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长护险投诉处理制度负责组织协助处理参保人对护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严重事件的投诉或纠纷负责处理参保人的意见、投诉、纠纷,对参保人较大和重大投诉或纠纷及时向汇报各级护理人员通过与参保人接触的各种渠道不定时收集参保人对服务的意见投诉、纠纷的接受对护理服务方面的投诉或纠纷,无论何时及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面谈等先由接受,并登记护理员定期征求参保人意见,以了解参保人、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意见投诉、纠纷的处理一般性问题直接由调查处理;严重问题协助调查处理,同时根据情况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投诉、纠纷的反馈对一般性投诉能答复的尽量当面明确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在正常情况下经调查后尽早反馈对严重问题投诉,有负责反馈书面反馈应将处理意见寄回或交给投诉者,与投诉者交流为了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主动与投诉者、纠纷者沟通,听取其对处理结果反馈意见,促进改进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维护良好形象,例会可将上次涉及问题进行解释、反馈、直至参保人满意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