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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青年教师岗前学校培训制度青年教师岗前学校培训制度
一、首次任教的青年教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师德修养、外语强化、计算机应用、教育学和教学法等教研室选派优秀教师对其进行有计划的培养,或安排到公安实践部门锻炼对拟开课程见习一遍后,经教研室主任考核,系主任审议,试讲效果良好者具有主讲资格
二、青年教师要主动了解教师的职责和义务,了解教育的基本知识和规律,要自学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虚心向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学习,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授课技巧教研室负有培养教师的责任,对青年教师实行教学导师制培养方式能够是集体指导,也能够委派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教师专门指导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担任主讲、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者和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
1、学期出现两次严重教学事故者,或出现一次重大教学事故者
2、在教学质量调查中,不满意率高于的教师,经督导或专家调350%查,教学质量确有问题的,应暂停其担任课程主讲资格,经培训并由同行教师和学生评价合格后,才能重新担当主讲对学生意见较大、确实存在问题的教师应停止其主讲资格、首轮开课的教师必须执行试讲把关制度,试讲不合格者不能承4担该课程的讲授任务治安系公安基础教研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