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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认定及薪酬兑现管理办法
一、技能等级的认定及工资兑现㈠认定及兑现原则
1.经公司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评定并获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承认其相应资格并兑现工资
2.调入系统内的职工在原单位考取的职业技能等级暂不予认定也不兑现技能工资
3.通过地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试并获取职业技能等级的暂不兑现技能工资
4.对于同一职工获得多个技能等级证书的,并且都符合所在岗位任职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予以享受㈡兑现标准职业技能工资是针对生产营销一线岗位实施的,包含各个二级单位技术专责、安全专责及班组长及以下一线职工职工职业技能工资按出勤考核发放,在岗享受,不在岗取消具体标准如下职业技能工资标准(元/月)岗位带头技能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人工资标准
2005008001200150018001.通过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并核准认定的供电企业生产岗位职业技能工种对应表岗位分类专业岗位对口职业技能工种大类中类小类技术专责技术管理输电技术输电运检技术安全专责输电运行工输输电线路运行输电线路检电输电检修工修生产技能输电输电带电作业输电电缆运线路带电作业工高压线路带电检修工检运行与送电线路工电力电缆工内线输电电缆工检修专安装工生产技术专责技术管理配电技术配电运检技术业配电线路工女全专责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维护己配电线路及设备检修配电1配电线路及设备运检工城区配电包E电缆运检配电电缆运检工急修工生产技能营配工(供电所)乡镇及农村配电农村配电营业技术专责技术管理变电技术变电运行技术女全专责有人值班变电站运行集控运维/操作人员(含集控生产技能变电运行中心监控无人值班站操作变电站值班员电力调度员电和常规站)维护网调度自动化运行值班员电网调度自动化厂站端调试检变电技术专责技术管理变电技术变电检修技术修员运行与女全专贝变电检修工检变电带电检修工变压器检修工修专变电检修工继电保护及自动控制装业置高压试验工高压试验电气试验工电测仪表工油务仪表在线监测及试验化直流仪表工生产技能变电检修工验主变压器检修变电其他继电保护工电力负荷控制员油务化验工设备检修继电保护工(含综合自动化)调技术专责技术管理电力调度技术调度运行技术度安全专责运行方式/调度计划自动化技术继电保护技术调控中心调控员继电保护工调度运行值班运行方式自生产技能电力调度动化运行方式工自动化运检工技术安全专责技术管理营销技术业务扩充业务勘查员客服市场开拓与业扩报装客户生产技能城区营销代表服务95598客户代表值班员95598技术安全专责电力负荷控制员用电监察员技术管理综合技术供电其他生产技术抄抄表督察员装表接电工抄表核算收费员表农网配电营业工电能表修校工抄表工生产技能城区营销抄表催费技术专责技术管理营销技术电能计量安全专责营业用计装表接电工电专业量装表接电电能计量检定检资产管理员/检定检测生产技能城区营销测现场检试电能信息采集工/校表工与监控采控运行工/维护工营销技术专责技术管理营销技术营销自动化安全专责用电检查抄表催费电费收用电检查工供费装表接电电电力负荷控制员用电监察员营业工装表接电工抄表核算收费员城区营销农网配电营业工电能表修校工配电线路工营业员电费收费核电费核算生产技能城区营销电费核算与账务算技术专责技术管理营销技术营销自动化安全专责需求侧管理技术用电检查工用电检查抄表催费电费收营业工生产技能城区营销费营业员电力通信技术信息化管理/技术专责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管理综合信息网络安全技术安全专责信通信调度主/副值息暂无通通信线路及设备运检工信电力通信通信运行通信检修生产技能电源遥视监控工暂无信息维护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生产辅助及其他司机生产技能特种车辆驾驶无生专业管理物资管理物资管理综合产物资管理主管物资仓储无生产辅助及其他及配送生产技能物资仓储物资配送注各基层生产单位技术专责及班组以下人员均适用该职业技能工种岗位分类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表岗位分类岗位对口专业技术资格大类中类单位负责人经营管理工程/经济/会计/政工系列部门负责人规划计划管理工程/经济系列财务管理工程/会计/经济/审计/统计系列审计管理工程/会计/经济/审计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工程/会计/经济/统计系列法律事务管理律师/经济系列管理岗位工程管理工程/经济系列专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经济系列物资管理工程/经济系列营销管理工程/经济系列行政事务管理工程/经济系列档案管理档案系列党群管理工程/政工/经济系列企业管理工程/经济/会计系列输电技术变电技术电力调度技术工程系列通信技术信息技术专业技术类技术管理配电技术岗位营销技术工程/经济系列电力交易工程/经济系列安全监察工程系列科技环保工程系列综合技术工程系列输电变电运行变电检修电力调度工程系列生产营销一电力通信线岗位生产技能信息系统城区配电城区营销工程/经济系列乡镇及农村配电营业工程/经济系列辅助生产岗生产辅助及其他工程/会计/经济系列位注具体对口的专业技术资格应与员工实际工作岗位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岗位与学历对口归集表岗位学历生产一线岗位电气类专业营销生产岗位电气类专业营销抄核收岗位电气类专业经济类专业辅助生产岗位电气类专业经济类专业生产、安全管理岗位电气类专业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营销、基建管理岗位电气类专业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党群管理岗位电气类专业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审计、财务管理岗位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综合、人事、企管管理岗位电气类专业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注电气类专业、经济类专业、管理类专业种类详见学历专业种类表学历专业种类类别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用电监察自动化电气安装与检修城镇供用电变电站与电力系统电厂及变电站电气安装与检修土木工程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技术农业电气化自动化发电厂及自动化变电站与电力系统农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营销配电线路与电力工程电气类(含电气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热能与动力工程工程测量及相关专业)电气热动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与应用液压传动数控技术与应用工业自动化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用电监察与管理电气工程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输配电工程供用电技术电力通信通信工程土建高电压与绝缘技术输电线路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工业经济财务会计审计学财经类国际经济与贸易财会电算化财务管理(含财务、经济、财政学统计学会计电算化审计类相关金融学会计学经济学专业)财税经济学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公共管理文秘档案汉语言文学管理类法学档案学信息管理(含相关管理专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管理业)工程管理新闻工商管理文学文秘与办公自动化农电管理⑴职工获得的职业技能资格与所从事的专业相符的按照职业技能工资标准的100%执行⑵职工获得的职业技能资格与所从事的专业不相符的按照职业技能工资标准50%执行注各岗位所对口的职业技能资格标准见附表
2.对于公司暂未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工种,可参照所在岗位任职资格规定的职业技能等级且符合相应技能所需从业年限后,与专业技术资格工资合并按就高原则享受具体标准如下任职资格最低技能工资标准元/月职务班长高级工800专责中级工500班员初级工
2003.生产岗位人员转岗后职业技能工资的兑现供电单位生产岗位涉及的专业为线路运行与检修专业、变电运行与检修专业和营业用电专业,共3个大类专业1生产岗位人员在同一大类专业范围内转岗的,可直接认定为视同对应岗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工种,并可直接享受相应的职业技能工资待遇,允许参加对应岗位工种的高一级职业技能考评认定2生产岗位人员跨大类专业范围内转岗的,职业技能工资待遇可保留一年,在一年内允许参加同层次同级别职业技能资格考评认定;如第一年未通过考评认定的,次年只允许参加同层次降低一个级别的职业技能资格考评认定,职业技能工资待遇降低一个级别执行;第三年直接按照职业技能资格与所从事专业不符对待,执行50%职业技能工资⑶对于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在一线生产岗位专业年限10年及以上跨专业范围内转岗的人员,职业技能工资可按原标准保留至退休
二、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及工资兑现㈠认定及兑现原则
1.凡是经公司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定并获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承认其相应技术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兑现工资
2.通过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定且获取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审核后,承认其相应技术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兑现工资
3.除此之外的其他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暂不兑现工资
4.对于同时享有专业技术资格工资与技能工资的岗位,依据各自的工资标准,按就高原则享受一项
5.此管理办法下发后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流程,不再承认通过地方人事考试部门评定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㈡兑现标准专业技术资格工资针对我局生产、营销一线职工、管理人员以及辅助生产岗位人员实施的,经公司及局人力资源处认定后予以兑现,在岗享受,不在岗取消具体标准如下专业技术资格工资标准(元/月)专业技术资格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工资标准
200500800150025001.生产、营销一线人员⑴生产、营销一线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对口,则按照专业技术资格工资的100%执行⑵非工程技术类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生产营销一线岗位工作的,在满足岗位任职条件所需的职业技能且满足专业技术资格所需从业年限后,按照专业技术资格工资的80%执行
2.辅助生产岗位人员辅助生产岗位的人员所从事的专业与所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对口的按照专业技术资格工资的100%执行,不对口按照60%执行
3.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暂不兑现职业技能工资,按专业技术资格序列工资执行,在岗执行,不在岗取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对口的按100%执行;不对口的按80%执行各岗位对口专业技术资格系列见附表㈢专业技术资格提升备案制度
1.凡是参加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定之前,职工需到局人力资源处备案登记,未登记的不予承认;
2.考试评定合格后,职工必须将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评审通过材料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审核,未备案的不予兑现工资
三、学历的认定及工资兑现㈠认定原则
1.认定范围凡是职工获得的教育部门认定的各类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均予以认可,公司系统内经审核予以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主要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夜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自考)、国外院校学历等,学历层次分为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位分为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类
2.学历及学位认定⑴学历及学位的认定必须以职工学历及学位证书及相关学籍材料原件为依据进行确认;⑵所有的初始及后续学历和学位的确认必须通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唯一高等教育学历及学位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确认后予以认定;⑶对于存有疑义或该网站查询不到学历及学位证书,需在该网站认证专栏进行确认或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认证;
(4)对于国外院校的学历及学位,应由职工本人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且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官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确认后予以认定;⑸对于党校及部队院校的学历及学位的认定,必须坚持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党校学历、入学时在部队服役或入学时具有军籍的部队院校学历,通过学历学位证书及个人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按同等学历对待无法通过以上材料确认的,应与发证机关或单位以通电或致函的方式进行查询认定;
(6)如若还有异议及无法确定的,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确认㈡兑现标准学历工资的兑现针对全体在岗职工,以职工获得各类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层次为依据在岗享受,不在岗取消,按出勤考核发放具体学历工资标准如下学历工资标准(元/月)类别学历学位工资标准初始学历后续学历中专及以下13003002大学专科500400大学本科无学位3700600大学本科有学位4900800大学本科双学位511001000硕士研究生无学位613001200硕士研究生有学位715001400硕士研究生双学位820001700博士研究生
9250022001.生产、营销一线人员⑴生产、营销一线人员所学的学历专业符合所从事专业规定的电力系统主专业的范围,即为对口,100%执行学历工资⑵生产、营销一线人员所学的学历专业非电力系统主专业范围,按以下标准执行学历工资
①从业不足两年的,按50%执行;
②满2年不足4年的按80%执行;
③满4年的,按100%执行
2.辅助生产岗位人员在辅助生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按年限要求,专业学历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的100%执行;不对口的按60%执行
3.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学历与所从事专业对口的按学历工资的100%执行;不对口的按以下标准执行学历工资
①从业不足两年的,按50%执行;
②满2年不足4年的按80%执行;
③满4年的,按100%执行鉴于管理人员大都来自基层,都从事过生产、营销一线工作,所学专业以及后续学历也都是与电力系统主专业相关,因此将电力系统主专业作为通用专业,对口各个管理岗位
4.对于符合条件的党校及部队院校学历工资的兑现遵循以下原则⑴截止20n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以及在学但未毕业的,经本单位备案并查询认定后最高兑现至后续大学本科22012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只承认学历,暂不兑现工资㈢学历提升备案制度今后职工参加教育部门认定的各类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提升考试之前,必须到局人力资源部门相关办事人员处进行备案,未备案人员的提升学历将不予认定,也不兑现工资各岗位对口专业学历见附表说明
1、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鉴定、学历工资的兑现时间为次年的1月
2、专业技术资格、学历的备案材料统一由各单位劳资员上报,上报时间为每季度一次,最后一季度截止日期为10月15号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