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公司福利委员会同仁福利存款借款办法
(一)兹为倡导同仁储蓄及解决同仁临时急用,特订定本办法
(二)每人存款数额暂不限制,但借款每次以不超过每月薪津总额为原则
(三)存借款利息,均为月利(照法令规定另扣所得税及印花税)
1.2%
(四)存款正式正式合约生效.上班规定时间内随时可以存提,但提取数额大者,应在事先通知出纳备款
1.存提款额,每次不得少于元21000•每人开户应填具印鉴卡
3.每次存提,除填具提存单外,并应将提存金额记入存折内
4.每月日为发给上月利息日期
57.存入款项,除用作提款及借款外,所余数额,以同等利率(月利)转存公司财务
61.2%部,作为公司短期借款
(五)借款正式正式合约生效借款人条件
1.()个人及直系亲属、罹病住院或所需医药费过大者1()个人婚假及直系亲属丧葬2()配偶生育3()子女缴交学费或出国深造筹措路费
4.所借款项分三次在每月发薪时连同利息扣还(如有同仁经济情况好转愿一次清还者听2便).借款人应觅妥同仁二人,共同保证
3.保证人如中途离职或因故退保时,借款人应另觅新保,在换保手续未办妥前,原保证人4应继续相关相关本次项目.上次借款未清还前,不得继续借款5
六、本办法仅适用于正式企业有关员工
七、本办法经本公司福利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实施
八、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