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为保证对我院临床用药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的陈列、储存,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库,“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二、常温库温度在10~30℃之间,阴凉库温度小于20℃,冷库温度在2~8℃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3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将药品分库存放
三、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
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注射剂与非注射剂分开存放
2、药品货位应按药理作用分类存放,货位固定并给予编号药品在货位中单列摆放时,应按照效期先后顺序从外到内依次摆放;药品在货位中分两列或两列以上摆放时,应将效期最远的药品放在最左列,发药时从最右列取药
3、特殊管理的药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存放
4、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5、中药饮片装斗前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
四、库存药品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五、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六、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七、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做好药品养护和防盗、防火、防潮、防霉变、防鼠、防污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