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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杜绝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的安全管理第一章防火防爆要求第一条生产厂区内禁止吸烟第二条防火防爆区禁止易产生明火的车辆进入;确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第三条禁止使用汽油等易散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地板、工具及衣物第四条易燃易爆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第五条使用、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第六条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或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使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表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第七条严禁携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第八条具有火灾危险性的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或难以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料保温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选购、布置和包装(包括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防爆等级及防火防爆要求第五十九条防止一氧化碳中毒,消除对员工的危害应从设计抓起,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使作业环境中一氧化碳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第六十条对生产、储运一氧化碳的生产装置、柜区等单位必须按规定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仪,并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监测仪,其报警点应设置在30mg/m3一o氧化碳监测报警仪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第六十一条对生产、储运一氧化碳的装置、罐区等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完善适用的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防护器材,当一氧化碳浓度低于BOmg/n时,可以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在一氧化碳浓度大于30mg/m3或发生介质泄漏,浓度不明的区域内应使用隔离式防毒面具,供气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应置于上风侧,装置有多种型号过滤式防毒用具时,应在滤毒罐表面注明适用物质第六十二条在生产、储运等过程中,接触或生产一氧化碳单位,要掌握本单位一氧化碳的分布情况,建立一氧化碳分布图,使单位员工人人掌握一氧化碳的分布情况,并在危险点设置警示牌第六十三条公司应在含一氧化碳的装置设置检测点,并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要及时反馈受检单位,对于一氧化碳浓度超标点应立即查清原因并及时整改第六十四条搞好设备、管线的密封,禁止将含一氧化碳的气体排放大气第六十五条对生产过程中的介质和作业环境中的一氧化碳含量,须定期组织检测与评价,对因原料、加工流程改变、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导致一氧化碳浓度超过常规含量时,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生产车间班组或岗位,防止发生中毒事故第六十六条生产操作、检修及有关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救护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新员工及转岗人员必须经系统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第六十七条在一氧化碳的储柜(罐)上作业时,必须随身戴好适用的防护器材作业时应当两人同时到现场,并站在上风向,必须1人作业,1人监护第六十八条凡进入含有一氧化碳的设备内作业,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经采样分析合格,落实安全措施,并办理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入作业第六十九条佩戴防护用品在一氧化碳污染区域作业时,未脱离危险区域前,严禁脱(摘)下防护用品,以防中毒第七十条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后,事故单位除组织人员抢救外,应立即向气防站、消防队报警,并同时向公司生产调度中心、安全环保部报告第七十一条在发生一氧化碳泄漏且一氧化碳浓度不明的情况下,必须使用隔离式防毒器材,不得使用过滤式防毒器材第七十二条从事一氧化碳作业人员,要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体检第七十三条凡进入生产场所人员,应看清当时的风向巡检、采样等作业时,沿设备、管线、仪表的上风侧进行遇有紧急情况,人员应立即向上风向撤离当发生大量一氧化碳泄漏时,应立即疏散下风的人员在易产生窝风和风流折返的区域及重点危险部位,应设置能指示地面实际风向流动的标志第七十四条对含一氧化碳介质的管线,必须做出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第七十五条要在易发生一氧化碳泄漏的采样口、放空口、脱水口、排凝口及其他易泄漏部位设立“当心一氧化碳中毒”的警告标志;在易发生一氧化碳泄漏的危险区域划出醒目的黄色警戒线第七十六条对有可能遭到车辆碰撞发生泄漏的含有一氧化碳介质的管线,要采取防撞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第七十七条在对含有一氧化碳介质的设备、管线、仪表进行拆卸,解体,更换作业前,必须按要求做好蒸汽或氮气吹扫处理,必须履行检查确认手续,落实防毒保护措施第七十八条在检查处理含一氧化碳介质的设备、管线、仪表的设备故障时,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第七十九条在进行较危险的含一氧化碳设备、管线、仪表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作业及监护方案,经生产调度中心、安全环保部审查批准后执行消防队进行现场安全监护第八十条一氧化碳泄漏、报警及中毒的应急处理装置、柜区操作人员在外出巡检前,应首先查看操作室内一氧化碳报警器的监测数据,确定现场一氧化碳的浓度情况,然后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1、当装置、罐区操作室一氧化碳报警器发生报警信号时,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工作
(1)确定发出报警信号的设备区域及位置;
(2)查清可能达到的最高浓度;
(3)根据浓度情况,佩戴适用的呼吸防护器材;
(4)结伴进入生产现场,查清泄漏设备、管线的具体部位和泄漏情况,关闭泄漏设备的阀门;
(5)情况较为严重时,汇报车间和公司生产调度中主,按应急预案进行停工处理,通知疏散、警戒隔离等工作
2、如在巡检过程吕感觉到轻度一氧化碳气味时,应立即沿上风方向进入操作室,佩戴好适用的呼吸防护器材,在进入现场,查明一氧化碳泄漏原因
3、当生产现场发生一般性一氧化碳吸入反应时,岗位人员应立即将患者安置在空气流通处休息,并视情况送往医院观察和治疗
4、当生产现场发生人员中毒时,抢救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然后进入现场将中毒者抬至泄漏源的上风处,并按抢救步骤进行现场心肺复苏同时,立即通知气防站和医院
5、当装置、柜区外围区域发生一氧化碳泄漏时,其所在单位或发现者主尖立即通知生产调度中心、安全环保部等部门,同时通知相关人员采取自救防护措施第八十一条对可能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作业场所,在没有适当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可直接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第六章防止强酸强碱灼伤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为加强强酸碱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强酸强碱灼伤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八十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接触强酸强碱或从事强酸强碱工作的操作、检修、维护、装卸、储运、分析等岗位第八十四条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从事强酸强碱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掌握本岗位强酸强碱的分布情况及理化性质;
2、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
3、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4、掌握灼伤后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预防措施第八十五条安全防护及救护
1、从事强酸强碱作业时,应穿戴防酸碱的劳保用品(防酸碱服、眼镜、胶皮手套、胶靴、围裙、口罩、有机面罩等)砸碎固体碱时,裤脚应放在胶靴的外面;
2、装置区有酸碱的地方应按规定设置淋浴器和洗眼器,必须保证随时有大量清水作业岗位应配备处理酸碱灼伤的中和用化学药品;
3、酸碱液溅到皮肤上应先用干布擦掉,再用大量清水冲洗衣服上溅有较多酸碱液时,应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
4、酸碱溅入眼内时,应翻开上下眼睑,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清洗
5、呼吸道吸入者应迅速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解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道畅通;
6、在急救处理的同时,应将伤员人数、伤情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生产调度中心、安全环保部等部门,并立即送往医院治疗第八十六条操作安全规定
1、酸碱设备及管线要定期试压、测厚、酸碱设备上所属安全附件必须定期校验,保证完好;
2、酸碱装置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非本岗位人员不得动用其设备、仪表和阀门;
3、操作工应熟悉装置内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质、特点,并对防腐设备作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启动酸碱泵,启动酸碱泵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护帽、防护眼镜;
5、酸碱管线用完后,应及时把酸碱退出,不允许在管线内长期留存;
6、输送浓酸、浓碱的管路必须有保温伴热,必要时,在法兰连接处加防护罩;
7、用敞口容器配置稀酸时,要先加水,然后缓慢将酸倒入水中,速度以稀释过程的温度不超过60℃为限严禁将水往酸时倒第八十七条检修维护安全规定
1、检修维护时,要严格执行穿戴防护用品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定;
3、设备、管线检修前应放净酸碱,并冲洗至中性方可交出检修;
4、不许就地排放酸碱,发现酸碱泄漏时应及时处理,溅到地面或设备上的酸碱应立即用水冲洗或用布擦干净;
5、禁止带压拆卸酸碱管线、法兰、阀门必须拆卸时,要先把酸碱倒空,吹扫、清扫干净,拆卸时要缓慢进行在有酸碱锈垢时,不得使用机动扳手松动最后几个螺栓第八十八条储运安全规定
1、储运酸碱的容器必须符合耐腐蚀的材质要求,严格不漏酸类腐蚀品与氧化物、遇水燃烧品、氧化物隔离,不宜与碱类腐蚀剂混储混运盛酸碱的容器要有专人管理,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动;
2、酸槽除设侧方抽气装置外,还可加入酸雾抑制剂,产生酸雾的生产过程应密闭在有碱湿雾的地方应提供充分的通风设施;
3、装运时要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应有明显的标志第七章急性中毒现场抢救原则第八十九条急性中毒常发生于生产、检修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往往病情严重,发展迅速急性中毒救治成功的关键是早期处理,而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大剂量非毒物吸入与现场抢救不力因此,急性中毒一旦发生,现场工作人员应担负起抢救的责任,这是十分重要的环节现场急救原则是维护患者的生命体征,终止毒物的再吸收,给予必要的早期处理;若有多人急性中毒,要区分病人的轻重缓急,安排好抢救力量,就地或转送医院救治做到抢救不忙乱,使中毒患者不漏诊、不误诊,力救在时间上分秒必争第九十条现场抢救准备有毒有害作业以及特殊的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根据需要应备用下列器械和急救药品
1、救护人员使用的防毒面具
2、氧气瓶、氧气袋
3、洗眼器、止血带、小夹板、开口器、舌钳、绷带、简易手术包
4、2%硼酸水、5%碳酸氢钠溶液做冲眼和皮肤用
5、呼吸兴奋剂尼克刹米、回苏灵;强心药肾上腺素;镇静止痛药安定、强痛定;解毒药维生素C、亚硝酸异戊酯、抗鼠针(片)、硫代硫酸钠注射液、阿托品注射液第九十一条现场抢救要点
1、所有员工都要熟悉本公司、本车间有毒有害岗位的作业环境,掌握常见中毒的症状和急救知识,随时做好抢救工作准备一旦发生个体或多人中毒,要有条不紊、分秒必争地抢救
2、出现成批急性中毒患者时,应立即启动本单位急性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3、设法快速切断毒源
4、如中毒现场在室内,立即开启门、窗及通风设备,尽快排除毒物;如中毒在密闭容器内,应立即向密闭容器内送风,对中毒进行置换
5、尽快将患者救离现场,使毒物不再继续侵入体内现场抢救人员一定要戴好防毒面具,并将患者移到上风向空气新鲜的地方,立即解开衣领和腰带,以保持呼吸道的通畅,寒冷季节应注意保温,保持患者安静,严密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对危重病人,必须在现场紧急处理后送医院抢救如发现病人有紫绡、呼吸困难,应立即吸氧如发现病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在现场做心肺复苏
6、立即通知医院做好抢救准备通知时应尽可能说清什么毒物中毒、中毒人数、侵入途径和大致病情第九十二条急性中毒患者送医院时注意事项现场抢救及初步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及时有效的现场抢救可保持病人的基本生命体征,为医院进一步抢救打下基础在送病人去医院的途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急性中毒危重患者必须在现场经抢救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
2、要先把距离近,有抢救条件和抢救经验的医院;多人急性中毒时,应事先电话通知医院做好抢救准备
3、如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在现场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若未复苏,护送途中须继续进行
4、急性中毒合并外伤如骨折、出血,送医院前须给予固定和止血
5、护送中对休克患者应取头低位,昏迷或呕吐患者平卧时头应偏向一侧,避免呕吐物吸入肺内对危重患者应密切观察意识、瞳孔、血压、呼吸与脉搏等变化,并作必要处理
6、将急性中毒患者送到医院后,要继续守护在患者旁边,一边配合医生抢救,一边向医生讲述患者中毒时间、接触毒物的名称、病情变化、抢救时间及措施,包括用药名称、剂量及方法等,便于医院进一步抢救第九十三条公司几种常见急性中毒的抢救原则
(一)急性氨中毒
1、吸入者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维持呼吸功能如呼吸困难给予吸氧,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急送医院
2、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被污染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3、误服者立即饮用适量的温水,以稀释氨水促其自然呕吐,禁忌用催吐剂亦可用大量蛋清和豆浆等口服,以保护胃肠粘膜
4、眼睛接触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及时观察血气分析及胸部X线变化,防止肺水肿、喉痉挛、支手管粘膜脱落造成窒息,注意并及时进行气管切开短期内限制液体入量,合理应用抗生素,慎用脱水剂及吗啡等
(二)急性硫化氢中毒
1、吸入者应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维持呼吸功能如呼吸困难给吸氧,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对口)、胸外心脏按压等心肺复苏
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4、中、重度中毒者可用高压氧治疗
5、注意防止脑水肿和肺水肿的发生
(三)急性CO中毒
1、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通风处,松开衣领,注意保暖,密切观察意识状态
2、血HbCO是CO中毒唯一特异的化验指标,但只有及时测定才对诊断更有参考意义
3、及时有效给氧是急性CO中毒最重要的治疗原则应用高压氧疗法,可加速患者血中HbCO的清除,迅速纠正组织缺氧根据病情采用解除脑水肿、改善脑血循环的治疗药物,维持呼吸循环功能及镇痉等
4、对迟发脑病患者,治疗方法包括高压氧、糖皮质激素、血管扩张剂、神经细胞营养药及抗帕金森氏病药物等
5、对中、重度中毒患者昏迷清醒后,应卧床休息两周,在观察两个月期间,暂时脱离CO作业第十条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检修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动火安全作业证”的要求第十一条危险物品的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进行一次校验检测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第十二条可燃气体和可燃易燃液体设备和管道应有良好的防静电装置,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单独用于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
0.3欧姆第十三条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他建筑物第十四条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禁止使用第十五条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有补焊过的或其他可疑焊缝进行复验,并做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探伤检查严禁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第十六条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均应按《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规定和颜色进行涂色第十七条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第十八条车间、厂房等应根据需要设有事故照明、事故排风和备用安全电源第十九条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维修制度”第二十条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消防道路必须保证畅通,占用道路必须经安全环保部消防队批准第二十一条厂内所有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教育,掌握消防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第二十二条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阴井等场所输送氧气第二章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第二十三条建筑防火厂房的建筑、可燃或易燃物品的贮存、生产工艺装置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及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第二十四条防爆泄压
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和测厚工作
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高处,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最高设备2米以上
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气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措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有突然超压可能或盛装瞬间分解爆炸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安全方向
7、凡是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
8、设备或装置的易燃部位附近,应装设必要的防爆墙第二十五条控温控压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超温、不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和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第二十六条防止氧含量超标
1、氧和易燃易爆气体混合是发生着火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艺各环节和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2、严防未燃烧的空气(氧气)进入煤气系统一旦造成氧含量高,超过
0.5%应减量生产,超过1%停止供气
3、粗苯净化车间应严格操作,加强联系,严防系统内形成负压吸入空气,引起爆炸
4、系统和设备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转换彻底检修后一定要把空气置换合格
5、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等安全设施第二十七条防火设施
1、在工序之前,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应设单独放空管
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面阀门设放空阀)
3、有易燃易爆物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蒸汽或惰性气体置换的设备,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第二十八条防静电放电
1、下列各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生产、贮存、运输和装卸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2)空气分离装置保温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3)用空气干燥、掺合、输动粉状或粒状的易产生静电物料所用设备及管道
(4)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件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
2、在装油或装其他易燃物料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测试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大罐要在半小时后进行
3、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5、易产生静电的场所,应设置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的门把手、接地扶拦、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6、易燃易爆的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一下
7、禁止穿戴产生静电和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第二十九条贮运设施
1、易燃液体贮藏应设液位计、呼吸阀、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阀,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液氧贮藏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
3、充装液氧前,必须对槽车、钢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装
4、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第三十条物料排放
1、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气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井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2、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3、厂区的下水主管、支管与各区段间用水封井隔开,当两个水封井间的管线超过300米时,管线上应增设水封
4、含油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废油回收装置
5、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第三章防尘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尘毒危害
1、备煤、筛焦、运焦机械化程度很低,劳动条件差,粉尘浓度普遍超过国家标准焦炉附近
3、4苯并花的浓度可高达
816.8-24279u g/1000m3o几乎整个焦化厂都处于3,4苯并花的污染范围之内
2、根据测定回收终冷水架下风侧大气中的寓化物浓度,如果以日平均浓度标准
0.01mg/m3来衡量,普遍严重超过国家标准;氧化物的主要污染源是终冷水架,其次是熄焦塔硫化物的危害主要有S
02、H2S、CS2等,其中含量最大的是S02,当采用焦炉煤气为炼焦燃料时,燃烧生成的S02通过焦炉的烟囱放散其它有害物质还有NH
3、CO、N
02、C6H
5、0H砒碇以及各种多环芳烧炭氢化合物等第三十二条尘毒治理措施
1、装炉烟尘约占焦炉烟尘总量的60%,控制措施是密闭化装炉、顺序装炉、集烟洗涤装煤车、带固定干管的串级落地洗涤系统等
2、顺序装炉法的原理是在装炉时间内任一吸风侧只允许开放一个装煤孔它适合有四个装煤孔的双集气管焦炉,不需要特殊的机具,也不增加额外的能耗,因此技术经济效益优于一般控制方法
3、焦炉烟尘控制,首先要抓装炉的烟尘治理,而顺序装炉法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投资省、节能而且效果好
4、公司
一、二期焦炉在炉项装置消烟除尘装置
5、推焦烟尘是仅次于装炉的污染源,约占焦炉总烟尘量约30%推焦烟尘控制的措施有带固定干管的移动烟罩,焦烟大棚,封闭式接焦车,移动式焦烟洗涤烟罩,焦烟洗涤导焦车以及开式喷淋等
6、湿熄焦烟尘约占焦炉总烟尘量的10%为了减少焦尘排放,在熄焦塔内安装百叶除雾板,可捕集到90%以上的焦尘和液雾,为了减少酚、NH
3、HCN、H2S等污染物的排放,要求熄焦用水必须具有当地河流的水质标准
7、采用湿法熄焦,应当装设百叶除雾器,并对现有的熄焦塔加以改造,熄焦用水积极设法处理,即可有效控制温法熄焦的烟尘污染
8、煤焦场公司主要采用防尘网覆盖及高压喷洒水措施,以防止煤尘扩散第四章防止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根据我公司的生产特点,为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制度第三十四条防止硫化氢中毒,消除硫化氢对员工的危害应从设计抓起,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防止硫化氢中毒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作业环境中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第三十五条对生产、储运硫化氢的生产装置、罐区等单位必须按规定安装固定式硫化氢监测报警仪,并配备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齐低位报警点应设置在lOmg/ii,高位报警点应设置在50mg/m硫化氢监测报警仪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应达到100%第三十六条对生产、储运硫化氢的生产装置、罐区等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完善适用的预防硫化氢中毒的防护器材,当硫化氢浓度低于50mg/n时,可以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在硫化氢浓度大于50mg/nf或放生介质泄漏,浓度不明的区域内应使用隔离式防毒面具第三十七条在生产、储运等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硫化氢单位,要掌握本单位硫化氢的分布情况,建立硫化氢分布图,使单位员工工人掌握硫化氢的分布情况,并在危险点设置警示牌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在含硫化氢的装置设置检测点,并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要及时反馈受检单位,对于硫化氢浓度超标点应立即查清原因并及时整改第三十九条开好脱硫和硫磺回收装置,搞好设备、管线的密封,禁止将含硫化氢的气体排放大气;含硫污水禁止排入其它污水系统第四十条必须将生活污水系统与工业污水系统隔离,化验室等于工业污水系统相连的室内排水系统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第四十一条对生产过程中的介质和作业环境中的硫化氢含量,必须定期组织检测与评价,对因原料、加工流程改变、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导致硫化氢浓度超过常规含量时,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生产车间、班组或岗位,防止发生中毒事故第四十二条生产操作、检修及有关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预防硫化氢中毒救护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新员工及转岗人员必须经系统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第四十三条在含硫污水等易挥发硫化氢的储槽(池)上作业时,必须随身配戴好适用的防护器材作业时应有两人同时到现场,并站在上风向,必须1人作业,1人监护第四十四条凡进入含有硫化氢的设备内作业,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经采样分析合格,落实安全措施,并办理安全作业证后,方可进入作业第四十五条原则人禁止进入工业下水道,污水井、密闭容器等危险场所作业必须进入时,生产车间和施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办理安全作业证;特别危险的作业,必须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签发后,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作业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每人次工作不得超过1小时第四十六条佩戴防护用品在硫化氢污染区域作业时,未脱离危险区域前,严禁脱(摘)下防护用品,以防中毒第四十七条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后,事故单位除组织人员抢救外,应立即向气防站、消防队报警,并同时向公司调度中心、安全环保部等部门报告第四十八条在发生硫化氢泄漏且硫化氢浓度不明的情况下,必须使用隔离式防毒器材,不得使用过滤式防毒器材第四十九条从事硫化氢作业人员,要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体检第五十条生产装置应设立醒目的风向标凡进入生产场所的人员,应看清当时风向巡检、采样等作业时,沿设备、管线、仪表的上风侧进行遇有紧急情况,人员应立即向上风向撤离当发生大量硫化氢泄漏时,应立即疏散下风侧人员,在易产生窝风和风流折返的区域及重点危险部位,应设置能指示地面实际风向流动的标志第五十一条对输送酸性气、酸性水及其他含硫介质管线,必须做出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1、酸性气(硫化氢)管线采用黄色基色加三道黑色色环的方式进行安全漆色标识;
2、含硫化氢气体(瓦斯)管线,采用原管线颜色为基色,加三黑两黄的间隔色环方式进行安全漆色标识;
3、含硫化氢污水管线,采用原管线的颜色为基色,加两黑两黄的间隔色环方式进行安全漆色标识;
4、其他含硫化氢介质管线,以原管线的颜色为基色,加两黑一黄的间隔色环方式进行安全漆色标识要在易发生硫化氢泄漏的采样口、放空口、脱水口、排凝口及其他易泄漏部位设立“当心硫化氢中毒”的警告标志;在易发生硫化氢泄漏的危险区域划出醒目的黄黑色斑马警戒线第五十二条对有可能遭到车辆碰撞发生泄漏的含有硫化氢介质的管线,要采取防撞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第五十三条在对含有硫化氢介质的设备、管线、仪表进行拆卸、解体、更换作业前,必须按要求做好水置换或蒸汽、氮气吹扫处理,必须履行检查确认手续,落实防毒保护措施第五十四条在检查处理含硫化氢介质的设备、管线、仪表的设备故障时,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第五十五条在进行较危险的含硫化氢设备、管线、仪表施工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作业及监护方案,经生产调度中心、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审查批准后执行,消防队进行现场安全监护第五十六条硫化氢泄漏、报警及中毒的应急处理装置、罐区操作人员在外巡检前,应首先查看操作室内硫化氢报警器的监测数据,确定现场硫化氢的浓度情况,然后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1、当装置、罐区操作室硫化氢报警器发出报警时,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工作
(1)确定发出报警信号的设备区域及位置;
(2)查清可能达到的最高浓度;
(3)根据浓度情况,佩戴适用的呼吸防护器材;
(4)结伴进入生产现场,查清泄漏设备、管线的具体部位和泄漏情况,关闭泄漏设备的阀门;
(5)情况较为严重时,汇报车间和公司生产调度中心,按应急预案进行停工处理、通知疏散、警戒隔离等工作
2、如在巡检过程中感觉到轻微硫化氢气味时,应立即沿上风方向进入操作室,佩戴好适用的呼吸防护器材,在进入现场,查明硫化氢泄漏原因
3、当生产现场发生一般性硫化氢吸入反应时,岗位人员应立即将患者安置在空气流通处休息,并视情况送往医院观察和治疗
4、当生现场发生人员中毒时,抢救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然后进入现场把中毒者抬至泄漏源上风处,并按抢救步骤进行现场心肺复苏同时,立即通知气防站和医院
5、当装置、罐区外围区域发生硫化氢泄漏时,其所在单位或发现者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中心、安全环保部等部门,同时通知相关人员采取自救防护措施第五十七条对可能发生硫化氢中毒的作业场所,在没有适当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作业人员进行作业,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可直接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第五章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管理制度第五十八条根据我公司的生产特点,切实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