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特别审批表进修号姓名所属学院申请专业联系电话课程名称课程重修学年课程重修学季课程重修计本人承诺在特批年度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过期课程重修,戈(已修课课程重修通过后即提出进入学位论文研修申请否则本次特批无效程四年有效)申请人签名年月日学院意见(重点审核该生能否跟随全日制研究生完成课程重修计划)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系)章)年月日研究生培养处意见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年月日注
(1)本表仅适用于课程过期三门及以下(课程有效期为四年,以申请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年度为准),且已有一门课程(外国语或学科综合)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的同等学力申请人员;
(2)过期课程须随全日制研究生重修(课程重修费300元/学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递交本表时请同时提供研究生进修证、课程结业证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课程(外国语或学科综合)合格证等原件;
(4)本表一式一份,由申请人本人留存,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出示;修完过期课程、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后提出进入学位论文研修申请审核时原件提交给研究生培养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