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幼儿园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并编号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
5、食品留样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生、熟食品都必须留样,熟食留样必须保留48小时,生食留样必须保留24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