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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3【第1篇】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平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造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平安管理,预防平安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其次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修理、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该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造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高机第四条公司质量平安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计划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收拾,安拆、使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帮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计划编制、报验、使用、修理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其次章选用与进场规定》,准时、照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举行调查处理第五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平安部解释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第2篇】起重机械设备平安管理制度起重机械设备平安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贯彻管理为使用服务,使用要加强管理的原则,从根本上克服只顾使用忽略管理的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机械设备应根据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的规定举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举行具体的平安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平安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举行技术实验和平安装置检验,虽经实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实验前应做普通技术检验、空载实验、额定荷载及超载实验,在实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举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沛,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实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实验与负荷实验,主要实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实验中所发生的问题举行仔细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打算,实验合格后应根据技术实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与人员共同签字任何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需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做到细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修理、会排解故障;细心保养,细心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需服从指挥,端正服务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举行定期平安检查,如发觉有故障,应立刻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平安【第3篇】建造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平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造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平安管理,预防平安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其次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修理、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该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造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高机第四条公司质量平安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计划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收拾,安拆、使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帮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计划编制、报验、使用、修理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其次章选用与进场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按照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第六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需具备特种设备创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
(一)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平安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平安庇护装置配备不齐的第八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该首先对租赁单位举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拘束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平安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
(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记下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诉备案的;
(二)无特种设备创造许可证单位创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
(四)存在严峻事故隐患、无改造和修理价值的;
(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平安技术标准规定的
(六)无创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第九条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该先与运送方签订相关运送协议,明确各自平安责任运送方的选用参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执行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该于起重机械进场前将起重机械的使用项目、设备来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相关状况报至区域公司备案第H■•一条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应该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平安技术档案,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护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创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维修、改造记录、运转时光记录、日常使用情况记录、平安庇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他资料第十二条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准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峻事故隐患的第三章安装与检测第十三条起重机械在安装与拆卸前必需先行编制专项施工计划,并经过审批第十四条从事建造工地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需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造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平安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规定举行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安拆资质和平安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造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业务第十五条建造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该依照本制度,举行安装活动(包括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移位、顶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第十六条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需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和管理工作第十七条符合本制度第
五、
六、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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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十二、
十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且从事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资质举行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第十八条将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分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必需符合本制度第
十四、十六条规定,并于安装作业实施前与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各自平安责任安装单位应该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平安管理协议,在安装过程中应该听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平安防护措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平安生产负责第十九条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需举行如下工作
(一)审核建造工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创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检测证实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二)审核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实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
(三)按照建造工程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情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计划和技术措施,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向安装作业人员举行书面平安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四)对建造工程起重机械的重要受力结构、零部件及辅助起重机械举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五)根据平安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造工程起重机械及作业现场条件举行检查,发觉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准时排解其次十条安装单位在安装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艺,安装、拆卸工序的岗位应定人定责,应举行平安作业技术交底,由安装负责人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举行监护其次十一条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该根据平安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举行检验和调试,尤其要对起重机械的限位、保险等平安装置举行检测把关,形成自检记录经检验合格后的起重机械应达到平安使用标准其次十二条建造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各方(包括安装、租赁、使用、工程总承包等)应该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验其次十三条安装单位必需建立建造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详细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或任务书、平安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辅助起重设备、检测仪器、机具档案资料;
(三)建造工程起重机械的自检资料;
(四)建造工程起重机械专项安装和拆卸施工计划其次十四条建造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计划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造工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举行平安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该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该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平安技术资料档案中其次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该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根据施工当地检测部门有关要求收拾相关资料并报检经过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四章使用与修理其次十六条项目部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建造平安生产的法律、行政规矩的规定,保证建造工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平安其次十七条起重机械司机必需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平安操作规程其次十八条项目部应该按照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时节、气象条件变化的状况下,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实行相应的平安防护措施;在建造物密集、多台起重机械交错作业时,必需制定牢靠的平安技术措施,防止多塔作业互相碰撞项目部应该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臂架端部)设置显然的平安警示标志其次十九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该支配专职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历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需做好交接班记录、平安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关工作,详细要求根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该对在用的起重机械举行常常性的修理保养和定期、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钢丝绳、钢结构及保险限位等平安装置的有效性等修理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准时形成修理保养、定期检查记录等,详细要求根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中《常用建造机械设备技术保养和大中维修内容及要求》执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的修理保养;
(二)每月至少举行一次检验检查;
(三)对设备的平安庇护装置举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第三十二条对起重机械的使用状况除举行日常性和专项检查外,还应定期举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于检查中发觉的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需根据“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复查,切实消退隐患公司每年、区域公司每季度、项目管理部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举行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第三十三条建造工程起重机械浮现故障或者发生异样状况,操作人员必需立刻停止使用,准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并对其举行全面检查消退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按照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第六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需具备特种设备创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达不到平安技术标准规定的;平安庇护装置配备不齐的第八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应该首先对租赁单位举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拘束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平安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记下注册,并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诉备案的;无特种设备创造许可证单位创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存在严峻事故隐患、无改造和修理价值的;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该按照实际状况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该对建造工程起重机械使用情况举行常常性检查,发觉问题应该立刻处理;状况紧张时,有权打算停止使用设备并准时报告项目负责人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该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举行设备使用和平安作业基本学问的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须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平安作业学问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觉事故隐患或者其他担心全因素的应该立刻处理;状况紧张时,有权停止使用设备并准时向现场平安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第三十六条根据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准时逐级上报相关机械设备管理资料第三十七条项目部应该制定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第三十九条建造工地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该快速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根据公司《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准时、照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举行调查处理第五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平安部解释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平安技术标准规定的无创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第九条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项目管理部应该先与运送方签订相关运送协议,明确各自平安责任运送方的选用参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执行第十条项目管理部应该于起重机械进场前将起重机械的使用项目、设备来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相关状况报至区域公司备案第十一条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应该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平安技术档案,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护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创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维修、改造记录、运转时光记录、日常使用情况记录、平安庇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其他资料第十二条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准时予以报废国家明令淘汰的;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存在其他严峻事故隐患的第三章安装与检测第十三条起重机械在安装与拆卸前必需先行编制专项施工计划,并经过审批第十四条从事建造工地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需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造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平安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规定举行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安拆资质和平安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造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业务第十五条建造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该依照本制度,举行安装活动第十六条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需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和管理工作第十七条符合本制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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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且从事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资质举行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第十八条将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分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必需符合本制度第
十四、十六条规定,并于安装作业实施前与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各自平安责任安装单位应该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平安管理协议,在安装过程中应该听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平安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平安防护措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平安生产负责第十九条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需举行如下工作审核建造工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创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检测证实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核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实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按照建造工程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情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计划和技术措施,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向安装作业人员举行书面平安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对建造工程起重机械的重要受力结构、零部件及辅助起重机械举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根据平安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造工程起重机械及作业现场条件举行检查,发觉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准时排解其次十条安装单位在安装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艺,安装、拆卸工序的岗位应定人定责,应举行平安作业技术交底,由安装负责人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举行监护其次十一条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该根据平安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举行检验和调试,尤其要对起重机械的限位、保险等平安装置举行检测把关,形成自检记录经检验合格后的起重机械应达到平安使用标准其次十二条建造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各方应该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验其次十三条安装单位必需建立建造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详细包括以下内容合同或任务书、平安协议书;安装拆卸辅助起重设备、检测仪器、机具档案资料;建造工程起重机械的自检资料;建造工程起重机械专项安装和拆卸施工计划其次十四条建造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计划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造工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举行平安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该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该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平安技术资料档案中其次十五条项目管理部应该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根据施工当地检测部门有关要求收拾相关资料并报检经过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四章使用与修理其次十六条项目部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建造平安生产的法律、行政规矩的规定,保证建造工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平安其次十七条起重机械司机必需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平安操作规程其次十八条项目部应该按照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时节、气象条件变化的状况下,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实行相应的平安防护措施;在建造物密集、多台起重机械交错作业时,必需制定牢靠的平安技术措施,防止多塔作业互相碰撞项目部应该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显然的平安警示标志其次十九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该支配专职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历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需做好交接班记录、平安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等相关工作,详细要求根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该对在用的起重机械举行常常性的修理保养和定期、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钢丝绳、钢结构及保险限位等平安装置的有效性等修理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准时形成修理保养、定期检查记录等,详细要求根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中《常用建造机械设备技术保养和大中维修内容及要求》执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日常的修理保养;每月至少举行一次检验检查;对设备的平安庇护装置举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第三十二条对起重机械的使用状况除举行日常性和专项检查外,还应定期举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于检查中发觉的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需根据“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复查,切实消退隐患公司每年、区域公司每季度、项目管理部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举行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第三十三条建造工程起重机械浮现故障或者发生异样状况,操作人员必需立刻停止使用,准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并对其举行全面检查消退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该按照实际状况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该对建造工程起重机械使用情况举行常常性检查,发觉问题应该立刻处理;状况紧张时,有权打算停止使用设备并准时报告项目负责人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该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举行设备使用和平安作业基本学问的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须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平安作业学问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觉事故隐患或者其他担心全因素的应该立刻处理;状况紧张时,有权停止使用设备并准时向现场平安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第三十六条根据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准时逐级上报相关机械设备管理资料第三十七条项目部应该制定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第三十九条建造工地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该快速实行有效措施,组织救护,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根据公司《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