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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实行科学发展观,围绕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拓展农村市场,推动农夫消费升级,加快建立适合我市农村家电市场消费特点,保证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政策有效实施的市场体系,提高农夫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依据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市场调整、规范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家电市场实际,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构建全面覆盖规范运作、运转高效机制灵敏的下乡产品流通络系统,为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工作的深化推动夯实雄厚的基础为更好地将农村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点升级改造支持政策真正用到位,更好的促进家电下乡产品面对农村销售,提高农村商业经济发展,提升农村消费水平,促进家电下乡销售量上新台阶,我市将组织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对全市家电、汽车、摩托车流通企业、销售点、修理点下乡产品流通络建设工作状况进行评比,重点对下乡产品流通络建设标准等状况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引导担当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任务的流通企业、销售点、修理点扩大产品销售,供应售后服务,创新补贴方式,提高补贴资金兑付率激励家电下乡流通建设和改造配送中心,进一步提高下乡产品配送实力;激励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更新报废车辆回收等运输工具,提升回收服务水平依据省下拨资金规模,结合我市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工作实效等状况,依据因素法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切块下拨各相关企业下乡产品流通络包括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流通建设内容包括销售点项目面对农夫销售下乡家电、汽车的销售点进行升级改造配送体系项目为下乡产品销售点供应产品统一配送服务的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和配送车辆;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更新升级报废汽车运输工具等服务体系项目下乡产品销售点售后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包括售后服务点建设改造,安装、修理设备购置和技术人员培训等信息系统项目家电下乡销售点信息录入系统项目建设家电下乡销售点
1、通过商务部门备案,能刚好登录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能刚好出具正规发票,并能对购买农户实行代垫直补;
2、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位居家电下乡销售点前列,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占点总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40%;
3、经营场地面积不少于200m2;
4、销售过程中未发生不良销售记录和违规行为家电下乡产品配送中心
1、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自建的配送中心;
2、能干脆对经销商进行下乡产品配送,辐射市区内60%的乡镇点;
3、家电下乡产品能在24小时之内送到镇级经销备案登记点,偏远地区不超过48个小时;
4、产品配送过程中未发生家电下乡违规行为家电下乡售后服务点
1、经营面积不少于100m2,专业修理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具备比较全面的修理服务设施、设备,能辐射市区内40%乡镇点;
2、属于家电下乡中标产品生产企业定点的售后服务修理点,并签有定点协议;能按“三包”规定供应售后服务,有售后服务电话;能在5日内解决产品故障,5日内难以解决的应当供应备用机;能对所负责区域的乡村开展巡回修理服务和集中培训服务;
3、属于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自有或特约的服务修理点,特约点具有家电下乡售后服务特约修理协议;能供应适合农夫的售后服务,负责所售商品的安装调试、运用辅导,能满足用户服务要求,基本实现市区用户24小时之内、乡村用户48小时之内、偏远乡村72小时之内上门服务;
4、售后修理服务过程中未发生违规行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1、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担当汽车下乡规定的报废车辆回收任务;
2、遵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方法》,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3、具备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进行升级改造的实力;
4、按时上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信息统计报表汽车下乡销售点
1、县级汽车交易市场符合所在地城市商业点规划或所在地商业发展的要求,交通便利;占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至少与3家汽车品牌经销商签订进场经营协议,且协议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具有车辆展示、业务洽谈、交易手续办理、客户休息和询问等基本服务功能
2、县级汽车品牌销售店符合所在地城市商业点规划或所在地商业发展的要求,交通便利;获得至少1家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总经销商的汽车品牌销售授权;具有车辆展示、业务洽谈、客户休息等基本服务功能汽车售后服务点
1、县级售后服务点符合所在地城市商业点规划或所在地商业发展的要求,交通便利;占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具有修理厂房、修理工位和设备、车辆检测专用设备、停车场、配件仓库等修理基本设施,以及用于上门服务的车辆,至少有5个修理工位;获得至少1家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总经销商的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授权;具备至少3种品牌车辆售后服务实力,每种品牌汽车接受过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总经销商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具备业务洽谈、客户询问和休息、修理进度查询、上门服务等功能,符合国家环保、消防等有关要求
2、乡镇售后服务点占地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具有修理厂房、修理工位和设备、配件储备;获得至少1家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总经销商的汽车品牌销售售后服务授权;具备至少2个品牌汽车售后服务实力,每种品牌汽车接受过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总经销商专业培训的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1人;有条件的应具有上门服务功能;符合国家环保、消防等有关要求由承办企业申报,由市经贸、财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举荐上报,于2013年1月18日前将《下乡产品流通络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上报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审核后依据总量限制的原则,确定项目依据省级财政资金下拨规模,结合我市项目的上报和验收状况,市财政局尽快将资金下拨各相关企业验收程序为承办企业向市经贸局、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市经贸局、财政局组成验收小组于2013年2月5日前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实地验收,并联合出具验收报告将验收状况及《下乡产品流通络建设验收合格项目汇总表》,报省商务主管部门、省财政厅备案,并接受省商务主管部门、省财政厅对我市下乡产品流通络建设状况进行抽查承办企业申请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执行状况、项目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配送中心项目需供应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建设文件;配送中心项目需供应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报告;配送中心项目需供应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资金审计报告;购置设备清单;《下乡产品流通建设改造验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