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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实验室,实验室仪器、设备非经允许,一律不准搬动和使用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易燃危险物,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在指定的地点使用,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必须避开明火,,
3.易燃液体加热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4.实验室内的防火设施必须齐备保持良好状态严格易位或挪做他用,实验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
5.所有检测工作均应按检验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变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凡使用有毒、刺激性、腐蚀性试剂,或操作中产生有毒、有刺激性物质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按规定戴好防护眼镜、及浸塑手套等防护用具操作结束后,要及时妥善处理现场
7.所用试剂应贴有标签,并按化学性能分别存放,绝不能在容器内盛放与标签不符的物质在试剂使用前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有效期、以免发生差错
8.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或带手套),且不能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高压钢瓶应存放于规定地点,并由抱箍固定,开启高压钢瓶开关时,应缓慢,并不能将出口对人
10.严禁用嘴吸取各类化学药品
11.各项设备仪器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随时掌握设备使用情况,发生故障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仪器的正常使用
12.需人为控制使用的仪器,设备运转中严禁操作人员脱岗
13.剧毒药品管理,必须两人掌握钥匙,严格剧毒药品收发管理制度
14.实验室内所有电气设备不得擅拉临时电线,不得有裸露线头或直接连接电器
15.工作结束或离开操作室时,检查水电汽及各种开关是否已经关闭,确认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