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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要加强对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的管理,必须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燃气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检查
二、燃气场所的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三、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蒸箱、燃气灶、茶炉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相关单位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四、对燃气设施,每周用肥皂液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测;对使用的软管到规定一年的时间和发现变硬开裂时都要及时更换
五、对燃气灶具等设施,每季度要检查维护一次,半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情况写入档案
六、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七、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使用燃气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必须在断气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消防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
八、用户必须安装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声光报警器,定期进行校验燃气报警器应小时保持运行状态24
九、天然气供应单位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要积极配合,并将需要整改的内容迅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