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首诊医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首诊医师在接诊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核心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敷衍病人
三、首诊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分诊,预检为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项目必填报疾病预防控制科对于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报疾病预防控制科
四、医学检验科、影像科等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患者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首诊医师和疾病预防控制科,首诊医师接到医学检验科或影像科报告后,对符合传染病诊断和报告标准的病例,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五、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报疾病预防控制科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疫情报告人员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薄,保存传染病报告卡年3
六、医师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患者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初诊患者,14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患者注明“复诊”字样,首诊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转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或病房
七、医院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经会诊后转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八、急诊科对不能排除急性传染病的患者应在急诊观察室隔离留观,并及时请相关专业会诊,不得随意收住病房,以防传染病院内传播
九、科室对已收住院的传染病患者,科室不具备救治能力或者特殊传染病需转院患者,首先报请医务科或总值班联系接收医院,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在未离院前由首诊科室负责观察、治疗相关部门指导科室做好隔离和消毒等工作
十、门诊医师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经核实后及时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