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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公章、公司的专用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加盖,印章使用情况应1做详细登记、外借时应填写印章借用单,并由借用人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2方可借用、监印人对未经审定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情节严重者,追究3法律责任
二、管理处章、管理处章由管理处指定人员保管
1、用章范围仅限于以管理处名义向业主张贴的通知、水电气费的催缴2单等对外签定合同不得加盖管理处公章,违反者罚款人民币元整,100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财务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私人鉴章、一般不得随身携带外出,如因业务需要携带外出,应报经总经理及1授权人同意如两枚印章一并携带外出,必须两人分别携带同行,处理完业务后及时交回,妥善保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审核,对于经常发生的业务,可2确定使用范围,并报财务部经理及授权人审批后,由出纳员在授权范围内自行处理加盖财务私人印鉴由财务部经理及授权人审批其他图章由出纳员根据业务情况自行处理、财务专用印鉴应妥善保管,如果遗失,应立即报告财务部经理
3、更换银行留存印鉴应写出书面报告,报经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4及授权人审核及审批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