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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兽药追溯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方案根据《省兽药追溯和现场核查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xx
一、检查范围与检查重点
(一)检查范围对辖区内兽药经营单位和畜禽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抽查,每个县不少于家兽药经营单位、家规模养殖场;每个区不少于家兽药经营单位、家规模养殖场4221
(二)检查重点按照要求,今年以上兽药经营单位要实施兽药追溯,重点检查兽药在经营、养殖环节追溯实施情况兽药经营单位销售、养殖场使用的生产50%日期在年月日后的兽药产品是否有二维码,并随机抽取个品种在追溯系统查询相关产品信息检查的同时,填写《兽药二维码追溯实施情况汇总20181110表》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月日前,由各县区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自查
(二)抽查阶段月日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抽查831
(三)部级督查阶段月日-日,迎接农业农村部监督检查930
三、有关要求10820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市将兽药追溯监管纳入今年兽医工作要点,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快推进,按照本实施方案,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自查,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自查工作
(二)加强整改,严格查处一是严格落实兽药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各地要结合兽药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督促兽药经营单位加快实施经营追溯,并做好技术培训指导对发现兽药经营单位未建立兽药追溯制度及上网注册的、未配备相关信息采集上传设备实施追溯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经营二是严格做好相关案件查处工作对涉嫌违法的行为,各地在检查时要注重调查取证工作,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发现违法违规产品,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违法行为和产品依法处理,必要时抽样送交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检验
(三)认真总结,按时反馈各地于月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兽药二维码追溯实施情况汇总表一并报市农委畜牧办,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电话邮箱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