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3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程序,明确管理职责,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招标项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购项目是指依法必须招标以外的项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含勘察、设计、监理)、物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购入的全部实体货物及软件产品)、管理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第四条招标、采购活动必须依法规范、集体决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总经理常务副主任分管副总经理副主任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液压支架核心设备招标、采购,按“XX号”文《XX集团公司设备采购联合招标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5、进口机电产品招标、采购,按“xx号”文《xx机电产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执行,由公司招标办联系集团公司招标办与XX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接完成第五章招标、采购方式第十三条公司招标方式
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2、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公司招标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取邀请招标或依法必招项目因特殊原因无法招标的,须经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4、公司招标、公开采购应优先选择委托代理机构的方式代理机构应从霍州煤电入围企业中选取;
5、公开招标项目经二次公告后投标单位仍不足三家的,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xx条规定,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议标(有两家报名单位的项目)或商务谈判(只有一家报名单位的项目)不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填报审批“XX公司二次公告报名不足项目招标审批表”后,可按上述规定直接执行第十四条公司采购方式
1、非依法必招项目,公司采购方式主要有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采购、直接采购、框架协议组织形式五种方式;
2、属于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采购组织单位可从内部企业直接采购(内部企业只有一家)或采取直接邀请的方式询比采购(内部企业有两家以上的,且必须全部邀请);
3、属于第十一条第3款规定的,可由项目单位采取直接邀请的方式询比采购(邀请单位不得少于3家);
4、其余非依法必招项目,由公司招标办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ZBTB/T01-2018)”规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告邀请的方式,视情况采取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采购、直接采购、框架协议组织形式五种方式进行公开采购
(1)谈判采购适用范围
①采购人不能准确地提出采购项目需求及其技术要求,需要与供应商谈判后研究确定的;
②采购需求明确,但有多种实施方案可供选择,采购人需要与供应商谈判从而优化、确定实施方案的;
③采购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已知潜在供应商比较少,或已通过公告邀请方式验证有效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询比采购适用范围采购人可准确提出采购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采购项目3竞价采购适用范围竞价采购适用于技术参数明确、完整,规格标准基本统
一、通用,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采购项目,且通常在电子竞价平台上在线进行4直接采购适用范围
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用技术的;
②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
③因抢险救灾等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需要进行紧急采购的;
④为执行创新技术推广运用,提高重大装备国产化水平等国家政策,需要直接采购的;
⑤涉及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不适宜进行竞争性采购的;
⑥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且依法有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工程或服务的5框架协议组织形式适用范围框架协议采购通常适用于难以确定采购计划的应急、零星采购,或者需要频繁、重复组织采购同类工程、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5、招标和采购项目相关对应名词为招标人对应采购人、投标人对应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对应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对应采购文件、评标委员会对应评审小组(若采用谈判、竞价方式,评标委员会对应谈判小组)、投标对应响应、开标对应开启、评标报告对应评审报告、定标确认对应成交确认、中标候选人对应候选成交供应商、中标人对应成交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对应成交通知书第六章招标、公开采购条件及核准程序、相关要求第十五条招标、公开采购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立项手续完善、投资计划、建设用地落实(应急事项未列入计划的,须有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的手续);
2、工程项目需具备完善的设计及施工图、图纸会审文件;设备、配件、材料有经会审的技术规格书或技术参数;服务类项目具备满足招标、公开采购要求的有效说明第十六条招标、公开采购申请及核准程序
1、公司招标办按工程、设备(物资)、服务类项目制定相对应的招标采购审批表
2、招标、公开采购项目具备条件时,由项目单位填写招标审批表,签字齐全后送公司招标办(设备采购审批表送机电处,由机电处统一收集,完成技术规格书审核后一并报送公司招标办)第十七条招标、公开采购审批表报送时间和要求
1、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需提前40日提出申请,对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实行EPC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应提前50日提出申请
2、设备类项目公开采购应提前35日提出申请
3、管理服务类项目公开采购应提前35日提出申请
4、其余未列明项目公开采购应提前35日提出申请以上所有日期,均按项目单位递交的项目所需资料完毕日期算起第十八条招标、公开采购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计划)、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投标须知的各项内容、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规范及图纸(交付图纸时须提供电子版、图纸目录,建设单位在图纸目录上加盖公章)、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招标采购需要的其它技术资料和相关文件其中一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已经审查,并有审查记录,项目单位对预算已经初审,负责人签字;总承包项目的地勘报告、方案设计(或工艺技术要求)、投资估算或概算已审查,并有审查确认文件;
2、设备采购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及质量、安全、环境三体系的特殊要求;数量、质量技术标准;材质;非标件的材质、图号、重量、配套加工要求及非标图纸;交货期;合同原则条款(包括计量方式、包装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验收方式、售后服务、质保期、质保金要求等);询价文件(集团公司范围近三年无采购记录的新设备要有考察论证报告)等;
3、勘察(探)、设计、监理及管理服务类立项依据、服务内容及要求、招标、采购所需要的其它技术资料和相关文件;
4、配件、材料采购需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供货时间;特殊配件、大宗材料(钢材、钢丝绳、钢绞线、运输带、电缆、木材)等物资需附技术资料;
5、对于技术条件较复杂的工程项目和采购项目,项目单位要预先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提供详细的技术要求,作为招标、公开采购文件的附件;
6、所有的申报材料都需附电子文本;
7、招标、公开采购审批表不得要求或者标明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如专有型号、特定参数、特有业绩等;
8、招标、公开采购审批表填报单位(部门)对招标、公开采购审批表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十九条凡需要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公开采购的项目,报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代理机构委托审批表后,进入正式委托代理机构招标、公开采购程序;第二十条由公司招标办组织有关部门在集团公司入围的代理机构中随机抽签确定代理机构,抽签完毕后填写抽签选定记录并进行备案第二十一条项目单位向选定的代理机构出具招标、公开采购委托函(总部及下属分公司项目加盖公司公章、下属子公司项目加盖子公司公章),代理机构同意并来函回复后,招标办向代理机构提供招标、采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进入招标、公开采购程序第二十二条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法定招标、公开采购程序组织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预审、现场踏勘、开标/开启、评标/评审过程,并接受招标人、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第二十三条评标、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必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专业分类》的要求,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外部专家由代理机构从山西省发改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公司业主专家从集团公司内部评标专家库中选择,根据项目知悉程度无法从内部评标专家库中选择专家时,可由项目单位对口业务部门有同等职称或执业资格的业务骨干、科室负责人或项目单位分管领导担任业主专家参与评审;
3、工程类项目专家中应抽取一名经济类专家;
4、评标、评审专家应为项目本专业专家,若本专业专家抽取不够应满足项目相近专业需求;
5、不同类型工程项目不能打包招标、采购;
6、同一天进行不同类型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应按项目专业抽取不同专家组建评标、评审委员会,分别评标、评审第二十四条招标、公开采购文件发售前,招标办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由企管处联系外聘律师进行审查且出具审查意见,未经审查的招标、采购文件不许出售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实行控制价进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控制价由计划处审定,项目控制价需于10个工作日内审定完成并出具拦标价审核表;设备项目实行控制价进行采购,控制价由机电处审查并报计划处核定计划限额情况,若控制价超计划价则由项目单位报批调整计划请示报告,项目控制价需于7个工作日内审定完成并出具审核意见书;其余服务类项目控制价由计划处审定,项目控制价需于7个工作日内审定完成并出具审核意见书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开标前,投标单位应按集团公司规定完成资质备案第二十七条定标依据评标、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标、评审报告,经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公司或项目所属子公司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公司或所属子公司向代理机构发出评标(成交)结果确认函,特殊情况需改变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报告意见,由公司招标办组织召开各职能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经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二十八条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采购人为公司,各类审批表、确认函均盖公司公章;公司所属子公司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采购人为各子公司,各类审批表、确认函均盖子公司公章;子公司应向公司出具招标、采购委托函第二十九条代理机构接到评标(成交)结果确认函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中标单位或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第三十条代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招标办和项目单位移交招投标、采购归档资料第七章直接采购要求第三十一条直接采购项目必须符合第十一条第2款及第十四条第4款第
(4)项直接采购规定第三十二条从内部企业直接采购的项目必须是由内部企业自行直接生产或实施的第三十三条直接采购的工程项目定价,执行XX公司预算审批程序,必须审批预算,签订合同后方可开工建设直接采购的设备、服务第八章直接邀请询比采购要求类项目定价,由项目单位价格管理委员会确定第三十四条直接邀请询比采购必须符合第十一条第2款直接邀请询比采购或第3款规定,由项目单位自行比价采购若邀请内部企业间询比采购则必须全部邀请具备生产能力的单位内部企业无法生产的,受邀单位必须具备齐全有效的资质,且受邀请单位不得少于3家询比采购程序参照执行中国招标协会“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规定第三十五条项目单位需对本单位直接邀请询比采购的项目进行控制价审定,询比采购结果不得超出控制价第三十六条公司招标办负责的询比采购项目,全部进行公告邀请,采购项目经公告邀请验证响应情况后可采用直接采购(响应供应商仅一家)、谈判采购(响应供应商两家)、询比采购(响应供应商三家及以上)等方式进行采购第九章合同、档案管理第三十七条签订合同项目单位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日期要求、招标文件、中标(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且合同的标的范围、内容、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实质性内容应与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一致,具体执行两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三十八条招标、采购活动结束后,招标、采购组织单位应及时对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归档要求执行两级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章监督、检查、处罚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第六条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采购政策,组织、领导、管理、监督、考核公司招标、采购工作;
2、组织审定招标、采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审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申请;
4、审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确认手续;
5、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结果予以确认;
6、审查公司项目招标、采购过程及程序的有效性;
7、依法协调解决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第七条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下设“一办三组”“一办”即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公司招标办),办公室设在计划处,由计划处长担任主任;“三组”即三个专业技术工作组,分别设在公司对口管理部门专业技术工作组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专业处室负责人分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1、机电设备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机电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机电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下列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处、计划处、地质处、通风处、洗煤加工处、供应公司,项目单位分管机电领导、机电科长等;第三十九条公司各类招标、采购项目,报名阶段均应对列入集团公司谨慎合作企业名单的企业进行甄别,未完全消除对集团公司不良影响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投标或响应报名第四十条招标、采购工作处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XX号”文有关监督与处罚规定第四十一条凡违反本办法规定,需招标未招标或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合同审查部门不得审查合同,财务部门不予付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主件与附件内容有冲突时,按主件执行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附件一公司机电设备采购实施细则附件二公司招投标、采购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三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招标项目范围划分附件四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相关表格
1、XX公司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审批表
2、xx公司设备类项目采购审批表
3、xx公司服务类项目采购审批表
4、xx公司工程类项目月度招标、采购备案表
5、xx公司设备类项目月度采购备案表
6、xx公司服务类项目月度采购备案表
7、xx公司月度招标、采购项目统计表
8、xx公司抽签选定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表
9、xx公司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抽签选定情况备案书
10、xx公司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审批表
1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函
12、xx公司工程类项目招标(采购)分标段情况表
13、xx公司服务类项目采购分标段情况表
14、xx公司设备类项目采购分包情况表
15、xx公司招标公告审核记录表
16、xx公司采购公告审核记录表
17、xx公司机电设备技术规格书审批表
18、xx公司技术规格书会审表
19、xx公司招标(采购)文件会审记录
20、xx公司机电设备询价表
21、xx公司服务类项目询价表
22、xx公司工程项目拦标价审核表
23、公司服务类拦标价审核表
24、xx公司设备类项目控制价审核表
25、xx公司定标(成交)确认审批表
26、评审结果确认函
27、用印审批表
28、xx公司二次公告报名不足项目开标审批表
29、xx公司比价单位推荐表
30、xx公司施工图设计审查表公司机电设备采购实施细则第一章总贝IJ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设备采购行为,强化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结合《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根据国家及集团公司、XX公司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监督制约、诚实守信、集体决策”的基本原则制定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成立公司设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机电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机电处处长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组在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协调设备采购相关技术工作专业技术工作组设置如下组长机电副总经理副组长机电处长成员安全生产处、计划处、地质处、通风处、洗煤加工处、供应处,项目单位分管机电领导、机电科长等;设备专业技术工作组下设8个专业1生产设备专业由机电处长、生产处长负责;2安全设备专业由机电处长、安全处长负责;3环保节能设备专业由机电处长、计划处长负责;4基建设备专业由机电处长、计划处长负责;5地质设备专业由机电处长、地质处长负责;6通防设备专业由机电处长、通风处长负责;7洗煤设备专业由机电处长、洗煤加工处长负责;8其它设备专业由机电处长、使用单位负责设备专业技术工作组职责
1、负责审定项目单位报批设备的技术规格书,确定设备的技术参数审核签字后报招标办;
2、对公司各专业设备上述8个专业、技术工作组提出技术要求,确定技术参数,各专业对审定的技术参数负责,机电处对各专业审定的技术规范复核,会签;
3、设备采购控制价的审查;
4、参加设备专业的采购会议,对评标、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进行解答;
5、负责设备专业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的审查工作;
6、组织对大型、特殊设备的使用效果和外部市场价格考察调研,对产品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第三章采购范围及采购方式第四条设备采购范围
1、设备招标程序严格执行《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2、符合公开采购要求的设备,但确实是生产、安全急需的,通过公开采购将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安全秩序的,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专业技术工作组、分管领导、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批准后可按直接邀请的方式询比采购;
3、符合公开采购要求的设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项目单位提出申请,专业技术工作组签字、分管领导、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批准后可直接采购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6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第四章采购实施办法第五条对满足采购条件的设备按照《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填写设备采购审批表,并按规定的申请报送时间递交审批表具体流程如下
1、专项资金计划下达后,项目单位将审批后的xx公司设备采购审批表及设备技术规格书上报机电处;
2、机电处收集、汇总、分包后,连同审核后的设备技术规格书、设备采购审批表移交公司招标办,招标办按程序组织招标、采购;
4、对于符合公司招标办组织的以直接邀请的方式询比采购的设备,项目单位推荐入围厂商,并进行询价后将资料上报机电处,机电处收集、汇总、分包后连同审核后的技术规格书移交公司招标办,经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审批后,招标办按程序组织询比采购;
5、各类设备采购项目,设备响应供应商均应提供设备手册及配套配件报价明细;第五章询比采购程序第六条直接邀请设备询比采购程序
1、设备技术规格书审核询比采购类设备,技术规格(含图纸)书须经项目单位、机电处审批后方可作为比价的基础资料
2、设备询价与推荐单位设备询价与推荐单位由项目单位进行,有关规定如下
(1)已普遍使用的设备,由项目单位组织询价和推荐单位,询价厂商和推荐单位不宜少于三家特殊情况不足三家,最少应询价和推荐两家,且询价必须为近三年内xx范围内的采购信息;若近三年XX范围内无采购记录,则由公司招标办组织机电处、项目单位进行外部市场价格调查;
(2)国家专控专卖产品,上级公司供应设备,集团公司内部市场保护产品,按照文件规定要求,对相关厂商进行询价;
(3)单一采购设备,直接对该设备生产厂商进行询价,同时要求其提供该设备当年或近三年的销售发票及发票税务部门真伪查询结果不少于3份;
(4)询价需提供工业产品买卖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价格证明文件;
3、召开设备比价会设备比价会由公司招标办组织,组建评审组设备比价会主要分为技术审查和价格谈判两个阶段,具体操作如下
(1)公司招标办宣读比价采购会议议程及评审组人员名单;
(2)设备专业技术组宣读询价结果;
(3)技术评审评审组对各厂商提交的技术方案(如有)和设备报价清单等进行评审;
(4)价格谈判价格谈判主要采取电话谈判和现场谈判两种方式,谈判依据是原报价单和经专家评审后的技术方案等;
(5)推荐成交供应商经过评审组和价格谈判后,评审组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推荐拟成交供应商;
(6)定标公司招标办根据谈判小组确定的候选供应商,报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确定;
(7)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公司招标办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第六章合同签定及设备验收第七条成交通知书下发后,项目单位(资产所在单位)与成交供应商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审批签定合同项目单位负责普通设备验收,验收由各单位机电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第八条设备验收后,由项目单位凭设备验收单及发票在本单位入帐第七章第九条本办法则由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公司招投标、采购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项目招投标、采购档案管理工作,维护项目招投标、采购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招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公司、项目单位管辖的所有项目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档案管理均适用本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档案是指项目招标投标、采购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并能真实反映招标投标、采购活动内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字、图表、光盘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第四条公司招标办、档案室共同负责招投标、采购档案管理工作第五条项目招投标、采购实行委托代理的,由代理机构负责招标投标、采购档案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建档和移交工作,公司招标办负责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归档资料第六条公司、子(分)公司应设置招投标、采购档案室(或
2、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工程建设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计划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下列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处、机电处、地质处、通风处、洗煤加工处,所属单位工程项目分管领导、计划科长等;
3、物资(配件、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供应公司经理担任,成员包括项目单位分管物资领导、供应科长等;
4、与上述三个专业工作组相关的管理服务类项目对应归口管理,未包括在上述专业范围内的管理服务类项目需进行招标、采购的,视业务隶属关系由对口主管部门牵头进行第八条公司招标办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招标、采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服务、检查、督导项目单位组织的采购工作;
3、根据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的安排,组织召开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在招标、采购工作中的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4、负责月度招标、采购计划备案,统计汇总月度招标、采购项目,并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办,每月14日、28日前上报本单位招标、采购项目备案表,每月20日前上报本单位月度招标、采购项目统计表;
4、负责建立各类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台账,并适时更新;下设在原有档案室),配备招投标、采购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招投标、采购资料的立卷、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第七条各单位招投标、采购档案管理员应当选配政治素质高,保密意识强和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招投标、采购档案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第八条各级档案部门接收招标、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经办人移交的档案资料后,应及时登记,并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和集中管理工作第九条招投标、采购档案移交时必须齐全完善、整理规范移交双方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归档的项目招投标、采购档案资料应完整、准确、图形清晰、字迹工整,技术整理符合档案业务技术标准第十条招投标、采购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合理、科学、规范划分档案保密级别和保管期限第十一条招标投标、采购档案内容包括
1、招标、采购代理委托书;
2、招标、采购方式核准单(如有);
3、招标、采购文件;
4、投标报名登记表;
5、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
6、招标、采购答疑;
7、投标人开标签到表;
8、招标、采购控制价或标底(如有);
9、开标、评审议程;
10、开标、评审记录表;
11、评标、评审专家抽取表;
12、评委签到表;
13、评委评分表;
14、评委评分汇总表;
15、评标、评审报告;
16、评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评、定标报告;
17、中标、成交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网站下载;
18、中标、成交通知书;
19、投标文件;
20、其它有关资料第十二条各级招投标、采购档案管理单位应妥善保存各项目的招投标、采购资料,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销毁招标投标、采购档案的保存期限,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第十三条档案保存期满后,由档案管理员鉴定,经严格审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进行销毁第十四条招投标、采购档案室应当符合国家颁发的《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应当具有防盗、防火、防光、防尘、防潮、防霉、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设施,不得在危房和不安全的环境中保管招投标、采购档案对破损、霉变、散失的档案,应当及时采取修补、复制、收集等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各项保密规定和纪律,严格借阅、查阅档案审批手续,查阅或借阅档案时,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注销制度借阅的档案,如需要摘抄或复印时,履行登记手续借阅的档案不得拆卷、抽页、涂改、转借,按期归还,防止丢失和泄密第十六条本细则由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招标、采购项目范围划分按照公司领导分工,同时参照集团公司和XX公司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中计划管理职责划分,特对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招标项目范围划分如下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地质勘探、防治水、地质灾害治理、村庄搬迁、信息化、科研、环保等项目;分管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矿井生产技术改造、负责整合矿井技改、地面生产系统等项目;分管机电副总经理负责机电运输、机修制造、供电配线等项目,负责安装、设备招标审批;分管洗煤销售副总经理负责洗煤、销售调运等项目;分管后勤副总经理负责地面行政福利设施、非生产类建设、住房建设及住宅区配套、绿化等项目;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矿山技改、安全六大避难系统等项目
5、在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权限范围内项目招标、采购全过程组织、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抽取招标、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抽取评标、评审业主专家;组织招标、采购条件符合性审查;招标、采购公告和招标、采购文件审查;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项目单位、专业技术工作组、监督部门按时参加开标、采购会议;及时进行中标(成交)确认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6、负责权限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招投标、采购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
7、负责采购价格信息库的建立和完善,协调采购货物外部市场价格考察事宜;
8、负责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监督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实施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9、完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九条专业技术工作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招标、采购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专业项目招标、采购技术审核实施细则;
2、负责公司招标办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所需专业技术资料的审核;负责本专业项目招标、采购控制价的审核;对本专业的招标、采购工作进行专业技术管理;
3、参加公司招标办组织的本专业招标、采购文件审核工作;
4、参加公司招标办组织的招标、采购会议;
5、对本专业招标、采购工作中的技术失职行为进行分析,并将结果报送公司招标办;
6、参与招标、采购项目后续工作中合同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7、对项目单位组织的采购工作进行技术业务监督管理第十条职能部门职责
1、计划发展处承担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组职责,负责公司招标办招标、采购项目计划价与招标、采购控制价的符合性审查;参与招标、采购文件的审查,主要负责招标、采购文件中项目规模、范围的审定;负责公司招标办工程招标、采购项目、与工程有关的服务类项目(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采购控制价的审定;负责项目资质要求的审查;负责项目招标方式(施工图招标、EPC招标、PC招标、限额设计招标等)的审定;参与招标、采购文件的审查,负责招标、采购文件中工程定额选用、工程造价、工程预结算、工期、合同价格形式、合同可调因素等工程合同条款的审定;负责管理服务类项目采购控制价的审定;
2、机电处承担机电设备专业技术工作组职责,负责公司招标办组织的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申请表的接收、汇总、整理、分包;负责技术规格书的收集、分送审核、报送公司招标办;负责设备拦标价、最高限价的制定和审查;参与设备招标、采购文件的审查;参与大型设备的技术会审,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考察及应用;
3、企管处参与公司招标办招标、采购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参与招标、采购文件的审查,主要负责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审定,负责招标、采购文件审计相关条款的审定;
4、财务处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主要负责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结算条款的审查;
5、档案室负责招投标资料的接收、整理、建档;
6、公司其余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口招标项目专业技术的审查;提供专业性审查意见及行业标准第三章招标、采购规模、采购形式第十一条招标、采购规模、采购形式
1、公司工程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公司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部实行电子招投标;
2、非依法必招项目,属于下列情况的,且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内部企业”)与集团公司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依法有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且在价格合理的前提下,项目单位可优先采取直接采购(内部企业只有一家)或直接邀请询比采购(内部企业有两家及以上)的方式进行采购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
(2)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
(3)勘察、设计、监理及管理服务类项目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3、非依法必招项目,且无法从内部企业直接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下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人民币以下管理服务类项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位采取直接邀请的方式询比采购,履行公司备案程序不具备直接邀请条件的项目,可委托公司招标办公开采购(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告邀请的方式进行采购,下同);
4、非依法必招项目,且无法从内部企业直接采购的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上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人民币以上管理服务类项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上配件、大宗材料(本办法中大宗材料指钢材、钢丝绳、钢绞线、运输带、电缆、木材等物资品种,下同;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人民币以上配件、材料打包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人民币以上办公用品,委托代理机构视具体情况采取公开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采购、直接采购、框架协议组织形式采购;
5、其余配件、材料采购执行集团公司或主管单位制定的相应采购办法;
6、管理服务类项目主要有1社会责任、风险、资产、土地、矿产资源、安全生产、可研报告等编制、评估、评价方面服务项目;2会计、审计、企业管理等方面服务项目;3检测、检验、认证和鉴定等方面服务项目;4工商登记、采购、拍卖、法律、公证等方面服务;5证券、期货、担保等方面服务项目;6项目承包运营等方面服务项目;7企业经营管理其他方面服务;8矿井及地面单位办理证照涉及的各类支持性文件编审第四章招标、采购权限第十二条招标、采购权限
1、按照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关于招标、采购权限划分的规定,公司招标办为招标、公开采购实施主体单位;
2、公司招标办负责招标、采购项目
(1)负责公司总部及下辖各单位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人民币以下工程项目招标及公开采购;
(2)负责公司总部及下辖各单位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设备项目(核心设备除外)公开采购;
(3)负责公司总部及下辖各单位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管理服务类(含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公开采购集团公司对上述项目招标、公开采购实行备案管理,月度备案项目经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3、项目单位负责采购项目非依法必招项目,符合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由项目单位以直接采购或直接邀请进行询比采购的方式从内部企业采购内部企业无法满足要求的,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下设备;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人民币以下管理服务类(含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可由项目单位采取直接邀请的方式询比采购集团公司对上述项目采购实行备案管理,项目单位于每月13日、27日将下月采购备案项目报送公司招标办,由公司招标办收集、整理、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办,经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4、采煤机、掘进机、采煤工作面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