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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1目的为了对危险作业安全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特制订本标准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2消防部门负责对禁火区动火作业进行监督管理
3.3各单位负责制订并具体组织实施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4工作程序
4.1危险作业范围
4.
1.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
4.
1.2带电作业电压在50伏以上的带电作业;
4.
1.3靠近带电高压线作业指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之间的距离不小于下列值,但有可能靠近下列值的作业10千伏以下
0.7米;10~35千伏1米;
4.
1.4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它密闭的设备设施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
4.
1.5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指在集团公司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液化气、氧气、氢气、储(输)油、液压、液氨等管路和设备设施上的动火作业;
4.
1.6高热作业指在温度超过40℃的容器内的作业
4.2一般要求
4.
2.1;各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必要时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措施落实后,才可进行作业;
4.
2.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危险作业;
4.
2.3采取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三个时期及正常情况、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三种情况下的操作方法、措施,并使每一个作业人员熟练掌握,认真落实执行;
4.
2.4危险作业都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作业的安全抢救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
4.
2.5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电(气)焊工具、焊机、气瓶等摆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4.
2.6作业中要高度集中思想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
4.
2.7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落实;
4.3高处作业
4.
3.1高处作业时要穿软底鞋;采取的安全措施如配备安全带、水平牵引绳、登高用具、围栏等,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4.
3.2保证工作场所牢固、稳定,不松动、不摆动不得在石棉瓦及玻璃钢瓦的架空处行走;在屋面上作业时要防止滑跌坠落;
4.
3.3不准在雨天、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及夜间没有充足的照明情况下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4.4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
4.
4.1进入易中毒的设备设施、场所如封闭的氨气设施、氧气设施、液化气设施、氢气设施内作业时,进入前要进行空气取样分析,如超出安全标准,要进行置换处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之间要定好信号联系方式,以便随时了解作业人员和工作情况,确保监护有效;
4.
4.2进入密闭的设备设施内如锅炉、气罐、酸碱罐;狭小、偏僻场所如烟囱、烟道、电缆隧道等,作业前要先对这些设备设施内和场所的情况进行了解,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不明之前不得进入;
4.
4.3在上述场所进行作业的用电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4.5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
4.
5.1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
5.2在禁火设备、设施上动火,首先要切断油、气等可燃物的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周围的设备设施进行隔断,然后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动火
4.
5.3对分析、化验、置换合格后才能进行的动火作业,如中途间断后又重新作业,要重新进行分析、化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作业
4.
5.4对带压设备设施动火,首先要进行泄压
4.6高热作业
4.
6.1进入高热环境中作业,作业人员要穿戴好隔热防护用品,作业场所要进行强制通风冷却
4.
6.2要根据温度及工作轻重情况,定时轮换作业人员
4.
6.3作业现场要准备好防暑药品
4.7带电作业
4.
7.1作业时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周围其它物体接触
4.
7.2严格按《带电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管理标准》作业
4.8靠近带电高压线作业
4.
8.1作业人员和作业设施与高压线的距离要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设立警戒区,不得出现超出的情况
4.
8.2使用绝缘工具必要时作业者和高压线之间要设置遮栏
4.
8.3雨天不得进行露天作业
4.9出现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与响应程序》和应急预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