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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市工程技术学校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训(实验)室是进行实践教学和教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做好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实训(实验)室管理员、实训指导教师、参加实训(实验)的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实训(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实训操作流程,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实训(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安全的法规和制度,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训教学的内容之一教师和实训(实验)室人员应有安全岗前培训,学生应有实训前安全教育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对首次做实训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了解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后,才能动手操作
五、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训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训,不可随意处置实训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事故
六、实训(实验)室要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实训(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实训(实验)室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七、各实训(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训(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要有安全通道,严格做到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八、实训(实验)室防火工作应以防为主,严格杜绝火灾隐患
九、实训(实验)室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严格管理消防设施,分布在实验室内的消防器械不得随意移动,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实训(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掌握消防器械使用方法坚持定期清查制度,如过期失效应及时更换,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十、实训(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要单独隔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训(实验)室,严禁烟火不准在实训(实验)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事先向实训开放中心申请,经批准并转移好易燃、易爆物品后,方可点火作业
十一、实训(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实训(实验)室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严禁在实验室内自行更改或设置各种电源如工作需要,事先上报有关部门批准维修电源要请电工进行,维修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
十二、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要妥善保管,剧毒物品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十三、严格执行设备保管、使用的有关规定,确保财产安全实验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必须先经实验室管理员同意
十四、拆卸移动实训(实验)室的大型设备,必须经实训中心领导同意、资产管理部门许可,由专职维修人员操作
十五、实验实训结束后,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应要求和督促学生关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清理和归还所借用的实验实训设备、工具
十六、实训(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实训(实验)室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好水、断电、锁门节假日前必须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假日期间进入实训(实验)室要经中心领导批准任何实训(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实训(实验)室使用者不得擅自复制实训(实验)室钥匙
十七、如遇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人员应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救治伤员,组织学生疏散、撤离,避免踩踏和滋生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