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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编号CWK-ZD06版本
3.1签发人签发时间
2018.
1.1医疗欠费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明确各级人员职责,控制病人医疗欠费,降低可控成本,减少经济损失2适用范围全院各科3医疗欠费类型
3.1医疗纠纷欠费指病人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经医务科确认的欠费
3.2“绿色通道”欠费指病人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规定进行救治所产生的欠费
3.3突发公共事件欠费指因突发公共事件(如重大疫情、重大交通事故等)造成的欠费
3.4政策性欠费地方行政机构及企事业单位欠费,经双方领导签字认可
3.5科室管理不善欠费指以上4类欠费原因以外,因科室在费用控制、催收等方面存在缺陷而导致的欠费
3.6其他欠费如“三无”人员、五保户等4费用管理
4.1医疗费用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医院各科通力配合的工作,全院各科应共同做好费用管理工作
4.2预缴款管理
4.
1.1住院预缴款管理病人入院治疗,医生应根据病人的病情确定预缴款金额初次预交款原则上不应低于500元,出入院结账处根据住院证办理入院手续病人未带足预缴款又急需住院的,必须经收、治医生双签名,并报告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
4.
1.2住院期间预缴款管理医护人员依据医护一体化系统进行患者费用监控,随时检查并估计患者当日费用,确保预交款有余额
4.
1.3病人住院期间预缴款用完,主管医师、主管护士应及时提醒病人补交预缴款,补足前暂停发药、治疗;
4.
2.4担保规定如病人确有特殊原因,暂时不能缴纳住院费用的,医院允许医护人员及其他职工为其担保,担保限额分别为科主任/护士长10000元、主管医生8000元、其他职工3000元担保时需到财务科办理担保手续(见附件1),并经财务科科长签字认可如发生担保损失,由担保人承担责任;
5.
2.5对欠费数额较大的病人,科室应严格执行相应的报告审批制度(具体详见
4.9)
4.3医疗纠纷欠费管理
4.
3.1各科室应以病人为中心,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减少或杜绝医疗纠纷欠费因医疗纠纷产生的欠费,按《医院综合管理方案》处理
4.4“绿色通道”欠费管理
4.
4.1为了及时救治危重病人,医院开通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实施先抢救后收费等有利于病人救治的措施对急救所需药品处方、辅助检查申请单,由经治医生加盖“绿色通道”专用章
4.
4.2急诊科设立紧急救治,并填写“绿色通道”病人登记表(见附件2)
4.
4.3药剂、放射、检验、超声等特检科室应将处方、各种检查申请单在科内做好划价登记工作,防止检查单、处方遗失,并在当日送达急诊科对于不能在抢救次日内收到费的,由急诊科向医务科及分管院长报告,做好登记并将处方、申请单汇总后于救治结束2个工作日内交财务科
4.
4.4“绿色通道”产生的欠费,由急诊科负责催收,组织催收的过程须填写催收纪录(见附件3),并有陪同人员的证明若催收未果,7天内需向医务科提交催收记录并注明原因医务科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及时向科室反馈处理意见
4.5突发公共事件欠费管理
4.
5.1对突发公共事件病人按前款“绿色通道”先给予救治
4.
5.2救治结束后,各科室应及时将各项费用报财务科,由财务科负责汇总欠费情况,并联系相关单位收取费用各科应主动配合财务科做好费用收取工作
4.6科室管理不善欠费管理
4.
6.1非急诊病人,主管医师、护士应通知病人将预交款交足,如预交款余额不足,择期手术、放/化疗、大型检查及其他治疗应暂缓
5.
6.2加强环节管理,防止漏计、少计费用,对出院病人,特别是临时出院病人应由主管护士核对当天的费用情况
6.
6.3对有恶意逃费迹象的病人应多加防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医务科;对经济困难的病人,应根据病人经济状况,结合病情,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7.
6.4大型检查、特殊治疗、医保外诊疗项目,事先应充分告知病人和家属,已产生欠费的,原则上暂缓检查,并给予医保范围内支持治疗
4.7信息科应积极配合科室欠费管理,对欠费病人记账实施软件控制
4.8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应经常检查住院病人的欠费情况,对欠费病人积极追踪,主动干预
4.9强化欠费报告审批管理
4.
9.1对医疗纠纷造成欠费的,各科室应在纠纷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医务科和财务科
4.
9.2对各科室的医疗欠费,实行分级次的授权审批管理住院欠费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须由主管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字同意;欠费金额在1000元-3000元的,需经医务科调查后并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欠费达到3000元以上的需报院长审批同意;“绿色通道”及突发公共事件病人欠费需经医务科审批同意;政策性欠费由院长审批同意办理申请手续审批同意后1个工作日内由医务科通知信息科开通记账权限
4.
9.3财务科每周一将在院病人欠费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相关科室5欠费的处理
4.1对医疗纠纷欠费的处理由医务科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2“绿色通道”与突发公共事件欠费的处理如费用合理,经多方催收无法收回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处理;不合理的“绿色通道”费用,由科室自行承担
5.3政策性欠费的处理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5.4科室管理不善欠费的处理由责任科室承担相应责任,产生的费用支出从责任科室的奖金中扣除
5.1其它欠费的处理如确因经济困难,且事先有报告审批的欠费1千元以内的作为科室支出,1千元以上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处理
5.2财务科次月10日前将出院的欠费病人汇总交与医务科及相关科室,医务科在收到汇总后5日内将处理意见通报各相关科室,并将扣款情况报送财务科,财务科以此作为对科室扣款的依据科室收回欠费的及时报告财务科,财务科按规定返还已扣除的奖金
5.3对科室确认无法收回的欠费,原则上由医务科、财务科组织人员(医院职工也可通过财务科同意参与)催收,并给予相关人员追回金额的5-20%的奖励欠费半年以内追回的,给予5%的奖励;欠费半年至两年追回的,给予10%的奖励;欠费两年以上的追回的,给予20%的奖励6相关文件
6.1《医院财务制度》(财社
[2010]306号)
6.2《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卫规财发
[2006]227号)7相关记录
7.1医疗欠费担保书(
3.1CWK-JL-14)
7.2“绿色通道”病人登记表(
3.1CWK-JL-15)
7.3催收记录表(
3.1CWK-JL-16)8其它
8.1未尽事宜,由财务科修订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
8.2本制度自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