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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附件2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项目简称-ZYHT201-****项目经理部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8分包人应满足承包人管理办法及管理体系中的有关要求,以确保承包人管理方针及目标的实现分包工程的管理目标在专用条款中写明9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转包与再分包
11.1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工期
12.开工与延期开工
12.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13.工期延误
13.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承包人从监理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3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6不可抗力的原因;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分包人应在
13.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暂停施工
14.1承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分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应当按承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分包人实施承包人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承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分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分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业主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分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分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工程竣工
15.1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5.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与安全
16.质量检查与验收
16.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6.2分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承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分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分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4没有承包人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覆盖或掩蔽,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要覆盖或掩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量测,特别是在基础以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当任一部分工程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为检查做好准备时,分包人应事先通知承包人,并约定检查的时间,承包人则应按时派人员参加上述工程或基础的检查和测量
16.5无论承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分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分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分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安全施工
17.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7.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7.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8.合同价款及调整
18.1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协商后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8.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8.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工程量的确认
19.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设计图和合同规定,对分包人提出的已完工程量通过计量来核实工程量和确定其价值,并据此价值按照第20条的规定向分包人支付
19.2分包人应派代表参加计量工作,并应提供计量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和必要的人员、设备及有关永久工程的记录与图纸,对计量结果进行签认如果对承包人当时的核定计量结果未签认或不签认,则由承包人所作的计量应认为是对工程的正确计量,对此承包人不再接受分包人申辩
19.3如果分包人未派人参加上述计量,则由承包人所作的计量应认为是对工程的正确计量如果分包人对承包人计量核实结果不予同意,应在2天之内向承包人提出申辩,承包人收到此申辩后,应会同分包人复查对记录和图纸的计量审核,或予确认,或予修改如果分包人不参加此复查,则应认为承包人复查核实结果是准确的
20.合同价款的支付
20.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0.2承包人根据分包人提交的计量支付单,按照双方确认的计量工程数量和合同单价及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核定本月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并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留本月应扣留的质保金和扣回材料、设备等款项核定本月实际应支付价款总额后,通知分包人承包人根据业主拨付本月工程款到位情况对分包人支付
20.3承包人不按
20.2款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1.劳务工资的支付
21.1分包人应将其与劳务工人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上报一份给承包人备案,并于每月25日向承包人上报劳务工人月工资表,承包人按此金额预留劳务工人工资,并在分包人的协助下直接发放给劳务工人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承包人根据业主指令,或工程具体情况对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质量、等级或数量做出变更,为此,承包人有权指令分包人进行下述变更、增加或取消A.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的任何工程的数量;B.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单项工程;C.改变合同中的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种类;D.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E.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F.改变本工程任何分项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上述变更均不应使本合同作废或无效但是,如果发出本工程的变更指令是属承包人与分包人一次包死的内容(如
二、三类变更等),或是因分包人已做出的承诺事项的发生,或因分包人过错、分包人违反合同或分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变更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与分包人一次包死的变更内容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22.2没有承包人的指令,分包人不能进行任何工程变更但如果工程量的增减是由于其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估算的数量而并非承包人指令的结果,则这类增减不需变更指令
22.3变更工程的增加额或减少额,应以施工项目工程量、价格清单(附件一)中的单价和总额价为依据如果清单中未有完全适用变更工程的单价,则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协商定出一个合适的价格,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并按合同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7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专用条款规定的天数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通知分包人,并视业主结算工程款到位情况向分包人按比例支付工程结算款
25.质量保修
25.1本合同中所指的“质量保修期”包含公路工程中的“缺陷责任期”,即为本合同工程签发交工证书之日算起,至专用条款中写明的质量保修期结束
25.2下面几项内容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2质量保修期;3质量保修金额;4质量保修金的扣留方式
25.3质量保修的其它约定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八、违约、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0.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2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5.2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1.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5.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6.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5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31.3款提到的因分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6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承包人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6.4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数额的,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因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金额小于违约金时按违约金额赔偿,损失大于违约金额时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27.争议
27.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到承包人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8.保障
28.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1人员的伤亡;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8.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2由于业主、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扳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保险
29.1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9.2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29.3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0.担保
30.1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0.2有关担保的其它要求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十、其他
31.材料设备供应
31.1实行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承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由分包人派人与业主共同清点
31.2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分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分包人妥善保管,因分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分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供应材料的其它约定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31.3除
31.1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分包人自购材料要严把质量关,具备合格证、化验单,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若发现分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承包人有权予以清退
32.文物
32.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费用由承包方与分包方协商解决,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3.不可抗力
33.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承包人应协助分包人采取措施
33.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扳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战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分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分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分包人应承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3.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4.分包合同解除
34.1分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承包人催告的合同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建设工程再行转包、分包的
34.2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4.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承包人和分包人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4.4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承包人和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4.5合同解除后,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承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4.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5.合同生效与终止
35.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5.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5.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6.合同份数
3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第四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o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必须具体以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承包人本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规定、制度o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时间年月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年月日
4.图纸4」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年月日;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姓名职称
8.分包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技术负责人:职称:o
9.承包人的工作o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o2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o3组织分包人进行图纸会审的时间年月日;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年月日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o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O2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o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年月日3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日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o8本工程质量目标:必须满足与业主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环境目标:结合项目特点、当地政府有关环保要求及公司贯标要求详细拟定,指标必须量化,具有可操作性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项目特点、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及贯标要求详细拟定,指标必须量化,具有可操作性
(9)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o
16.质量检查与验收
16.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o
18.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8.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为—,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18.4在支付进度款前,分包人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先提供等额发票,分包人未能提供发票或提供假发票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19.工程量确认
19.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0.合同价款的支付
20.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无特殊情况该处均为无)扣回时间和比例
20.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业主拨付工程进度款后,按照业主拨款比例和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已计价工程款拨付,拨款额度最多不超过已审定计价额的%当业主资金不能到位时,分包人自行无息解决资金,保证工程连续施工,并按期完成
22.工程变更
22.1承包人与分包人一次包死的变更内容为(视与业主签订的有关变更条款内容而定,或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年月日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份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一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25.质量保修
25.2下面几项内容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额为;
(4)质量保修金的扣留方式为第一部分协议书承包人(全称)O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地点分包工程承包范围O
二、分包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具体详见附件
一三、工期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承诺书;
5.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承诺书的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分包人依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并按照合同约定的
25.3质量保修的其它约定
25.
3.1在质量保修期内,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工程修复费用应该由分包人自行负责2532在保修期内发生缺陷修复项目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分包人须在7天内对缺陷修复项目进行处理,如无法到场修复,承包人雇佣他人进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在分包人的保留金中扣除;紧急项目如来不及通知分包人,由承包人雇佣他人进行修复,但分包人必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5.
3.3保修期满并签发了保修期终止证书后,承包人将退还分包人的质量保留金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0.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但因业主批付进度款不及时导致的进度款支付延误,分包人保证有能力使用自有流动资金组织施工、自行发放人员工资,并自愿放弃向承包人主张延期支付违约金和利息的权利2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o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o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5.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5.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损失赔偿金按计算,拖期损失赔偿金的限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6.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5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31.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分包人施工不合格的材料,应无条件更换合格的材料,并按照材料价格的一_%支付违约金6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o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险
29.1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o
30.担保
3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在项目开工前一天内交纳,交纳金额为分包工程合同额的_%,交纳的形式为现金交工证书发出后一天内无息退还
十、其他
31.材料设备供应
31.1由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计划内用料或设备价格按双方约定的单价计算,分包人超计划用料及设备部分按承包人采购价另加10%的管理费分包人不得无限制地超计划用料,当分包人用料数量达到计划量的(%)时承包人将不再供应材料,分包人必须自购材料以保证工程的施工3L2除本合同附表二《承包人供应材料、机械设备一览表》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及供应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由分包人自行采购
31.3双方需送达书面材料的,则邮寄至以下地址视为送达甲方联系人地址乙方联系人地址
3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移给合同外第三人
31.5未清算前,甲方对乙方物品或权利享有留置权
37.补充条款承包人负责代扣代缴营业税费用附件附表一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附表二承包人供应材料、机械设备一览表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委托代理人:传真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邮政编码编码附表序计量项目或费用名称单价数量合价单价包含的工作内容计量规则备注号单位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承包人:分包人:日期:附件二承包人:分包人:日期:承包人供应材料、机械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备注规格型号期限和方式,根据业主对承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或合同价款到位情况向分包人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O本合同在分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并经承包人验证分包人全面履行了用于本工程的设备、物资和人员进场的承诺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分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法定代表人传真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电话帐号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第二部分承诺书承诺书致XXX***单位,对所负责施工的工程,为确保我方诚信,将对以下方面做出承诺
一、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确认程度的承诺通过对X X义工程《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书》及《补遗书》、《答疑书》的认真研究后,我单位郑重承诺完全接受XXX工程《工程施工邀请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书》、《补遗书》、《答疑书》等全部内容保证在投标期间和中标后的施工过程中,坚决执行上述文件所确定的原则和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全面履行义务
二、对拟上场的人员、设备、物资的承诺
1.我方保证接到进场通知后,按招标文件和进场通知书的要求,以及我单位投标书中所拟投入的人员、设备、物资的安排准时上足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物资,保证全部工程不分包、不转包;同时接受贵单位的检查、验收如我方未达到贵方要求和自身承诺,接受贵方废止中标或解除合同的处理,自身承担一切责任
2.为加强对本工程的施工管理,按投标书中的施工组织机构安排的XXX同志任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本工程建设我单位保证不让此人兼任其它任何项目的负责人没有你单位许可,不更换他人,不随意离开现场,确保项目负责人尽职尽责、自始至终地抓好整个项目建设如有违约,愿接受贵单位处罚
三、对工程质量的承诺对本工程质量实行法人负责制、终身负责制接受贵单位质量管理,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四、工期承诺我单位保证本标段的工期满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期,并为确保该工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我方工期如滞后一天自愿接受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违约处罚,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五、职业健康安全承诺我单位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确保达到贵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并随时接受地方政府及贵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我单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接受奖罚一旦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报告贵方,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抢救,并独自承担一切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
六、环境保护承诺我单位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将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严格按照设计文件、你方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对本工程的取弃土(磴)、排污、粉尘、噪声等影响周围环境的各种因素进行处理,强化全员的环保意识和水土保持意识,确保达到贵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环境目标因未达到环保要求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我方承担
七、文物保护承诺我单位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将对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文物知识和文物保护的教育,增强职工对文物的识别能力和文物的保护意识施工中若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专人看护、遮盖、临时支撑等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贵单位和当地文物部门妥善处理
八、工程保险承诺中标后,我单位将及时为我方全部人员、财产、机械设备向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若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我单位将按保险合同直接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保证不再要求贵方承担经济损失补偿
九、对不以贵单位名义对外从事经济活动的承诺在履行施工合同过程中,我方决不以承包人名义刻制各种印章、开设账户、为第三方担保、货款、赊账、转嫁债务和持任何法人证件等对外从事经济活动,如贵方发现我方有上述各种非法活动,我方自动退场,接受贵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十、关于合同争议的承诺当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我方承诺,按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以上承诺,自承诺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有效单位授权代理人年月日第三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业主指本工程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分包人应是成建制的,经济上是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单位)
1.6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7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8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国家、部颁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9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0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1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2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5管理体系包括承包人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在内的管理体系
1.16劳务工人分包单位雇用的从事分包工程施工生产的临时工人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4承诺书;5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本合同所使用的语言文字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建筑施工需要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外,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分包合同
5.1分包人对分包工程的责任分包人应全面履行并承担分包合同中的所有义务与责任,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及工期要求
5.2分包人与业主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8.分包项目经理及人员
8.1分包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分包人必须确保主要人员经常在现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必须经过承包人的同意,办理请销假手续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1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进行施工生产规划,对分包人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指导2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3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进行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4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时一,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2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3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总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确保分包工程满足承包人的总体要求,确保工期并服从调整4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上述计划及施组并取得承包人的同意,但并不能因此而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或义务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