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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中心透析液和透析用水的质量监测制度
1.每年每台机器应至少进行一次透析液的细菌和内毒素检测透析用水和透析液培养方法参照YY0572-2-2015标准规范执行,可选择胰化蛋白脓葡萄糖培养基(TGEA)、R2A营养琼脂培养基或其他确认能提供相同结果的培养基,不能使用血琼脂培养基和巧克力琼脂培养基推荐1723的培养〜温度和7天的培养时间
2.应使用宣试剂法测定内毒素,或其他确认能提供相同结果的检测方法
3.每月进行一次细菌检测,细菌数量月100CFU/ml;细菌数量250CFU/nil应进行干预
4.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内毒素检测,透析用水内毒素
0.25EU/ml,透析液内毒素W
0.5EU/ml;超过最大允许水平的50%应进行干预
5.透析用水的细菌或内毒素水平达到干预水平,应对水处理系统进行消毒;透析用水的细菌和内毒素水平合格,而透析液的细菌或内毒素水平超标,应对所有同型号透析机进行透析液细菌和内毒素检测,并校验透析机消毒程序对于不符合或达到干预标准的水处理系统和/或透析机,必须重新消毒且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