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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4.1法定假期1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如国家规定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天数有所调整的,按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放假天数进行相应调整2公司福利假日三八妇女节
0.5天仅限女性
4.2年休假1员工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工龄确定,具体标准如下工龄累计时间休假时间工龄累计1-9年5天工龄累计10-19年10天工龄累计20年含以上15天备注
1、以上休假时间指工作日;
2、以毕业后首次参加工作的年份为起算时间
(2)员工入职满一年(12个月)后,方可享受公司的年休假,入职第一年的年休假有效期可延长至次年的3月31日,但不可与次年的年休假累计取假
(3)入职第二年后的年休假按照公司财年取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春节长假公司统一安排3天年假,具体按照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未满一年(12个月)离职的员工,在离职当月扣回其预支的春节长假统一安排年假的天数
(5)年休假可与法定节假日连休,但连休(含法定节假日)不得超过9个自然日(春节除外)
(6)年休假不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7)取假按照工作日计算,最小取假单位为
0.5个工作日,不足
0.5个工作日以
0.5个工作日计;超过
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以1个工作日计,可分段取假
(8)出现以下情况的,员工不享受年休假a)当年度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b)司龄未满10年的员工,当年度请病/伤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c)司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度请病/伤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d)司龄满20年以上的员工,当年度请病/伤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e)如在年休假后再请产/病/伤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
(9)员工未休年假,不实行年假补休政策
4.3婚假依国家民法典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的正式员工,在结婚注册日后6个月内享有婚假3天婚假按自然日计算,须一次性取假
4.4生育假1女员工产假性质基础产假生育假奖励剖腹产额外增加产假合计顺产9880178难产988030208备注
1、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2、如因个人需要,可以提前休产假,产假结束后,提前上班注
①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②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2男员工护理假在员工配偶产假期间,男员工可以享有15天护理假按自然日计算,须一次性取假3哺乳假小孩一周岁以内,上班时间母亲每天可由1小时的哺乳时间不含午休时间4计划生育假员工的计划生育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5其他如当地政府另有生育假规定的,可按天数多者取假
4.5丧假1员工如有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去世,员工可休假5天2员工如有旁系亲属祖父母、外公外婆等去世,员工可休假1天
4.6事假事假手续须按本制度《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执行事假每月累计以7天且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超出限制时间的,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4.7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2天(含)以下者须提供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含社区医院),2天以上者须提供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员工请病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应于当日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其部门负责人,并在返岗后1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如因传染性疾病请休病假,在病愈返岗前,须按公司规定至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经考勤管理部门核查结果并批准后,方可返岗工作
4.8工伤假员工因公致伤必须进行治疗或修养的,依据国家民典法相关规定执行
4.9考试假
(1)员工在业余时间自修,参加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资格考试及学历考试(驾驶证考试除外),公司每年可给予1天带薪考试假,鼓励员工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塑造学习型组织
(2)考试假以员工准考证及考试通知为依据,可在考试前一周内安排休假,由员工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提供准考证复印件第三章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第五条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5.1请假审批程序1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提出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并由考勤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休假2员工在休假结束返岗时,应至考勤管理部门处进行销假,以保证休假日期准确
5.2紧急情况请假处理1如遇紧急情况未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口头向部门负责人请示,获准后知会考勤管理部门,并于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5.3处罚措施1未经批准的缺勤者,按旷工处理2如假期内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于假期结束后1天内补办手续擅自延期者,以旷工论处3员工请假期届满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不到岗者,除确因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4员工请休假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形,以旷工论处
5.4其他规定1本制度对假期天数的计算,均以自然天连续计算,特殊情况除外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部门负责人可酌情不予批假,缩短假期或延期准假准假后,部门负责人不得以空岗为由,为本部门工作失误辩解3考勤员应于每月3日将已审核的《考勤汇总表》上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至薪酬核算部门核算薪酬
5.5请假申请时间要求假期类别申请时间病假、事假提前一天/当天节育假、护理假、工伤假提前一天/当天丧假提前一天/当天婚假、考试假提前一周年休假提前一周产假提前两个月
5.6请假审批权限请假审批权限岗位/职级所属部门审批考勤管理部门审核审批人总经理人力行政部董事长分管领导人力行政部总经理部门经理及以下分管领导人力行政部总经理第四章附则第六条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行政部起草与修订,经公司审批后发布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解释权属于人力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