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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篇一」
(一)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火栓、水枪、火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二)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三)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责任牌制度,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四)对本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及设施配置台帐和消防器材领用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负责
(五)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溶性灭火器及室外消火栓采取防冻保暖措施,每年要对室外消火栓进行一次油漆和转动润滑工作
(六)各单位新增防火部位需配消防器材,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厂领导同意后,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消防规定予以配置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篇二」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篇三」为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其使用有效可靠,根据有关法律、条例,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设施消防栓、水龙带、水枪、消防卷帘门、防火报警及灭火装置、烟感探头、应急灯、消防安全标志等、消防器材各种灭火器具和消防专用装备等是消防和扑救火灾的专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二、学校在各楼馆宿配备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学生宿舍、体育馆、艺术楼、科技楼、食堂等公共场所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以上负责管理的人员名单报总务处备案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负责人应了解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及维护使用方法物业要按要求定期组织进行保养、检修、补充、更换;要建立、健全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有效期及配备、使用、更换、检查、检修等情况
四、灭火器应放置通风、阴凉、干燥、显著,便于取用和扑救人员易疏散的位置
五、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能埋压,圈占消防栓
六、对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对因上述行为影响灭火而造成灾害的,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七、总务部门负责对学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篇四」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其他消防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维护保养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篇五」
(一)维护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符合下列规定的从业资格
1.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具有规定数量的、持有一级或者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2.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设施检测、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4.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维护管理装备要求用于消防设施的巡查、检测、维修、保养的测量用仪器、仪表、量具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
(三)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同一建筑物有2个以及2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3.落实管理责任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以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信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报修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按照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定期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资料,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销毁相关文件档案
7.远程监控管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按照规定协议向城市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学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篇六」
一、全司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公司安委会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书面报告安委会
三、公司安委会负责全司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司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