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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责任书教学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使实习达到预期目的,保证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针对目前的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等情况,学校和学生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下列共识,并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1.此次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
2.学生在教学实习过程中,要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带队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枣庄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及实习队的有关规定
3.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习纪律,团结互助,不做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若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4.在实习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酗酒,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
5.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从事任何与实习无关的活动
6.参加实习的学生,要定期向带队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不得拖延;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向学院相关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以上条款学生应全面遵照执行,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负责检查、落实学生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此安全责任书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交带队教师保留备查学生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