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制度
一、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百分考核得分分(不含分)以上,实现9090安全无事故,完成生产任务;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分(不含9090分)以上的单位,各科室按采掘修队班组奖励奖励标准在元,500-4000就高不就低,但不重复奖励
二、各单位质量标准化百分考核得分在分以下的,分管采掘、巷90修队的科室按元处罚,分管其它班组科室按元处罚15001000
三、质量标准化验收时应参加人员不参加的,罚科室及队领导元;50不按标准验收弄虚作假的,对参检人员各罚元;参检人员不签字的50(有异议现场复检),罚元20
四、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各单位不认真检查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负责人罚款元,各检查小组人员不服从指挥,不遵守纪律的每50人次罚款元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