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退伙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有限合伙人因个人原因(原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与(退伙人)于—年—月—日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三、退伙人应缴清其在合伙期间内的一切税费
四、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一份,退伙人与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经退合伙人和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退伙人(签章)合伙人(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