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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项目部
1、凡对安全事故负有重大责任、构成犯罪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不适用本办法,但2由司法机关查处而免予起诉或不予刑事处罚的,则应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不适用本办法
3、由上级机关负责调查并处理的安全事故,按上级机关处罚执行,要求本公司处理部分,4适用本制度
二、考核、定期考核1按照公司《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员工月度安环考核奖惩办法(暂行)》等文件规定,对相关考核项目部进行考核、特别奖励2()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减轻事故伤害损失、事故抢险救援的有功人员,根据具体情1况,由公司安全监察部核实提出,经公司研究,给予元的奖励200〜3000()对举报安全事故(事件)有功人员,经公司安全监察部核实后,对举报人予以2200元奖励,同时为举报人保密〜5000()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有效改进和加强生产安全效果明显的,经3公司安全监察部核实提出,公司研究后,给予元奖励200〜1000()公司(项目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取得一定成绩的人员,可以单独进行奖励4()对获得公司及上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称号的进行专项奖励,具体标准由公5司研究决定
三、生产安全事故处罚、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的处理决定执行
1、发生一般类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万元罚款,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降职2A5〜8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元;对事故次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或严重警告处分,3000〜10000罚款元;对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工程项目考核对象,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2000〜5000政记过、严重警告处分,罚款元;对负有安全监察责任的安全监察部门和工程管5000〜3000理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罚款元
2000、发生一般类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万元,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3B1〜3或严重警告处分,罚款元;对事故次要责任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罚款3000~50001000-3000元;对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工程项目考核对象,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严重警告或警告处分,罚款元;对负有安全监察责任的安全监察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严重警3000〜2000告处分,罚款元
1000、发生一般类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元;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严4C5000〜10000重警告或警告处分,罚款元;对事故次要责任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罚款1000〜3000500〜元;对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工程项目考核对象,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严重警告、警告2000处分,罚款元;对负有安全监察责任的安全监察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2000〜1000警告处分,罚款元
500、发生一般类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罚款元;对事故次5D500〜2000要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罚款元;对事故负有监管责任的工程项目考核对象,300〜1000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处分,罚款元;对负有安全监察责任的安1000〜500全监察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罚款元
300、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除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理外,由事故的直6接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总额的进行赔偿5%〜30%、发生重大机械、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等事故,每次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对710%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其中,事故直接责任人处行政记过,罚款;次要责任人处严重警告,4%罚款主管领导处警告,罚款项目负责人、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各处通报批评,2%,2%,罚款%如伴有人员伤亡,比照前述款的规定另行罚款
1、外部劳务协作单位发生伤亡事故,每死亡人对劳务协作单位罚款万元,对公司(项812目部)属于考核对象的领导各罚款元,对安全监察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各罚款2000500元每重伤人对劳务协作单位罚款万元,对公司(项目部)属于考核对象的领导各罚款111000元,对安全监察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各罚款元
300、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的,经举报或调查发现的,对照上述各款加8倍处罚故意伪造和破坏事故现场的,依照现行法规、规章及管理制度从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处罚、在安全方面受到业主书面投诉到集团、股份公司,每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元;15000受到业主书面投诉到公司,每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元;受到社会媒体曝光、行业、3000政府的通报批评,每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元上级和政府部门对安全事故的各项罚5000款均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在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或巡查)期间,发现违章现象,除责令立即改正外,按以下2标准处罚()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罚款元150()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戴挂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元2100()水上作业,不按要求穿戴救生衣的每人次罚款元350()砂轮磨光、切割作业不佩戴护目镜的,每人次罚款元450()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每人次罚款元5100()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作业的每人次罚款元6200()擅自离开安全监督岗(如铁路营业线眺望哨等)的每人次罚款元7100()擅自改变施工工艺、规范作业的每人次罚款元8200()特种作业不按操作规程作业的每人次罚款元9200()非持证人员从事特殊作业的每人次罚款元10500()生产区域安全警示、提示牌缺失的,每处罚款元11200()危险区域安全阻挡装置、防护设备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栏杆、安全通道面板、12水上救生、消防、安全接地等)缺失或失效的,每处罚款元500〜2000
(13)大型临时设施、机械设备等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的,每处罚款500〜2000元上述罚款能够确定直接责任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罚;不能确定直接责任人的,对相关主管领导、安全监察部门、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处罚、公司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对公司3(项目部)经理和分管副经理处以元/件次罚款;重大隐患未立即进行整改或未落500〜2000实整改计划的,处以元/件次罚款;导致事故发生的,按事故处罚标准加重处罚2000〜3000
五、罚款的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发处罚决定文件
1、其他处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填写《安全处罚通知书》一式四份,分别送被处罚人、安2全监察部门、财务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各一份《安全处罚通知书》加盖公司安全监察部或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的公章有效、公司对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罚款,由各单位财务代收后转公司财务部或直接到公司财务3部缴纳,财务部门收缴后,应通知安全监察部、对逾期超过个月不缴纳罚款的单位和个人,属于项目考核对象的,从兑现中扣除;41其他人员,从下月工资收入中扣除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