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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出租方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保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期间的安全责任落实,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租赁房屋位置、面积及用途甲方将位于乐山市市中区东大街号,面积约租赁给乙方作为经营使用
1523.4m2,出租房屋的用途按证载性质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更不得进行转租、转包、转借、担保、抵押、贷款
二、协议执行期限本协议执行期限为年月一日至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20222027
三、双方权利义务乙方(单位或个人)租赁甲方房屋(含宾馆、门面、办公室及其它经营用房,以下同),就是房屋租赁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房
1.屋租赁期间的治安、消防、环保等一切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管理责任和后果甲方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租赁房屋进行治安、消防、环保等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若整改不达标,甲方有权
2.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治安、消防、环保安全工作作为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从严管理
4.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治安管理条例》,并建立健全相应的治安责任制度和消防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
5.防火责任制乙方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五防〃(防爆、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培训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
6.隐患督促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按租赁房屋面积配备相应数I,量的灭火器材,建立消防档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违章使用液化气灶、乱拉乱接电源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乱扔烟头、人员离开房间时未关闭电源等,酿成火灾事故的,其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造成甲方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给其他租赁户或业主造成损失,其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要落实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演习如遇火灾,有责任协助
7.公安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乙方应对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有安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要落实消防经费,严格奖惩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汇报治安消防安
8.全工作情况乙方应严格执行《环保法》及其他环保法律法规,做好租赁房屋的环保工作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9.协议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曰乙方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