲方自提;口乙方送车上门;□其他约定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J”)
(1)100公里口,
(2)公里口(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及期限付款一次性付款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总计人民币元;一次性付款2甲方在签约之日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即,并在提车当日向乙方支付购车总金额的全部余额即人民币元;甲方向金融机构申请汽车消费贷款的,甲方和乙方签约当日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合同定金甲方需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并及时提供金融机构所需材料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等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故意拖延和征信问题等,导致银行按揭审批不通过,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的合同定金不予退还.特别声明1甲方选择银行按揭分期付款方式购车的,在银行审批通过后即日,甲方需付合同车价%即人民币元到乙方账户作为车辆的首付款,车到乙方店后,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车上牌、担保、抵押等相关手续,待合同车款全部到乙方账户上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余款的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及相关抵押、担保等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才能办理提车手续2甲方购买车辆办理按揭,需与银行签订车辆按揭合同,乙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3如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变更支付方式,甲方需按车款金额的5%作为合同违约金4甲方选择银行按揭分期付款购车的,需根据按揭年限在乙方合作保险公司办理保险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甲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当场验收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乙方提出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3、如甲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协助甲方向车辆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配套服务,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在选定委托办理事项的序号上打
七、根据配套服务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上牌服务时使用甲方所购车辆
八、甲方收到乙方提车电话或短信后,应在三日内到乙方公司提车,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需亲笔签字,亲自提车
九、因厂家调价而产生的价格差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十一、在履行合约时若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甲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持一份留一份银行备案车辆购买事宜均以合同为准
十四、本合同为代购合同(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十五、甲方如需在乙方公司加装该车所选配件,由甲方签字确认并在其他约定事项注明所选件及金额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其他约定事项(甲方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条款并理解条款内容,同意签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汽车销售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汽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车价.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的,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下列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银行市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按揭%金额(大写)o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汽车销售合同9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汽车型号及金额汽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车价
二、购车方式及质量标准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3、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下列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7Lo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银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按揭%金额(大写)o
五、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及交换时间、手续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双方约定车辆由甲、乙双方当面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3、交接时间、交接手续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协助甲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向甲方移交与车辆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证明
六、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1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国产车或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5随车工具、备配件及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乙方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车辆,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接收车辆的,双方应协商延期如协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车超过7天的,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处理有关车辆,不退还o
9、从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第六条关于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七、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九、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合同发生纠纷,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其他方式o
十、其他
1、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共同违反有关规定,则损失共同承担
2、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未按约支付车款,或不能按时提车的,无权要求返还O乙方未按约交付车辆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双倍返还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第八条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亦有权将此款项在甲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十日内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车辆,甲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车价款第九条有关维修、保养
1、生产厂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约维修店向甲方所购买的本合同所述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乙方查询维修站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2、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养、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1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年或者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年或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达者为准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公布规定执行或参照保养和保修手册
3、乙方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保养
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甲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而引起的相关联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乙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2次以上含2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手册
6、保修期内,如因自身故障致车辆停用时间累计超过天,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颁布的保修手nn
7、保修期中,甲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日内(按厂家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主张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8、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乙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甲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第十条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所购车辆的最终用户,在办理上牌入户前不得为任何商业目的转售所购车辆不得将所购车辆用于有损乙方及该车辆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车辆上的商标、徽章等标志
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保证能够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切相关的牌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对乙方的任何损失、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对于违约事项,双方有约定条款和违约金约定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XX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2、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或过失致使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